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official (part-time 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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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解釋] 培訓、受訓期間雇主是否需支薪
時間Fri Sep 2 14:30:45 2016
法顧釋第1050001號
本文為回覆
#1No4b22D (part-time)。
培訓、職前訓練、實習、受訓、試用期(以下統稱為受訓)是否支薪,於法並無明文
規定。
受訓支薪與否,得視勞工是否提供勞務而定。
勞工於雇主指定之時間地點,學習與其工作相關之知識、規定等,無提供勞務、無業
務目標及不受雇主指揮監督,雇主無需支付薪資。
勞工應雇主要求提供勞務,即俗稱之「邊做邊學」,雇主需按其受訓時數發給相符之
工資。
雇主發給受訓勞工薪資可低於已通過受訓、正常上班之勞工所發給薪資,但不得低於
主管機關所訂定之基本工資。
另,雇主與勞工約定「受訓期間不支薪」違反勞基法,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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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ick90012000: 不太能理解......是指如果沒提供勞務也不能約定不給 09/02 15:10
2F:→ dick90012000: 薪,但可以實際上不給薪水的意思嗎? 09/02 15:10
3F:→ dick90012000: 一整個「老闆心裡爽,但老闆不說」的感覺 09/02 15:10
4F:推 Anna0603: 無提供勞務、無業務目標及不受雇主指揮監督,雇主才無 09/02 17:15
5F:→ Anna0603: 需支付薪資。 09/02 17:15
6F:→ Anna0603: 無提供勞務,這時候就要記得問一下車馬費了 09/02 17:16
7F:→ ra065311: 最後一行的意思,是指邊做邊學就算事前約定不支薪也無效 09/02 17:28
8F:推 yuan7890: 所以意思就是說只有「聽」就不用給薪的意思是吧? 09/02 18:22
9F:→ loveuunf: 照上面這樣子說的話勞務的範疇規定變得很模糊及不同解 09/02 18:57
10F:→ loveuunf: 讀了 09/02 18:57
11F:→ loveuunf: 且有個疑問就是如是受訓培訓字面意思,即是納入公司一員, 09/02 19:01
12F:→ loveuunf: 也有上下班當中得到所需保障才是,怎麼沒有勞保呢?是否 09/02 19:01
13F:→ loveuunf: 上下班期間有路途狀況受訓公司可當作與公司無關? 09/02 19:01
14F:→ PTofficial: 受訓是要加保勞健保的 如有需要將另闢說明文 09/02 19:31
15F:→ loveuunf: 假設連勞健保也無提供的話,這家公司問題頗大,這將會涉 09/02 20:13
16F:→ loveuunf: 及很多問題 09/02 20:13
17F:→ edctw: 今天打電話問勞動部又不是這樣說,到底怎麼了 12/13 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