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imeimei (oh my god)
看板medstudent
標題[波波] 後續 – 關於毀謗及隱私權侵權行為之探討
時間Wed May 13 12:39:29 2009
最近把時間都花在請教法律系學長姐上面,根本沒時間上站。
以下是我跟學長之間的對話:
我:「學長!請教一些法律專知。我聽說毀謗,若不指名道姓就不成立是嗎?」
學長睨了我一眼:「又在搞那個什麼學歷戰喔?誰告訴你的?只要影射就成立了」
我:「啊?是喔?可以具體解釋嗎?」
學長:「法官在判定時,就算只是影射,在場人士心知肚明在影射誰,若你說出的話,沒對應的具體證據就構成毀謗,這年頭誰罵人會指明道姓的罵,你傻子喔?」
我:「…喔。」
學長看了我一眼,接著說:「但有種情況下不構成,就算罵的再難聽、再也證據說出不負責任的話也一樣。」
猛一抬頭,學長有救了?「什麼情況?」急忙的問。
學長:「如果你們二人關在一個密室裡,門窗都關起來,就算他再指控不實,都無法告他毀謗。因為不是公開場合。」
啊…完了,那不但是公開,而且還是特別的公開啊…公聽會耶!
學長看了哀怨的我一眼:「怎麼?發生什麼事?」
我簡短的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告訴學長。學長皺眉聽完。
我:「怎麼辦?這若要提告,成立嗎?」
學長不屑的看了我一眼:「廢話。況且還是在公聽會上,用麥克風說出來的。錄影存證的部份人家也不用做,立法院都幫他們做好了,唉,怎麼這麼傻,在那種場合說那種話?」
學長說,毀謗根本不用指名道姓,只要在場的人都知道他在說誰(波波)就能成立。況且,學長一段文,機乎前言後語都在談論波波的學制實習等等,推論也很容易就知道是在影射誰「花五百萬買…」。
我:「但花五百萬念書,繳學費,這算真的吧?」
學長:「重點是他並不是說花五百萬繳學費,而是說「買」。買這個字,就涉及到引導他人認為這是一種學歷買賣過程,而非繳學費,這很嚴重,你知道嗎?如果他有文件證明說,對方家長真的一口氣付五百萬,跟對方學校簽契約說事成之後不論學生在校成續如何,都要給一張文憑,否則這句話在公聽會這種場合說出來,就足以夠成毀謗的條件!」
我半?說不出話來。「那…。對了,學長,那還有隱私權的界定呢?」
學長:「隱私權屬於侵權行為的一種。但隱私的認定在法律上很模糊,要看判例。」
我:「那如果把別人的學歷、爸爸是誰、媽媽是誰,在哪工作都po上網?」
學長:「那就要看取得來源、他的用途、及會不會引起對方心裡不舒服了。
我:「喔?」
學長:「如果取得管道是公開場合就查的到的,那就沒問題,若是引起對方心中不快,那頂多可能被以侵犯「個人資料保護」起訴,但判刑不重。」
我:「啥是個人資料保護?」
學長:「就是雖然是公開資料,對方只是轉貼在他的網站上,但此舉動造成學生不快,並且那個用來轉貼的人,並沒事先問過承轉資料的來源處就公布出來,被公開學歷的學生是可以提告的。」
我:「喔?是喔?那告的贏嗎?」
學長打我的頭一下:「笨!就算告不贏,事實上,你們被告的人也輸了裡子。」
學長說,因為醫學生是最重視名譽的,就算沒被請訴成功,在法院訴狀裡留有被提告的資料,或跟誰誰誰打過官司,對未來執醫的醫生就是不利。
學長:「你想想,現在你們是很激情沒錯,但未來事過境遷呢?也許時間一久,大家會忘掉這事到底是怎麼回事,但法院的記錄卻永遠跟著你們一輩子。就算沒被告成,哪天不幸你們跟病患有一點糾紛,病患只要去查你們有沒有前科或官司上的紀錄,那他們查到有,不論是啥官司,都會被用異樣眼光看待,甚至以此給予你們未審先判不公的眼光,是不是?、
我無話可說。的確,那些波波們都是有錢人家的小孩,這也不是罪,他們當不成醫生,還有家業可繼承,但我們台灣這些小老百姓出生的子女,在醫院裡若受到一點不公對待,就擔心受怕沒工作擔心的要死,何況是若有糾紛又被查出過去在法院有人對我們提告過,就算是告阿七阿八的罪,人家還不是會用奇怪的眼光看我們?這天下本來就不公,若要怪,不就從一出生那刻就要怪自己家境沒人家那麼顯赫?
