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怕被查水表
所以照片
很亂 請見諒
也問過板主可發問
所以貼文
http://i.imgur.com/btGJSfV.jpg
http://i.imgur.com/nPDp60t.jpg
是這樣的 我原PO的弟弟
再某間XX商店上班
但拜五突然收到照片ㄧ及照片二的訊息
完全措手不及
該店的店長 傳訊息沒有給人考慮時間
聽說 擔當 執意要調人
都沒事先問當事人
此外
該店店長 有排晚接早的班
我知道 很多人說 離職 幹嘛跟他們鬥
或是XX店何其多 選別間
但我知道
原Po的弟弟
喜歡這邊的人 這邊的鄰居
※ 編輯: a129434689 (223.140.94.218), 05/07/2017 01:01:02
1F:→ vannesa: 看起來是弟弟先說想離家近的點?所以才調他的 05/07 01:21
2F:→ a129434689: 是有這樣提過 但沒先問05/07 01:29
3F:→ a129434689: 也沒事先問05/07 01:29
4F:推 angel07: 別忘了勞基10-1的全部條件都要滿足05/07 03:10
5F:→ medama: 不懂耶 你弟弟自己說想調 後來不是也答應要去了嗎?05/07 04:21
6F:→ leo2656sos: 弟弟考慮過了,他也說要錢了。不懂你在抱怨什麼?如果05/07 07:37
7F:→ leo2656sos: 不要就拒絕啊。說喜歡這裡的人、這裡的鄰居?難不成05/07 07:37
8F:→ leo2656sos: 永遠只待在這安樂窩一輩子不換工作?該長大了05/07 07:37
9F:→ leo2656sos: *他也說要了。多打一個字05/07 07:37
10F:→ leo2656sos: 而且他都還沒調,你怎麼知道弟弟不會喜歡另家店的人、05/07 07:41
11F:→ leo2656sos: 另家店的鄰居?05/07 07:41
12F:→ a129434689: 不是喔~05/07 08:04
13F:→ a129434689: 是考慮時間過短 前後考慮時間只有5小時05/07 08:04
14F:→ a129434689: 但該店 很邊疆 不比現在的店05/07 08:05
15F:→ a129434689: 此外 因為怕被查水表 所以馬掉ㄧ些資訊05/07 08:07
16F:→ a129434689: 在此05/07 08:11
17F:→ a129434689: 就說ㄧ下整個被調的過程05/07 08:11
18F:→ a129434689: 1.之前 我原PO的弟弟跟者資深的店長來到該店,但該資05/07 08:11
19F:→ a129434689: 深店長高升公司高層05/07 08:11
20F:→ a129434689: 2.因而有公司代理店長過來掌店05/07 08:13
21F:→ a129434689: 但前後只掌不到3個月,就突然丟此訊息05/07 08:13
22F:→ a129434689: 要立即同意05/07 08:13
23F:→ a129434689: 並送人事公告05/07 08:13
※ 編輯: a129434689 (223.140.94.218), 05/07/2017 08:15:04
※ 編輯: a129434689 (223.140.94.218), 05/07/2017 08:16:09
24F:→ a129434689: 3.並非想ㄧ直待在安樂窩 05/07 08:18
25F:→ a129434689: 全部考量的事是 05/07 08:18
26F:→ a129434689: 事發突然,還有要調 請早點公告 05/07 08:18
27F:→ a129434689: 並非這樣突然措手不及的調 05/07 08:18
28F:→ a129434689: 4.原PO的弟弟在代理店長來的時候,有跟資深店長表示調 05/07 08:21
29F:→ a129434689: 店的點是 因為資深店長表示,住家附近的店有缺,問原P 05/07 08:21
30F:→ a129434689: O的弟弟要不要去 05/07 08:21
31F:→ a129434689: 當時表示在看看,並非很想去 05/07 08:23
32F:→ a129434689: 就因此產生溝通不良 05/07 08:23
33F:→ a129434689: 有看到板主提到勞基法10-1條 05/07 08:23
34F:→ a129434689: 所以才上來問 05/07 08:24
35F:→ leo2656sos: 你標題打「未給」 05/07 12:39
36F:→ leo2656sos: 是全面否定句 05/07 12:40
37F:→ leo2656sos: 有要你立即「同意」? 你可以選擇「不同意」! 05/07 12:42
38F:→ chen20815: 你的標題看起來就是資方直接人事命令……但事實上,有 05/07 13:50
39F:→ chen20815: 給5小時考慮時間,而且又不是不能拒絕 05/07 13:50
40F:推 angel07: 我當時的回信是只有提供法規懶人包 不一定符合實際情況 05/07 13:51
41F:→ a129434689: 不會啊…只是上來跟大家分享ㄧ些不合理的事件而已,但 05/07 14:21
42F:→ a129434689: 只是分享 05/07 14:21
43F:→ a129434689: 並沒有惡意 5小時決定 確實過少 05/07 14:21
44F:推 angel07: 確實過少 這算是變更契約的一部分 05/07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