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taNi (Cus Of The Attitude)
看板part-time
標題Re: 勞保是必要的
時間Wed Sep 1 10:37:55 2010
依勞基法規範 雇主本就應該替員工加保勞健保
惟健保是可選擇的 不一定要強制
因為人員可能同時有兼兩三份工作
只要其中一份有加健保 其他不加是沒有關係
同理 假如今天這種工作是part time性質的
例如路上發DM 要求雇主加一個月健保
似乎有點強人所難
不過勞保則不同 它是屬於強制性的 而且勞退和勞保是綁在一起的
所以不管你兼幾份工作
你的雇主皆應該投保勞保 此為法律規範
1F:→ tomshouse16:以前有強制要寫上去 不知道怎麼消失了
因為現在的發文有一段是
本板嚴禁違反就業平等法、勞基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其他法律之文章。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所以其實要發文 就表示 雇主同意並且願意加保不是嗎 ^^
不過 其實有小小小小部分的工作 是可以沒有勞保的
鄉民:X 違法
我在這邊解釋一下 有一種狀況 是可以不用加保勞保 就是屬於"承攬"
當 A 向 B 承攬這份工作 應該就等同 B 將某工作發包出去給 A
所以像是在家做線上遊戲的測試 或是有些接案的逐字稿 這些就是比較偏向承攬
2F:→ LemonCheng:不過像打字 逐字搞 搬家那種怎辦勞保?
所以就像我上面說的 這個部份是可以不用保勞保
但是搬家的部份
我個人認為啦 倘若是搬家公司在徵人 那麼 一定要保勞保這是沒有問題的
倘若是扣塔我個人今天要搬家 我只是來找一些人幫我 給一些大家能夠接受的茶水錢
那麼 這應該就不能算雇主需要加保的範圍吧
若是搬家受傷的話?? 那就要看找人幫忙搬家那個人的"道德感"
不過 也有可能因為人員自己 搞不清楚狀況而受傷
那就有待爭議 (不過我好像離題了)
3F:→ stacey2007:有的工作只有一次性的.加保應該很麻煩
4F:→ stacey2007:且打工錢本來就不多~還扣勞保自付額的
5F:→ stacey2007:話...根本賺不了錢吧?除非是長期打工
麻煩不等於可以不用守法
況且雇主只要收齊應有的資料 線上加保其實很方便
我都不想說我們家台北坐勞健的同事 每天可能都有幾十人甚至上百人的加退保
至於勞保自付額的部份 應該是不會扣到你多少錢
我舉部份工時11100元的投保級距為例
http://www.bli.gov.tw/File.aspx?uid=zZdMdK04%2bsI%3d
因部份工時的原則 倘若 你只有工作一天 勞工只需負擔6元
倘若工作兩天?? 你可能需負擔11元 或是 12元
11元的狀況是 他是連續加保 今天加保 明天退保
12元的狀況是 他是當天加退 今天加保退保 明天再加保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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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打太多了 嗯嗯 我要繼續來徵人了
最近的包裝員都不太聽話 = =
害我剛剛和客戶道歉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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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0.47.146
6F:→ CotaNi:= = 打太久 原來已經結案了 = = 203.70.47.146 09/01 10:38
7F:推 kuo1102: 其實我也覺得勞保和健保要脫勾125.231.219.102 09/01 10:45
8F:推 conan806:我想請教原PO 我前幾天以工讀生的名義 123.195.76.144 09/01 10:46
9F:→ conan806:被請去工地作臨時工的工作 因這工作約5天 123.195.76.144 09/01 10:47
10F:→ conan806:請問您如果只被請五六天 雇主是否應該要 123.195.76.144 09/01 10:48
11F:→ kuo1102:勞保. 只要雇你去工作就要.125.231.219.102 09/01 10:48
12F:→ conan806:保勞保呢? 123.195.76.144 09/01 10:49
13F:→ kuo1102:請你做一小時原則上都要保一天勞保125.231.219.102 09/01 10:52
14F:→ CotaNi:如同kuo1102所說 依勞基法規範是要保的 203.70.47.146 09/01 11:25
15F:推 Siof:勞保跟勞退是沒有綁在一起的 不過雇主兩個都 114.24.141.31 09/01 12:18
16F:→ Siof:不能省略~ 114.24.141.31 09/01 12:18
17F:推 wilo:摳塔,你說的很好 XD175.180.192.158 09/01 21:33
18F:推 wilo:基本上,發文格式那行沒刪除,表示雇主守法175.180.192.158 09/01 21:33
19F:推 wilo:大家把雇主的文章備份,不守法就可以檢舉:)175.180.192.158 09/01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