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yssalpoet (深渊之中)
看板medstudent
标题Re: [讨论]单纯讨论及请教 版主暂可以不删此文吗
时间Mon May 31 00:24:53 2010
请自己看发文会自动进入的注意事项 其中发文分类第三点:
3.新闻 请记得放上新闻连结
你之前被删文的原因是为什麽?
是因为你要嘛就是不放连结,不然就是像下行的不完整连结: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61eu.html
为什麽呢?
因为你都是直接复制贴上医声论坛他人的文章,
而医声论坛的原文在贴新闻连结的时候都会变成上面这样,
後来是有人来检举你一直转录医声论坛的文章,也未经原作同意,
所以我才注意到,你直接复制贴上了十几篇他人的文章或新闻。
不要拿着作权法61条来扯了,你不只转贴新闻,
还未经同意转载别人的文章,
这不用说板规,光站规都不会过了,有人来检举了,我就得处理,如此而已。
也许你只是刚使用PTT,所以可能比较不清楚网路使用规范礼仪,
再跟你讲一点,对板务判决处理有意见请寄信向三位板仆讨论,
而不是在板上发文,以免引起纷争,
这也是PTT各板几乎都有的常规,在某些板这甚至是明定水桶的行为,
只是在这边之前没有出现这类的事情,所以板规也未写入相关规定。
既然你硬要发文在板上讨论,那我也只好回文回应以正视听。
请勿再回本文,如果你还是有疑问请将你的问题用群组信寄给三位板仆,
由三位板仆讨论是否有疑义或需要修改的地方後,再给予回覆。
如果再有在板上发文讨论判决,则将视为蓄意扰乱板面,
但对本文解释有意见想讨论的,还是欢迎在本文推文讨论,
以上。
※ 引述《anndrew2000 ()》之铭言:
: 依据着作权法
: 第 61 条
: 揭载於新闻纸、杂志或网路上有关政治、经济或社会上时事问题之论述,
: 得由其他新闻纸、杂志转载或由广播或电视公开播送,或於网路上公开传
: 输。但经注明不许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者,不在此限。
: 第 52 条
: 为报导、评论、教学、研究或其他正当目的之必要,在合理范围内,得引用已公开发表之
: 着作。
: 也就是说时事问题之论述
: 除非作者注明不许转载
: 不然着作权法 是保障网路公开传输权的
: 之前曾转载数篇未注明不许转载的网路文章
: 被版主警告 删文
: 版主之意是否是 虽然着作权法 保障此等权利
: 但是本版时事评论文章转载 除新闻外 一律仍需作者同意
: 如果是 可否明列版规 以免初上此版者 误触版规
: 另外转载摘录之原则 譬如 摘录百分比多少内 可接受
: 是否亦请详述 以使版友有可遵循之规则
: 祈版主明示 暂勿删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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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3.99.139
※ 编辑: abyssalpoet 来自: 61.223.99.139 (05/31 00:36)
1F:推 jimmy451399:诗人好棒!! 05/31 00:41
2F:推 anndrew2000:感谢版主说明 请问如果摘录 他人文章 以百分之几为限 05/31 01:00
3F:→ anndrew2000:或是不管摘录多少 都需原作者同意 05/31 01:00
4F:→ anndrew2000:我无扰乱之意 只希望弄清楚本版规则 05/31 01:01
5F:→ abyssalpoet:转录着作需原作同意,目前尚无规定内容份量限制 05/31 01:06
6F:→ abyssalpoet:摘陆依然需要原作同意 05/31 01:06
7F:推 anndrew2000:若以本板16954篇来看 讨论波波文章 当然要引用原文 05/31 01:09
8F:→ anndrew2000:证明其不合理之处 但波波怎麽可能同意你引用其文章 05/31 01:09
9F:→ anndrew2000:如此讨论者将陷入两难 因此才希望版主定详细规则 05/31 01:10
10F:→ anndrew2000:如此例子 比比皆是 卫生署长若写了一篇侮辱医界文 05/31 01:11
11F:→ anndrew2000:还得徵求其同意 引用原文 方能讨论 恐怕有损言论自由 05/31 01:12
12F:推 anndrew2000:这也是着作权法 保障引用"讨论时事"文章的用意 05/31 01:17
13F:推 anndrew2000:法律不因人不知其法条 而失其效力 05/31 01:21
14F:→ anndrew2000:讨论时事之作者 如不欲他人引用 以法论 有注明之责任 05/31 01:22
15F:→ anndrew2000:还望版主海量雅涵 05/31 01:22
16F:→ abyssalpoet:16954篇是人家宣传的官网,跟医声论坛的性质差很多吧 05/31 01:33
17F:推 anndrew2000:是也 但今日若波波来向版主抗议 未经同意引用原文 05/31 01:35
18F:→ anndrew2000:难道所有有引用之讨论文皆需删除? 05/31 01:36
19F:→ anndrew2000:因此向冒昧请版主了解 讨论时事 若不欲他人引用 05/31 01:37
20F:→ anndrew2000:作者应明示 版权所有 禁止摘录否则便无讨论之开放空间 05/31 01:38
21F:推 anndrew2000:请问版主本版转载原则是否宜放宽如上? 05/31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