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u2 (プーチン/Путин)
看板part-time
標題[問題] 這樣有違法嗎?
時間Mon Dec 19 19:17:23 2016
代po
求問大大
時薪制人員,排班制,時薪125
上班一天八小時,沒休息時間
但是其實彈性,能邊工作邊吃飯也可以的
2016年度的規則是:
時薪125,國定假日要排班(農曆新年除外),工資沒雙倍。
一個月能休七天無薪假,另多給兩天有薪假期。
2017年度的規則是:
不漲到133元,照樣125元,公司人事表示因為有兩天的有薪假,所以不加了。假期一樣是
七天無薪,兩天有薪假。
問題:這樣是觸法嗎?
(我知道本來兩天有薪假就是抵國定假日不雙倍,怎麼可能現在133了卻拿那兩天說成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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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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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6211712005: 125?12/19 19:19
2F:推 poloyabi: 薪資就違規了12/19 19:22
3F:推 takao: 這樣還要問喔...12/19 19:26
當然知道是違法,但公司意思是拿那兩天有薪假去抵你每天8元。
※ 編輯: siu2 (180.217.202.138), 12/19/2016 19:33:08
※ 編輯: siu2 (180.217.202.138), 12/19/2016 19:35:23
4F:推 cvap01: 如果是逼不得已得去這裡上班,那只能認了!你問到他違法了12/19 19:40
5F:→ cvap01: ,又如何?12/19 19:40
公司聽信人事之辭,但主事者不懂法律,希望員工拿理據反駁。
6F:→ hillku: 不太懂PT什麼叫有薪假 是填了班表但可以不用去嗎12/19 19:40
就是可以排九天的假,但發薪時會多給你兩天薪水。
※ 編輯: siu2 (180.217.202.138), 12/19/2016 19:46:56
7F:→ ghedkhl: 就不漲就對了 其他有變嗎? 12/19 19:55
8F:→ loveuunf: 好奇怪的算法,怎麼算還是員工吃虧 12/19 19:57
9F:→ loveuunf: 但125跟126差1元勉強可以,但133跟125就差8元,要是這樣子 12/19 19:59
10F:→ loveuunf: 做以後你檢舉公司違法,再怎樣都是員工吃虧 12/19 19:59
11F:推 Fernandeo: 請他照規則來玩吧,這次你覺得吃虧不大,以後呢? 12/19 20:18
12F:推 Lailungsheng: 新版朝三暮四的故事? 12/19 20:26
13F:→ scarbywind: 這樣月均時薪是136吧,他可以說計算方便舊好 12/19 21:00
14F:→ rerun: 直接寫信請勞工局解釋就是了! 12/19 21:28
15F:推 g8429310: 請以當月總薪資處以總工時,若高於基本工資則合法 12/20 00:01
16F:推 ForgerEames: 直接寫信給勞工局詢問+1 12/20 00:50
17F:→ ForgerEames: 不過2016年國定假日沒雙倍的部分可以檢舉了。 12/20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