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Cer (阿賢)
看板part-time
標題[公告] 「超時薪資」補充說明
時間Sat Jan 5 03:02:21 2013
有鑑於雇主於加班費欄位上常見幾個錯誤寫法
特別發這篇公告再次重申
(以下皆以時薪109元為例)
加班費: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
加班費:前二小時:109×1.33 後二小時:109×1.66
○
加班費:前兩小時145,後兩小時181
○ (經換算後合乎規定)
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計算
○
上列幾個表示方式或有其它可明確表達出正確意思者皆不違反規定,
但下列方式是不可的
加班費:145
╳ 僅寫出單一數字,板主將認定為是以1.66倍為代表,
故不符規定
(雖有達到1.33倍標準,但未滿1.66倍,正確應為181/h)
加班費:109×1.33
╳ 需分別完整寫出1.33及1.66倍,否則視同不符合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227.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