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lite12 (recta sequi)
看板media-chaos
標題Re: [建議] -TVBS
時間Sat Nov 5 22:42:58 2005
※ 引述《synge (明天天晴)》之銘言:
43
: 另外,憲法保障言論自由
: 新聞自由是言論自由的一部份
: 想不到一個堂堂行政院長可以說這種話
: 多看書吧
假如你有多看書的話 對於新聞自由是來自憲法第十一條或第二十二條有爭議應該會了解
然後就不會說的那麼想當然爾是吧?
還有整件事跟憲法中的"新聞自由"(假如有的話)到底有什麼關係 我到現在還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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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7.58
1F:→ geesegeese:抵制港資持股超過50%違憲 XD 11/06 03:36
2F:→ geesegeese:e大就饒過隨媒體起舞的非專業人士吧。我國憲法教育失敗 11/06 03:38
3F:推 synge:給E:我在原文中,這兩件事情是分開來說的 11/07 08:16
4F:→ synge:給樓上,我隨媒體起舞,你隨立委起舞,半斤八兩 11/07 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