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rison (琪)
看板ntnuepc91
標題Re: 分享在高速公路車禍的經驗
時間Sat Jul 9 21:21:50 2005
就輕微僅有財務損失的車禍事故而言,如果雙方對於車禍的責任與對錯有爭議,您最好留
在現場,不要與對方爭論,請別人即刻打110通報警方車禍現場位置,告訴警方「雙方有ꨊ岌部v請其來處裡,同時記下接電話的警員姓名(當然語氣要好一點,否則他不會告訴你)
,及打電話的時間,同時告訴事故對方當事人「我沒有能力知道是誰的對錯,如果是我的
不對,我或是我的保險公司會負擔應負的責任」以避免激化彼此的爭議。為什麼要請別人
去報警,而自己不去呢?應為你要看住現場,免得對方移動車輛或是現場被經過的人、車
破壞了!同時樹立警告標記,避免衍生二次車禍
等到處理車禍的警員來了,他可能會說沒什麼啦,和解和解好啦,記住這可能導致很大的
後遺症,因為可能你努力維持的事故現場,在你們雙方還沒有談好條件前,便被破壞了;
所以最好請警員先行測繪事故現場,你確認現場圖正確充分無誤後,再簽名,如果有什麼
缺漏,請您也得客客氣氣請警員予以補充、更正正確後再簽名。請您此時登記下警員臂章
號碼,請教他的名字,出勤單位與聯絡電話。您可以跟警員說:「和解的事,等您測繪好
後,我們雙方到貴單位再談!」以避免與有降低車禍績效壓力的處理員警發生衝突。同時
請教處理員警何時到該單位與對方討論和解的事
如此,車禍的第一現場便處理完畢了,接下來,您便得立刻與您事故車輛的保險公司聯絡
,告訴他們:「你發生車禍了」即「我要出險」。如果該公司沒有24小時處理服務,請您
考慮換一家公司保險。同時請您去取回出險表格(服務好的公司會以限時信將表格寄給您
,但是也僅於此;在台灣還沒有見到會指派專人協助你處理車禍的產險公司)。
等到向保險公司備案完畢,您便可以告訴保險公司處理您這一案件的工作人員,何時要到
警察局談和解的相關事宜,請他們派員出席協調會。
在警察局協調會上,您便可以決定雙方要不要和解及和解的條件如何?如果和解破裂,您
最好此時便向警員說:「我要向對方提出告訴」,請警員將您車禍的資料與相關檔案「
移送分局,轉呈地檢署及法院」辦理。此時您可能會與警員為了他的績效而產生矛盾,
所以請您千萬禮貌、客氣不要動怒,同時記下協調會當天處理您案件的警員姓名及編號。
然後就是跑法院的程序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23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