作者smart1988 (蒼穹)
看板part-timeBM
標題Re: [建議] 關於同公司一天一篇的限制
時間Sat Mar 19 16:28:41 2011
當你希望我們聽取建議,開放同一公司一天多發的時候
有沒有想過這會給板上帶來怎樣的困擾?
確實以人力公司這種行業來說,可以給予求職者們許多工作機會
然後就在大約半年前,板規對於一天多發尚未如此嚴格之時
常常出現人力公司工作占了一半版面以上的狀況
以一間稍具規模的公司來講,不同位子的IP就不一樣
那麼不同IP就可以用同一間公司為名重複徵求,合理嗎?
而板規就寫在那裡,不管你是沒看到、漏看或根本沒看
因為違規而遭到劣退怎麼會是怪罪到版主懲罰太重呢?
說起來如果你真的覺得罰太重,怎麼會是被罰後才在那裡講太重
板規剛寫好,或是你剛踏進這個版的時候怎麼都沒有提出來?
再者,你有好好看完板規又怎麼會受到懲罰?
你既然說你也覺得沒看板規是你錯,那又怎會說我們要讓你一輩子不能發文?
判決過當與否是看有無遵循板規判決,而不是因為板規嚴格而稱之為「過當」
每個來申訴判決過當的人,幾乎沒有一個是看完板規覺得太嚴格發信來的
而且明明本版發文限制是劣文兩篇,第一篇劣文還可以靠自己手動刪除
到劣二才來申訴的比比皆是
我不管你因為劣二來申訴是因為你沒注意到劣一,或是根本不把劣一放在眼裡
我只能說你要講我們過當,還煩請在被懲罰之前就來建議
還有你要我們傾聽你的聲音,也捫心自問能否克制不會讓同一公司洗板
若無前車之鑑,又怎會有現在的板規?
上面一篇的作者已經道出他的困難與給予建議
這方面我也予以承諾會進行討論
但你劣文的部分我們是不會處理的,除非是誤劣,否則就此定案。
※ 引述《jrwc1987 (只要有愛,就有希望)》之銘言:
: 請PT版群的版主
: 你們在判人劣文時
: 有沒有想過自己如果被如此對待會如何感受?
: 你們已經都看到我的申訴了 你們讓我在其他版的發文被有所限制
: 你們不覺得你們有點處罰過當了嗎?
: 如果你們的板規已經造成某些想找求職者的人事顧問有問題或困擾時
: 板規是不是就應該要有所修正
: 尤其是 樓下的板友也講到了 全省範圍這麼大 人事公司這麼多
: 你要每個公司 (而不是每個人)只能發表一篇文章 是不是有點偏向因循苟且 不知變通
: 尋求職者文章多 或許造成你們在審視上量多 會辛苦
: 可是換個角度想 文章多 也可以讓每個求職者有多元的選擇自己要去哪做pt 不是好事嗎
: 言論發表乃是個人個人權利及自由
: 當然每個發表文章的人也要負責任
: 我若因為沒詳讀到板規的發文限制條款那的確我有錯
: 那難道要我一輩子都不能在PTT發文嗎
: 我被判劣文文兩篇 我要等兩年才能刪除嗎
: 請傾聽我的聲音好嗎? 我知道錯了 可是可不可以不要這樣 判決過當又拖延
: 我煩 你們也會很煩 人是互相的好嗎?
: ※ 引述《CotaNi (Cus Of The Attitude)》之銘言:
: : 雖然我很想用[討論]
: : 但因為沒有那個選項
: : 所以我只好打[建議]
: : 我怕不符板規被刪文 XD
: : 其實我只是很想說 有什麼方式
: : 是可以讓像我們這樣類型的公司
: : 不會被侷限在一日一篇的框框內
: : 我們既不違法 又提供大量職缺
: : 滿足了各類型求職者的需求
: : 除了少部分看到"派遣"就戰的狂熱分子以外
: : 我們應該不會不受歡迎吧
: : 畢竟全省各地區範圍廣大
: : PART TIME的種類又多
: : 全部擠在一篇 對於求職者流覽上面來說
: : 也比較不方便
: : 對我們各分公司的同事來說
: : A分公司 凌晨PO文
: : B分公司 下午在收到新職缺需求
: : 以現行方式 他要在A的帳號裡面重新編輯
: : 可能其他求職者稍早已爬過該篇文章
: : 但或許現在的職缺 才是他想要的
: : 兩人就這樣交錯 不是很可惜嗎??
: : 或許站在我的立場 我是資方 我的目的是找人
: : 這樣的建議是對我有"利"
: : 但 同樣的 對勞方來說 也是一種"利"
: : 我還是想要說 我們並沒有違法
: : 也沒有剝削掉任何求職者的薪酬
: : 或許其他不合法的公司有 我不知道
: : 但 如果我們真不好的話 至少會被噓 然後再進行列管 不是比較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6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