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energy16 (琳)
看板part-time
標題[問題] 10/31 工讀是否雙倍薪水?
時間Fri Oct 28 21:11:32 2016
因為突然想到10/31為勞工例休
那天剛好有一個小打工
是從13:00~16:00
但不知道那天是否算加倍薪水!
雇主目前是回應說~
10/31非國定假日 只是勞工例休
所以沒加倍喲!
還舉例
工資雙方約定之時薪已達126元以上,是否還要給「例假日」工資?
A:按時計酬者如經勞資雙方以不低於126元(自106年1月1日起,調整為133元)之金額約定時薪,除另有約定外,允認已給付勞基法第39條所定例假日照給之工資,嗣後毋須另外計給。
請大家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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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ubway7637: 當然要 那是國定假日 10/28 21:20
2F:→ subway7637: 妳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去,不是很缺就不要去給他凹 10/28 21:21
3F:→ scarbywind: 國定假日是寫在勞基法.. 10/28 22:05
4F:→ scarbywind: 應該說勞工用的國定假日 10/28 22:06
5F:→ bksdsg: 國定假日出勤沒有給予加倍的薪水,會處罰2到30萬罰鍰 10/28 22:12
6F:→ ra065311: 公司資料給我 10/28 23:31
7F:推 DanielHAO: 沒雙倍就是違法.鬼島老闆屁話最多.勞工局罰他個2萬 10/28 23:40
8F:推 maxLOVEmimi: 他們還說因為是臨時工所以沒有 10/29 01:13
9F:→ maxLOVEmimi: 嘖嘖 10/29 01:14
10F:→ CHERRYCOLA: 臨時工=低等下人 正職=奴隸 中高階=牢頭 都沒有人權.. 10/29 01:23
11F:推 Bright: 我在國家單位打工,有加倍。 10/29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