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tteland ( )
看板media-chaos
標題[討論] 惡質的媒體人林靖堂(uus)
時間Sat Jan 12 11:11:39 2013
本板板友林靖堂(uus)先生,
自稱是網路自由媒體工作者,
長期關注媒改議題,
會關心反壟斷修法無可厚非。
然而這位仁兄,以一個自稱是來自立法院的觀察,
寫了一篇文章投稿蘋果日報,
結果卻是不斷扭曲事實,
用看似各打五十大板的方式,批藍打綠,
實際上卻是為他所信仰的國民黨與馬政府護航,
惡實無比。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12/34764810/
藍綠共謀犧牲反壟斷
第三段
筆者以為,這是藍綠政治算計、變相共謀結果。修法焦點的葉宜津版本,由於牽
涉許多業者利益,同時亦無罰則,而此一版本卻為國民黨支持,在號稱「高度共
識」下,周三的立院交通委員會率爾通過。
整個是徹底錯誤,
第一,幾天來的修法焦點一直都是「民進黨團版」,
周三委員會過的也是「民進黨團版」;
與「葉宜津版」一點關係都沒有。
所謂的「葉宜津版」,早在第一會期就送出委員會,留待協商,
只是吳育昇在周二喊話的時候,本來是規劃要簽葉宜津版。
第二,什麼叫作「牽涉許多業者利益」?
「民進黨團版」是嚴重損及現有廣電業者利益。
「葉宜津版」才是針對整個廣電產業去做翻修,
但其中也有一個條文與反董斷有關係,
更多的是數位匯流之建立,那才真的有牽涉到整個產業界。
第三:「同時亦無罰則」?
這是吳育昇對「民進黨團版」的質疑,
民進黨立委劉櫂豪後來還因此質詢石世豪,撤照難道不算處分?
石世豪才說,雖未直接規定處罰,但若據此做出撤照的不利處分,比罰款更嚴重。
第四:「高度共識」,率爾通過?
身為主管機關的石世豪不表任何意見,立委邀他逐條時來參與審查,他都沒意見,
周四深夜才開記者說這不行,結果這要怪說是「藍綠政治算計、變相共謀結果。」
最後一段更是可笑、扭曲事實到極點:
在這一連串戲碼中,還有個值得關注的焦點,就是NCC委員補提名人汪用和接受
立院審查一事。在國民兩黨高度共識速推廣電三法修正案溫和氣氛下,民進黨對
汪用和僅有零星砲火;但到下午因汪用和家屬被爆與中資有關而暫停資格審查,
也破壞交委會原本和諧氣氛,隨後於晚間NCC就在自家召開記者會,強力抨擊立
法院對廣電三法的立法不周。這一連串的時間序,值得玩味。
汪用和這個人本身就沒有太多爭議,那能有什麼轟番屋頂的重砲?
還是林靖堂認為在野黨就是必須不問任何理由、事實,統統反對到底?
再者,揭露汪親中資背景的,還是民進黨立委管碧玲,
在這之前,許多民進黨立委也提出很多質疑:
葉宜津問汪對於她老東家中天進行人格追殺的看法,汪迴避。
蔡其昌問汪要不要退黨?汪說這跟職務無關。
鄭麗君質疑汪的EMBA論文寫很爛。
林淑芬問了一堆傳播學理論,汪都答不出來。
林靖堂這種指控,跟中國時報、時報周刊一堆天馬行空的假新聞有什麼兩樣?
結果林靖堂被質疑惡意造假後,居然還有臉辯解說,
這稿子投稿時來不及請蘋果更改,已更改的原文版在其部落格。
這更是可笑了,周三發生的事,你周五投稿賺一篇四千元的稿費,會來不及改?
你當編輯下午三點就落版?還是當大家都是白癡嗎?
我只能說,林靖堂你真無恥。
--
希望版主不要因為林靖堂是你好友,就準備刪除本文掩人耳目!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8.174
1F:→ newgunden :樓下Lijphart 01/12 13:51
2F:推 xxyxx :雞排預備 01/12 14:47
3F:推 uus : :) 好的 感謝大師的批評 鄙人感激您的指正 01/12 19:22
4F:推 uus :我承認一開始寫的時候沒有仔細作文獻回顧 這點我道歉 01/12 19:28
5F:→ pstsubasa :原PO好激動,連無恥這種話都說出來,感覺藉機報復 01/12 22:52
6F:→ pstsubasa :翻了前文才發現原PO是大濕,批評別人無恥啊...科科 01/12 23:02
7F:→ k7system :原po太激動了,這篇該刪。 01/13 10:23
8F:→ k7system :如果原po是藍的,那newtalk也是藍的,這多麼可怕? 01/13 10:25
9F:→ k7system :你去問kmt或旺中newtalk是不是藍的,它一定像0e4說的 01/13 10:25
10F:→ k7system :以前0e4立委對pts說過:你們真是綠到炸,看看鄭同僚 01/13 10:27
11F:→ k7system :和馮賢賢是如何被電到金閃閃?就知道了原po還要再加強 01/13 10:28
為什麼uus是藍的,newtalk也是藍的???這有任何邏輯性嗎?
自由時報有深藍記者,TVBS也有深綠記者,公司跟記者的政治立場就一定要相同嗎?
這年頭打著公共媒體、獨立媒體的,一定就要是綠的嗎?立報不就藍得要死?
uus最大的問題是,老是要假裝一副自己懂很多的樣子,還要趁機偷渡自己的政治立場,
結果遇到我這個連兩天都在場的記者,馬上就被揭穿他的謊話連連,
太激動????那你先叫uus不要說謊啊!
