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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水晶:〈紅樓夢的一個小疵〉
時間Sun Jun 3 04:00:40 2001
2001.05.31 人間
◎水晶
三少四壯集---紅樓夢的一個小疵
作者簡介:即將於七月底自淡江大學英文系退休的我,今後一年的生涯規劃
是:一、替人間副刊寫專欄;二、替淡江時報英譯電子新聞上網;三、繼續
研究民國三十八年前的流行歌曲並繼續主持漢聲台的《水晶談老歌》。一年
後行情如何,暫時不作預估。目前可用「退而不休」來形容自己。
無可諱言,紅樓夢(有時又稱作石頭記)是世人公認的大傑作,不過,西諺有云:
「即連荷馬爺爺有時也會打瞌睡」,我是一名紅迷,因為有關紅樓夢文章寫得少,
我這紅迷沒有世所公認的「我是張迷」那樣出名而已。
我今天要講的,是我看了一輩子的紅樓夢,終於在盡善盡美的前八十回裡,找到了
一根小刺,所以,趁著《三少四壯集》新張伊始,「蝎蝎螫螫」(紅樓夢語)搬出
來與讀者咀嚼一番。
紅樓夢第七十七回,寫到大觀園內出現了繡春囊,為了查證窩主,在園內進行了一
次「迷你」型的抄家,整回凸顯了三個角色:探春、晴雯、司棋。其中尤以探春掌
摑嬸娘邢夫人陪房王善保家的(女性)一節最為精采,那清脆響亮的一擊,活畫了
鳳姐男下人興兒口中的「紅玫瑰花兒又香又美只是有刺扎手得慌」的立體形象,令
人刮目相看。待查抄到迎春房中的大丫頭司棋的箱子,居然發現一雙男人的錦襪,
並一雙緞鞋,一個同心如意香袋,又有一幅大紅喜箋,上面有這樣讓人看了臉紅心
跳的字樣:
「上月你來家後,父母已覺察了。但姑娘未出閣,尚不能完你我心願。若園內可相
見,你可託張媽給一信。若得在園內一見,倒比來家好說話。千萬,千萬!
再所賜香珠二串,今已查收。外特寄香袋一個,略表我心。
表兄潘又安具」
原來私藏妖精打架閨中「情趣物」繡春囊違禁品的就是司棋!我們在這一回,從晴
雯憤怒地指著王善保家的鼻子叫罵「從來沒有見過你這樣一位有頭有臉的奶奶」,
經過探春以小姐千金之尊,掌摑了日後寶玉祭晴雯《芙蓉誄》中大聲撻伐的「詖奴
」……一路看來,氣憤填膺,終於看到這個挑唆主人行惡的蠢婦,作法自斃,查抄
到自己外孫女兒的頭上,心裡著實感到痛快,那裡會想到我們無所不能的曹雪芹「
同志」--這大概是大陸紅學家在下意識裡對曹雪芹致贈的最崇高的諡號,在這裡
也犯下了一般他鄙視的才子佳人作家的錯誤。
原來司棋愛上的表哥--他的職業是小廝--居然是個粗通文墨的人;他寫信的對
象表妹司棋也是識字的,而我們知道,紅樓夢中的丫頭「天后」襲人是文盲。襲人
的大名,至尊如賈政(廿三回)、至賤如妓女雲兒(廿八回)都知道,真可謂如雷
貫耳、遠近聞名,然而襲人安安心心地做一名文盲。曹雪芹卻派定這一雙爭取自由
戀愛的小兒女不但可以依賴文字傳達情思,而且潘又安又跟歷史上的美男子潘安名
字掛了鉤--曹雪芹不是在開玩笑吧?
另一不合情理處--恕我冒犯曹雪芹「爺爺」一次,是潘又安即使粗通文墨,也不
可能在這一種危機四伏的當口,寫出這樣一封情書來--他不要命了嗎?沒有錯,
他可能在外面買到了傳達相思的信物,這一點鳳姐說得很對,這繡春囊是市賣之物
,不是宮廷中內造的;閒閒的一句話,印證了傳聞中的一句名言:皇宮是世上最豪
華的餐廳,也是世上最奢侈的妓院。他可以請託一向替他們穿針引線的張媽帶繡春
囊進來,不過不大可能像一般彈詞小說所寫,表贈信物以外,又附上一封花團簇錦
四六駢儷的書函,儘管曹雪芹在這裡替潘又安代寫的,是一封流行的白話文情書,
但已經夠嗆的了。證諸潘又安東窗事發、立即逃之夭夭的行徑--前後性格判若兩
人,這封信寫的可能性,更是少之又少。
曹公為了解決創作上的困境--不附上這封信,全案無法水落石出,只好硬著頭皮
祭出了通俗小說的一記法寶。幸好,這是丫頭小子們玩的把戲。這也可算是曹公「
派樂地」(Parody)招數的一記漂亮展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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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 非常可能
在彼此憂患的眼睛裡
善意的略過 無法 多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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