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part-time
標題[公告] 0701 會議紀錄暨結論 --板工回覆
時間Thu Jul 7 07:11:31 2011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BM 看板 #1E5EdOFr ]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 part-timeBM
標題: Re: 0701 會議紀錄暨結論 - 公文
時間: Thu Jul 7 07:03:48 2011
感謝臺北巿議會黃議員助理陳先生幫忙協助協調工作與公文流程,
謹此致謝。
在此說明一下管板方向現況與實際問題;
1. 由於 PTT 是採 "電子郵件認證" 為主. 手動身份認證為輔.
( 同時同一個 E-MAIL ADDRESS 可以認證 5 個帳號 ID )
此種 "信任性寬鬆認證". 造成分身浮濫. 同一使用者多 ID
現象普遍.
在板主的管理時間上. 不可能也沒時間進行確認控管. 所以
只能在 IP 查證. 多重帳號查證上大約式進行.
( 事實上. 以小弟的專業. 非該校學生. 只要能進到該校.
也有方法取得學校認證. 但事涉犯罪. 不詳述
破解幾乎是所有電腦工程工作者都會去學的事. 但不會
去進行犯罪行為. 所以對違法行為不作解釋. )
以 BBS 這種古老系統 ( 小弟使用 BBS 在 1995 年以前 )
能做的認證安全性其實比較低. ( 相較於 IC 卡或指紋等生物性
認證 ) PTT 也不可能針對單一板面進行系統修正提高安全
認證.
因故. 在張貼文章與推文上的門檻限制上. 有其必要性.
前板主限制單一 IP 單一 ID 一日一篇的限制上並沒問題.
至於發言門檻提高. 則是暑假前個人錯回文與個資文太多.
小弟與 m 板主所達成的共識.
2. 代 PO 問題. 這問題其實無解.
因為不管是私人商請. 或者私下付費請人代 PO. 這部份
因為都無違反法律問題. 即使是介紹工作也沒有法律問題.
( 小弟的公告只有禁止抽傭 )
但已告知文責自負. 也就是. 代 PO 者如果 PO 文的內容
是違反板規問題. 以板規處罰代 PO 者.
3. 十八禁/酒促/夜店/排隊文/搬家文 等
這部份議員助理先生也回覆很明白.
有關第7點與第8點之工作職務,由於臺大批踢踢實業坊主機
隸屬教育部,因此 Part-Time 版除提供求職者與徵才者媒介
平臺外,應承擔部份教育責任。因此,版主可依社會善良風俗
或道德考量,裁量部份徵才工作是否適宜。
這部份已向教育部相關單位去信詢問.
酒促的確不違法. 但也因本站在教育部學術網路管轄下.
不可能違反教育部的相關政策. 包括不讓未成年使用者接觸
不當資訊/不良場所等前提.
PTT 在站規/板規上也給予板主適當的裁量權.
個人認為前板主與前前板主酒促等禁令. 並不違背相關法令
與教育部政策. 以板工個人想法而言. 解禁的可能性極低.
除非教育部裏有任何承辦人員願意具名信件. 或以公文通知
開放. 或告知本板之禁令違法. 才有開放的可能性.
既然相關禁令並不違反任何法令. 在保護未成年者不當資訊
不應成為其錯誤觀念前提下. 方向是不會開放.
4. 關於強制雇主詳列相關營利事業資訊,小弟板工我的想法是.
的確在經濟商業司資料系統資料庫上可查詢. 但因為該系統
介面為 WEB 介面. 即必須使用瀏覽器才可進入查詢. 而 PTT
使用的 TELNET 遠端登入方式. 若使用者無法同時使用瀏覽器
則極可能無法同時查詢.
( 雖然目前絕大多數 WINDOWS/MAC 系統都必備二者. 但不是
全部使用者都必然可以同時使用 TELNET 與瀏覽器. 目前以
PC 來說. DOS 介面雖然幾乎已沒人在用. )
在考量 BBS 為文字資料界面. 和網頁查詢介面並不完全相同.
為方便使用者資訊記錄與查證上. 仍可能必須強制文字方式張貼
列出.
5. 本公文最後一段.
Part-Time 版因使用公共資源,凡徵才文章符合短期打工,
無違反善良風俗或違反教育意旨,該版應以
服務大眾以便利性
為原則,允許張貼。並可積極與相關各版合作,毋需刻意抵制,
或限縮相關資訊。
基本上,在無反善良風俗與教育意旨上,的確是絕大多數
開放的。但也因 PTT 是免費資源,無法做收費與詳細身份
認證 ( 如檢查身份證件或自然人憑證等系統性認證 ) 前提下.
再加上板工等皆無給職. 每位服務板主/板工都有自己的職業
或正/兼職工作. 因為才不得不在避免板面混亂與回文泛濫等
前提下. 提出貼文限制.
若議員先生可以另外有預算補助. 板工們不用為生活三餐煩惱.
全面零限制開放也不是不可以.
( 以上兩行為幻想. 當然實際上絕不可能發生. )
相關規範. 仍依照教育部對學術網路使用管理的規範與政策
而行.
大眾便利性固然重要. 但學術網路使規範與教育部相關政策
亦為板主/小組長/站長 所應遵守之規範. 所以絕無刻意
抵制與限縮事實.
去年勞工局行文給臺大電機系/PTT 告知雇主貼文違反就業
服務法之性別歧視條款.
PTT "本於權責善盡網站管理責任,加強宣導並詳實撤查,並
儘速配合更正或刪除相關違法徵才廣告,惟仍未見改善。"
" 處理方式消極被動,未見根絕該等情事之妥適方案,漠視
法令規定,未善盡網路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使網路
使用者誤蹈法網,有違就業安全之維護。"
( 臺北巿勞工局 北巿勞就字第 09939197201 號 函 )
個人相信不管小弟板工我. 或是前前板主 wilo 或幾位前板主.
皆依照臺北巿政府勞工局相關之行政指導函文執行板主工作.
板工等服務大眾. 分文未取. 依照法令與政策. 站規. 板規執行.
絕無刻意抵制. 限縮之情事.
當然. 該協調會之結果內容. 板工小弟我在徵集人手上任後. 一定
會遵照相關協調結果. 在不違背法令與政策前提下. 對板規進行
檢討與修正. 希望 part-time 板成為安全就業環境的板面.
以上. 再次對議會. 助理. 勞工局. 前板主 m 的相關協助.
致上萬分感謝之意.
part-time 板工 kuo1102 敬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66.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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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2.66.179
※ 編輯: kuo1102 來自: 111.252.66.179 (07/07 07:19)
※ 編輯: kuo1102 來自: 111.252.66.179 (07/07 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