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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part-time
標題時薪未達95元 僱主罰2萬
時間Tue Feb 26 12:45:21 2008
2/26蘋果日報
讀者小穎問:
我是某一連鎖餐飲業的打工人員,我的工時薪資算來僅時薪八十三元,未達《勞基法》新
規定九十五元,我跟公司反應後得到的答案是,「公司有一套薪資計算方法。」請問公司
的做法符合規定嗎?如不符合,他們會得到哪些處罰?我有什麼救濟管道?另外在過年期
間,勞基法是否有規定工作時薪要乘以兩倍呢?
律師史乃文答:
去年七月一日起,基本工資修正為每月台幣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元,每小時九十五元。依據
《勞基法》第二條規定,僱主與勞工所訂的勞動條件,不得低於《勞基法》所定的最低標
準;另《勞基法》第二十一條也規定工資由勞僱雙方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休假出勤工資加倍
因此小穎的僱主僅給付八十三元時薪,已違反《勞基法》的強制規定,依法無效,小穎可
向僱主請求薪資差額,僱主須補足小穎的薪資。且僱主給付薪資確定違反基本工資規定,
依《勞基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縣市政府主管單位可處僱主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
春節屬《勞基法》規定「應放假之日」,若僱主要勞工於春節工作,依勞委會今年二月發
布的新聞表示,「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係《勞基法》規定應放假的休假日,工資應由僱主
照給,休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按日或按時計薪的勞工,也有上開規定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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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PaulAnka:某連鎖咖啡店時薪才75元,從N年前就這個210.192.212.188 02/26 12:58
3F:→ PaulAnka:價錢,到現在沒有調過!我一直很想檢舉210.192.212.188 02/26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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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推 smallq727:樓上的...不是這樣吧= =,犯法就犯法了 219.71.111.13 03/01 05:55
9F:推 erin1234:哀..真的很多都不到基本95122.118.241.211 03/27 00:34
10F:推 gogocoolboy:現在都要103以上了XD 123.193.85.172 03/03 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