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tteland ( )
看板media-chaos
標題[媒亂] 馬政府輕諾寡信照買媒體
時間Wed Apr 6 07:31:33 2011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6/today-o9.htm
馬政府輕諾寡信照買媒體
◎ 呂一銘
儘管今年元月通過禁止置入性行銷相關法案,但馬政府依然故我
。光是一、二月的政府置入性行銷(含註明政府機構者三十八則)
,據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統計,竟高達一○一則(元月三
十五則、二月六十六則),且花招百出(
利用公關「業配」、或將
「非新聞」類文字刊登新聞版、或版位不對稱),猶採
化整為零(
原是半版的「廣告」,改為邊欄式的「專訪」、「方塊」等)或
化
暗為明方式(
過去未註明「專輯」或「廣編」或官方和名銜,現則
公開為之)刊登,令人遺憾。足見徒法不足以自行,須賴媒體自律
及社會、國會、市場約制的「共管」嚴格監督,始克有濟。
像
台北市長郝龍斌更以「投書」或署名專欄途徑,變成「另類文宣
」,市府雖答辯是「沒花錢置入」,乃是報社自己處理。然此一「
專欄」不定期刊出(
光是二月九、十五、二十二日便在中國時報刊
登「大頭斌報告」專欄),無異是「施政報告」,若機關首長皆在
媒體闢「專欄」,何嘗不是另一種「霸凌」?亦會降低媒體的公正
性和公信力!譬如
中時過去從不承認置入的「台北市訪里鄰長談地
方事」,但二月二十七日首次在D7版刊登註明「全版廣告」,即為
例證;
又如二月一、十三日郝龍斌在聯合報「民意論壇」發表的文
章,市府理應舉行記者會告知社會,以產生回響,才具意義,而非
被質疑為自導自演。何況機關首長擁有公權力和資源,傳播施政管
道很多,像「投書」(除非「更正」或「澄清」)或署名「專欄」
者,皆應避免,同時政府機關是被監督者,尤須審慎自制。
美國「自由之家」、「無疆界記者組織」等,最近三年連續將台灣
「新聞自由」降等,箇中與政府置入性行銷因素有關,咸認降低了
台灣媒體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亦連累台灣在國際上的觀感。立法院
在本會期應能把管制「置入」的門檻拉高,並加速其他相關法令的
修法,且強化公民的參與空間,才能符合民主多元社會的期待。
(作者為前國營台灣新生報發行人兼社長)
--
聯合報2007年10月3日的頭版頭大獨家:
http://mag.udn.com/mag/news/storypage.jsp?f_ART_ID=85775
來台訪問 西點生爆性醜聞
卻遭蘋果日報在2007年6月4日予以痛擊: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531950/IssueID/20070604
西點案 女:我是他的菜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51.163
1F:→ pelicanper :業配也要媒體配合才配得動 04/06 09:11
2F:→ Lijphart :造謠便當王,臉書的道歉文拿掉了嗎?被雙機伺候過癮呴? 04/06 13:30
3F:→ Lijphart :既然你要繼續造謠,那我只好在這po出你0330造謠實錄囉 04/06 13:34
※ 編輯: wetteland 來自: 114.32.6.13 (04/06 15:06)
4F:→ Lijphart :修簽名檔就不是造謠啦? 04/06 15:31
5F:→ shunchao :一般人造謠是造謠 記者造謠不是造謠 04/07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