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nkeii (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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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2006年2月24日的中時、聯合兩報
時間Sat Mar 11 04:01:50 2006
n網友可能要有這樣的認知:
讀者乃至於新聞學理論對於記者的要求與期許。
最基本的就是,他要陳述或者轉述一件事實。
這包括了某些別人的評論、某些難堪的故事,或者是哪裡有哪些吃的玩的。
但不應該是記者的。
如果真是記者本身有的態度或立場,應該在形式上表明,讓讀者知道。
例如署名形式不同、標題或者刊頭很明確地告知等。
這應該是很基本的。
回到這則新聞,就算真有一名僑界小女孩,如同前面諸多版友論稱的,
在一則報導裡,他能提供多少證據力。這是我很疑惑的。
他能代表僑界嗎?能解釋正確的英語單字的意涵嗎?
為什麼有更權威的消息來源可以選用時,記者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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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225.182
1F:推 nidor:我的意思是 就現實面來看 事實與評論難以完全區分 03/11 09:34
2F:→ nidor:理論歸理論 現實的媒體就是把自身的立場夾雜在報導間 03/11 09:36
3F:→ nidor:就算每篇報導都盡量不夾雜立場 但是報導的選用就是立場 03/11 09:37
4F:→ nidor:這是無可避免 而且我們必須面對的問題 03/11 09:38
5F:推 nidor:證據力的高低也是屬於選擇相信或不相信的部分 03/11 09:40
6F:→ nidor:顯然劉屏本文想藉此表達"童叟皆知"的想法 故他選擇相信 03/11 09:41
7F:→ nidor:立場贊同此文的讀者也會選擇相信 03/11 09:42
8F:推 nidor:這也就是為何有權威來源但他卻選擇小孩(權威不算童叟皆知) 03/11 09:49
9F:→ nidor:而權威與否也往往是屬於相信的部分 例如說 某個很喜歡說: 03/11 09:51
10F:→ nidor:"這件是只有三個人知道" 的名嘴 也是很多人認為的權威 03/11 09:52
11F:→ nidor:李昌鈺來台檢驗槍擊案 也還是有人提了"子彈門"報告 您說呢? 03/11 09:53
12F:推 seiku:以實然論證應然?只要是現實存在的人們就必須接受不准批評? 03/11 10:52
13F:→ blade49:所以n網友也認可這種亂象?難怪台灣外行領導內行 03/11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