12F:推 uus :孩子 你最棒惹 給你一個讚 01/13 18:24
13F:→ Lijphart :你禮拜五下午明明在桃園地院接受法官訊問,在哪個現場 01/13 19:39
14F:→ Lijphart :禮拜五院會正式翻盤,你不會不知道吧?這才讓人吃驚啊 01/13 20:03
15F:→ Lijphart :那不知您又哪隻眼看到我不知周三周四有交委會? 01/13 23:18
16F:→ Lijphart :我只知你宣稱這次爭議你全程在場,可周五大翻盤時你 01/13 23:22
17F:→ Lijphart :明明在法院當被告,在法庭裡是也可以全程立院喔? 01/13 23:24
18F:→ pstsubasa :貼人惡質的標籤很容易,但 照照鏡子吧,別裝聖人了 01/13 23:41
19F:→ pstsubasa :如果uus這樣叫惡質,說川震是神罰的人是什麼 金生? 01/13 23:43
這位朱學恆粉絲先把我當年的文章看清楚再說吧!
不過會因為朱學恆說啥就信的人,不管是腦袋或閱讀能力,應該都是大有問題的。
20F:→ pstsubasa :我閱讀過您的原版文章喔,啾咪~ 01/15 11:48
21F:→ pstsubasa :您當初不心虛的話何必刪文呢,科科 01/15 11:49
22F:→ pstsubasa :身為資深鄉民,您應該知道刪文就先輸一半的道理吧~ 01/15 11:49
我沒刪文喔!!!謝謝指教。
http://blog.roodo.com/weichen/archives/6016517.html
23F:→ Lijphart :我從沒自稱召集人啊,不都是你在講? 01/15 12:39
24F:→ Lijphart :倒是你不用自稱,很快就會被宣判了,成為刑事罪犯,哈哈 01/15 12:41
25F:→ Lijphart :黨團記者通訊錄歸我管喔?你這人還真有趣... 01/15 17:44
26F:→ Lijphart :人家說碰到你像沾到XX,我也可以說XX是你自稱的喔? 01/15 17:47
27F:→ pstsubasa :可以確定當時朱學恆一發文,你的網誌上就沒這篇了 01/16 12:38
28F:→ pstsubasa :後來有人挖出google快照,至於您先隱藏後後如何編輯 01/16 12:39
29F:→ pstsubasa :就只有你自己知道了 01/16 12:40
我從頭到尾寫得文章就是這樣,你看底下回應的時序也都是連續的,
有沒有刪文章,一看就知道;你們這些中國同路人什麼不學,栽贓抹黑還學得挺快的。
況且,你一開始就抹黑我刪文,結果發現被徹底打臉以後,馬上就顧左右而言他,
原來朱學恆粉絲都這麼賤格啊!
30F:推 JCC :uus真有風度 不然這早就可以告了 01/16 13:41
那就去告啊!自己寫假文章撰稿費,難道被踢爆還有那個臉去告?
31F:推 chirmanmao :支持uus去告 把大濕告到連他媽媽都不認識 01/17 11:33
32F:推 uus :沒什麼好告的呀 小人不計大人過 別跟大人計較太多 01/17 11:38
33F:→ pstsubasa :有沒有刪文你用下面的回應當舉證也太搞笑了吧 01/18 23:57
34F:→ pstsubasa :版你開的,你要刪還不就刪,自己信口開河還口出穢言 01/18 23:58
35F:→ pstsubasa :套句你的邏輯:深綠的都這麼賤格啊(我是台灣人謝謝 01/18 23:58
36F:→ pstsubasa :跟你意見不合就說人是中共同路人,你這種行為比較像 01/18 23:59
37F:→ pstsubasa :得到毛賊東的真傳啊,真是海峽兩岸一家親 01/19 00:00
38F:→ pstsubasa :台灣海峽沒加蓋,快點游去人民大會堂朝聖吧 01/19 00:01
你先舉證:1.我何時刪我那篇文章?
2.我文章那理說那是神罰?相反地,我還極力約束類似言論。
39F:→ pstsubasa :你真以為別人沒用過部落格的管理功能嗎,你隱藏文章 01/20 09:53
40F:→ pstsubasa :再編輯後開啟,誰曉得你是刪文還是怎樣? 01/20 09:54
41F:→ pstsubasa :有沒有說神罰,呵,原先的版本是怎樣你最清楚了 01/20 09:59
42F:→ pstsubasa :我從其他地方找到轉貼的版本,看來是沒有編輯過 01/20 10:11
43F:→ pstsubasa :對於我原先說關於神罰的部分,謹此致歉 01/20 10:11
第一,你說刪文,結果你查證後也發現沒有。
第二,你說我認為川震是神罰,結果你也因此致歉。
我本來是要告你的,不過你都承認錯誤就算了。
那到底是誰的說詞比較禁得起考驗,一目瞭然。謝謝指教。
※ 編輯: wetteland 來自: 210.69.138.174 (01/21 08:16)
45F:推 elsewhite :要吐槽也十拿九穩再吐槽嘛.... 01/22 23:12
46F:→ dinkum :這也可以扯到無恥...... 01/25 23:32
※ 編輯: wetteland 來自: 210.69.138.174 (01/29 21:34)
47F:→ pstsubasa :我為了我自己沒有看清楚而道歉,但沒必要騎到我頭上 02/02 00:59
48F:→ pstsubasa :還大發慈悲不告我咧,那我豈不是要謝謝你 02/02 00:59
49F:→ pstsubasa :你用「賤格」可都懶得跟你計較了,少得寸進尺啊 02/02 01:02
50F:→ dlevel :uus對政府批判的力道一向很夠,如果他是傾藍,多點這 02/22 21:34
51F:→ dlevel :類人不錯。 02/22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