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yssalpoet (深淵之中)
看板medstudent
標題Re: [討論]單純討論及請教 版主暫可以不刪此文嗎
時間Mon May 31 00:24:53 2010
請自己看發文會自動進入的注意事項 其中發文分類第三點:
3.新聞 請記得放上新聞連結
你之前被刪文的原因是為什麼?
是因為你要嘛就是不放連結,不然就是像下行的不完整連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61eu.html
為什麼呢?
因為你都是直接複製貼上醫聲論壇他人的文章,
而醫聲論壇的原文在貼新聞連結的時候都會變成上面這樣,
後來是有人來檢舉你一直轉錄醫聲論壇的文章,也未經原作同意,
所以我才注意到,你直接複製貼上了十幾篇他人的文章或新聞。
不要拿著作權法61條來扯了,你不只轉貼新聞,
還未經同意轉載別人的文章,
這不用說板規,光站規都不會過了,有人來檢舉了,我就得處理,如此而已。
也許你只是剛使用PTT,所以可能比較不清楚網路使用規範禮儀,
再跟你講一點,對板務判決處理有意見請寄信向三位板僕討論,
而不是在板上發文,以免引起紛爭,
這也是PTT各板幾乎都有的常規,在某些板這甚至是明定水桶的行為,
只是在這邊之前沒有出現這類的事情,所以板規也未寫入相關規定。
既然你硬要發文在板上討論,那我也只好回文回應以正視聽。
請勿再回本文,如果你還是有疑問請將你的問題用群組信寄給三位板僕,
由三位板僕討論是否有疑義或需要修改的地方後,再給予回覆。
如果再有在板上發文討論判決,則將視為蓄意擾亂板面,
但對本文解釋有意見想討論的,還是歡迎在本文推文討論,
以上。
※ 引述《anndrew2000 ()》之銘言:
: 依據著作權法
: 第 61 條
: 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
: 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
: 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
: 第 52 條
: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
: 著作。
: 也就是說時事問題之論述
: 除非作者註明不許轉載
: 不然著作權法 是保障網路公開傳輸權的
: 之前曾轉載數篇未註明不許轉載的網路文章
: 被版主警告 刪文
: 版主之意是否是 雖然著作權法 保障此等權利
: 但是本版時事評論文章轉載 除新聞外 一律仍需作者同意
: 如果是 可否明列版規 以免初上此版者 誤觸版規
: 另外轉載摘錄之原則 譬如 摘錄百分比多少內 可接受
: 是否亦請詳述 以使版友有可遵循之規則
: 祈版主明示 暫勿刪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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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99.139
※ 編輯: abyssalpoet 來自: 61.223.99.139 (05/31 00:36)
1F:推 jimmy451399:詩人好棒!! 05/31 00:41
2F:推 anndrew2000:感謝版主說明 請問如果摘錄 他人文章 以百分之幾為限 05/31 01:00
3F:→ anndrew2000:或是不管摘錄多少 都需原作者同意 05/31 01:00
4F:→ anndrew2000:我無擾亂之意 只希望弄清楚本版規則 05/31 01:01
5F:→ abyssalpoet:轉錄著作需原作同意,目前尚無規定內容份量限制 05/31 01:06
6F:→ abyssalpoet:摘陸依然需要原作同意 05/31 01:06
7F:推 anndrew2000:若以本板16954篇來看 討論波波文章 當然要引用原文 05/31 01:09
8F:→ anndrew2000:證明其不合理之處 但波波怎麼可能同意你引用其文章 05/31 01:09
9F:→ anndrew2000:如此討論者將陷入兩難 因此才希望版主定詳細規則 05/31 01:10
10F:→ anndrew2000:如此例子 比比皆是 衛生署長若寫了一篇侮辱醫界文 05/31 01:11
11F:→ anndrew2000:還得徵求其同意 引用原文 方能討論 恐怕有損言論自由 05/31 01:12
12F:推 anndrew2000:這也是著作權法 保障引用"討論時事"文章的用意 05/31 01:17
13F:推 anndrew2000:法律不因人不知其法條 而失其效力 05/31 01:21
14F:→ anndrew2000:討論時事之作者 如不欲他人引用 以法論 有註明之責任 05/31 01:22
15F:→ anndrew2000:還望版主海量雅涵 05/31 01:22
16F:→ abyssalpoet:16954篇是人家宣傳的官網,跟醫聲論壇的性質差很多吧 05/31 01:33
17F:推 anndrew2000:是也 但今日若波波來向版主抗議 未經同意引用原文 05/31 01:35
18F:→ anndrew2000:難道所有有引用之討論文皆需刪除? 05/31 01:36
19F:→ anndrew2000:因此向冒昧請版主了解 討論時事 若不欲他人引用 05/31 01:37
20F:→ anndrew2000:作者應明示 版權所有 禁止摘錄否則便無討論之開放空間 05/31 01:38
21F:推 anndrew2000:請問版主本版轉載原則是否宜放寬如上? 05/31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