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psilin (知識天的圖書館員)
看板paranormal
標題Re: 關於李嗣涔指導梁同學的那篇撓場論文
時間Tue May 15 09:41:59 2007
> 推 gamete:目前的標準流程式要你在書名頁加上校徽 61.57.238.249 05/10 12:10
我自己學校是要求放校徽的「浮水印」,
而且也不是放在書名頁,而是要求隨機亂放。
> → gamete:根本不建議就上授權書. 61.57.238.249 05/10 12:10
我學校沒有這種「不建議」。
我也沒聽過有學校這種「不建議」。
能否請gamete君試著舉出哪個學校(所)的規定讓我見識見識?
> 推 gamete:很多人都被馴化 看著別人這樣做 不問原因 61.57.238.249 05/10 12:15
> → gamete:就跟著作 沒規定要放 你硬是要放才奇怪吧 61.57.238.249 05/10 12:15
碩班學生,大部分都是第一次寫學位論文吧....
既然口試都過了,成績也拿到了,
剩下的多半都是把論文交一交、書還一還,辦完離校手續走人。
這才是常態吧!
既然如此,一個本來就一定得簽名的授權書,
附在論文上裡,並不會特別奇怪,
而且很多所上直接拿這類學長姊的論文當範本,
我直接參考著作,不疑有它,這也不足為奇。
我不覺得放授權書很奇怪。
雖然不一定有明文的法規,
但有可能是慣例或不成文的內規。
就好像大家指導教授都習慣寫「XXX博士」,
我也沒看到有規定一定這樣寫,
但大家習慣都會這樣寫。這就是慣例。
作為研究生,當然可以覺得這樣不合理;
但那畢竟是自己的學位論文,
為了「博士」那兩個字去吵,也不見得有意義。
再說,大家都寫「博士」,
那李鴻禧、曾志朗怎麼辦?
沒規定,可能只是沒有明文規定,
但不成文的慣例,卻可能是存在的。
正如英國根本不存在一部「憲法」一樣。
gamete君對此的見解,會不會太過窄化了些?
不管怎麼樣,圖書館只要調出該研究生親字簽名的授權書影本,
就可以證明她們現在把論文鎖起來完全沒有瑕疵;
更可以一舉洗刷李校長干涉行政的嫌疑。
那為什麼不呢?
李校長為愛護學校名譽,
主動用校長身份,發公文要求圖書館出示授權書影本「以釋眾疑」,
這完全合情合理也合法。
那為什麼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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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erve:阿扁也不公怖他的國務機要費啊 以釋重疑啊 219.70.209.88 05/26 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