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ry2 (一起來打排球~)
看板ntufiction
標題Re: 我的稿子!
時間Mon Mar 17 00:07:57 2003
※ 引述《hoshizora (修羅‧睨‧雷與火之中)》之銘言:
: ※ 引述《yuoo (夢中飛翔的王子)》之銘言:
: : 你怎麼知道我沒試過呢?
: 就算你真試過,也無法以之證明你命題的正確性與可能性
: : 「連哭三天」並不困難,誰都做得到.
: : 但是,「連哭三天」和「連繼三天幾乎不停地哭」是不一樣的.
: : 假如你做得到連繼三天幾乎不停地在拉尿--除了吃喝睡
: ^^續
: : 就是在拉尿--那麼,我就相信你做得「連繼三天幾乎不停地哭」.
: ^^續
: : 然後,你就可以登上「健力士世界紀錄大全」了.
: 無意義的類比與舉例。
: 首先你並無定義連哭三天是怎麼樣連哭三天
: 在連續的定義不明下,爾後才提出連續三天幾乎不停地哭更是多餘。
: 最後,常識都認為一個人所舉的例子是最貼近其思想範疇所能表現的水準。
: 如果我仿你舉的例子重舉一次送給你,相信你也不會介意對吧?
: 假如你做的到連續三天幾乎不停地在放屁--除了吃喝睡
: 就是在放屁,那麼我就相信你能做到「連續三天幾乎不停地放屁」,
: 然後,你就可以登上「賤力士世界記錄大全」了。
嗯,
用邏輯來說,
前件為假、後件為假的條件句在真值表上是真
但是一個有效論證不一定是一個完善的論證,
更不一定是一個有用的論證。
嗯,讀邏輯的感想。
啊,害我差點忘記我要說什麼……
首先我覺得高行健或是高健行只是一個筆誤啦,
不管引用的人看不看得起這個人,或是評論界看不看得起他,
其實就是一個簡單的筆誤嘛,所以,應該不需要有所辯勃><。
至於連哭三天云云,我想,更沒有什麼好吵的吧
因為對於這段可以作出的詮釋實在是太多了
可以是
1誇飾法
2作者本身經驗或是其親友經驗的一個事實
3這段敘述本來就沒有嚴格限定連哭三天到底是如何
那,實在沒有必要對這段文字作出什麼質疑
: 我相信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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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在哪裡呢?
映在我眼裡裏的只有不知正走向何方的無數人們的身影而已。
我正從不能確定是什麼地方的某個場所的正中央在繼續呼喚著midori。
~~村上春樹<挪威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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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oshizora:是啊,老從旁枝末節來計較實在沒啥意思 推 140.112.251.27 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