學長看我沉重的臉色,拍拍我的肩。「別擔心,平時謹言慎行就好,還有,我看你們站上一堆人用偏激的文字推文什麼的,也要小心。如果有心人利用你們的ip,針對你們的言論去提訴,還是查的出發話人是誰,若要告毀謗也是告的成的喔!」
我抬頭。
學長:「所以,盡量不要有情緒化、攻擊性的字眼出現在任何公開的地方,含網路,像我們學法律的,從來不會那麼傻,懂嗎?」
我:「喔!那我快去告訴大家,免得大家都不知不覺就留有紀綠了…。」
學長:「嗯!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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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hingpig:為健康而戰!!萬歲!!我要合法醫生!!我不想死Q.Q 05/13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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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噓 kugyu:釣り乙 05/13 13:09
4F:→ mabigfly:這ID好眼熟 如果你是波波 那真的是謝謝你的提醒 05/13 13:17
5F:噓 kugyu:15899篇 [波波] 聽說5/6公聽會波爸波媽要提告耶 05/13 13:18
6F:推 boogeyu:小心為要,就事論事不會節外生枝,要求學力鑑定,不人身攻擊 05/13 13:38
7F:→ naox:這個ID就是上回來說會波霸波媽會提告的ID嘛... 05/13 13:46
8F:噓 AllenTTN:不人身攻擊。不過很懷疑是不是反串文。 05/13 13:50
9F:→ abyssalpoet:推 不人身攻擊。沒有必要那麼容易就被激怒 05/13 13:55
10F:推 hd:滿實用的啊!謝謝你的提醒。制度跟法律的討論,不需要人身攻擊。 05/13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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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hd:保障就醫安全:國外學歷需認證,醫師執照需實習 05/13 13:59
13F:→ hd:台灣醫學生支持衛生署長政策 05/13 13:59
14F:→ hd:打這麼長的文章辛苦了! 05/13 14:00
15F:噓 Bigheadhan:你學長不會剛好姓羅吧? 05/13 14:06
16F:推 oneway5:不用噓啦這篇 = = 05/13 14:21
17F:推 LDSS:既然你是用免洗ID上站 又何必在文章第一段強調最近根本沒時 05/13 14:37
18F:→ LDSS:間上站 意義在哪?你在本版PO的另一篇文章語氣也很怪? 05/13 14:39
19F:→ LDSS:突然在文章中扯到""那如果把別人的學歷、爸爸是誰、媽媽是誰 05/13 14:40
20F:→ LDSS:,在哪工作都po上網?""突然強調個資法也滿唐突的? 05/13 14:41
21F:噓 linceboy:講事實,若對方提毀謗,那你就提誣告阿! 不要傻傻的 05/13 14:54
22F:→ linceboy:況且也是對方心虛對號入座,如果是我一定提誣告。 05/13 14:54
23F:→ black:我好怕喔 05/13 14:59
24F:噓 sheepin:疑問:想告何必先來通知大家呢? 05/13 15:02
25F:推 hd:告了就有新聞性囉! 05/1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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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F:推 AllenTTN:真的愈看愈怪。總共也才上站四次,然後說自已沒時間上站 05/13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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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F:噓 cooltyus:喔~好害怕~ 05/13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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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F:推 abyssalpoet:看比較有法學知識的板友要不要來comment一下吧orz 05/13 15:27
36F:噓 kugyu:網路連署裡的團體連署的那幾個反串和這篇的文章風格相當一致 05/13 15:30
37F:噓 AllenTTN:學長最後還很溫馨的說:「嗯,去吧!」有股政令宣導的感 05/13 15:35
38F:→ AllenTTN:覺。是想用軟性的恐嚇來嚇醫學生嗎! 05/13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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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F:噓 lazycat924:一整個覺得是波波 05/1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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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F:噓 pofenglee:應該是黑心代辦, 不是波波 05/13 16:33
44F:噓 hahahahaha:補刀 05/13 16:34
45F:噓 ilm9811:第一次看到演戲演的這麼爛的= = 多加油吧 05/13 16:59
46F:噓 intotherain:喔喔這麼可怕喔 05/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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