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mar (tinm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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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既然唐湘龍諷趙建銘是賤民 那王建民是什麼?
時間Tue Jun 20 16:49:38 2006
很久沒看唐湘龍的評論, 最主要是名嘴名筆滿街跑, 唐式風格已變得不稀奇甚至落伍了.
不過, 今天偶然看到唐湘龍的文章, 嚇了一跳.
不是因為其肉麻當有趣老狗變不出新把戲的反諷法,
而是因為他諷趙建銘是賤民.
諷趙建銘是賤民, 雖然是二流的文筆, 玩諧音遊戲, 沒有新意可言,
但王建民可是遭池魚之殃了, 唐湘龍何苦來哉?
這就是為何之前我覺得不該拿趙建銘與王建民比較,
因為兩人名字諧音, 固然有比較的樂趣, 但趙人品差王人品好,
這種因名字巧合而比較之, 反而會諷刺到王建民.
套句網路流行語, 唐老大砍掉重練吧.
2006.06.20 中國時報 獨立評論 阿扁,請不要再對馬英九仁慈 唐湘龍
不過,我不是向人民報告。我是以賤民(不是建銘)身分,向阿扁報告。
關於總統副總統罷免法源,在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除了要過立法三分之二門檻之外
,還要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還要過半數同意,罷免才算
通過。所以,我們的選舉是一階段的。罷免是兩階段的。照目前的政治制度、政黨版塊,
其實,誰幹總統都可以放膽亂搞,「要過三分之二?」放心啦,沒事的。
賤民我向阿扁報告一下。以前你們鬼叫總統「直選」,說直選才叫民主;可是,你們
卻從來不喊總統「直罷」。選舉、罷免應該是一套的。直選,投票率高低不是問題,百分
之十也可以;得票率高低也不是問題,阿扁兩千年時就不到四成。可是,罷免不但必須兩
階段,就算跨得過立法院的三分之二門檻,選民還得投票率過半,得票率過半,才能罷免
。這種制度,是典型「請神容易送神難」的制度。請,太容易太容易;送,太難太難。
現在不必談修憲。那搞不完。我只是聽到阿扁要「向人民報告」,彷彿在黑夜裡看見
了光。我想問阿扁,報告完了,是不是該給人民一個表達意見的機會?你不是一向言必稱
人民,相信偉大台灣人民的智慧?兩年前你不惜「公投綁大選」,說「台灣第一次,世界
都在看」。其實,公投的門檻,「投票率五成,支持率五成」,跟罷免是一模一樣的。罷
免其實就是總統適任與否的公民投票。我不懂,為什麼你濫用公投法十七條硬幹,就如此
神聖;在野黨強推罷免,就被你講得如此不堪?一樣的人民,投公投就偉大,投罷免就低
賤?為什麼?
何況,十天前貴黨中央公布的民調,反對罷免你的,高達五十三%,支持罷免的,只
有三十四.五%,這不是太好了嗎?我看了都免不住為你振奮起來。我如果是你,我一定
一面向人民報告,一面要求立法院黨團同志讓罷免成案,訴諸人民複決,讓人民用選票證
明懲罰在野黨,讓在野黨知道他們何等悖離民意,知道人民支持阿扁支持到何等地步?我
不懂,為什麼你只向人民報告,不讓人民投票?我不懂,你為什麼剝奪人民修理藍軍、修
理馬英九的機會?
你想想,如果人民複決罷免沒過,不但你任期內不能再提罷免,而且,管你是馬英九
、宋楚瑜…,都一樣,都會「死得很難看」,那你屁股就翹起來了。走路就有風了。以後
黨內黨外,還有誰敢不聽你的?我不懂,你為什麼這麼仁慈,放棄這個讓偉大台灣人民肯
定你的機會?請給我們這個機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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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ele:呵呵 姦夫唐湘龍啊 06/20 16:51
2F:推 abingogo: 姦夫唐湘龍啊 別的不會 丟石頭倒是挺厲害 06/20 18:41
3F:推 toast520520:夫唐湘龍啊 別的不會 丟石頭倒是挺厲害 06/20 22:16
4F:推 peddler:我覺得唐湘龍長得很像殭屍,一個拋妻棄子的殭屍 06/21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