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lite12 (recta sequi)
看板media-chaos
标题Re: [建议] -TVBS
时间Sat Nov 5 22:42:58 2005
※ 引述《synge (明天天晴)》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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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宪法保障言论自由
: 新闻自由是言论自由的一部份
: 想不到一个堂堂行政院长可以说这种话
: 多看书吧
假如你有多看书的话 对於新闻自由是来自宪法第十一条或第二十二条有争议应该会了解
然後就不会说的那麽想当然尔是吧?
还有整件事跟宪法中的"新闻自由"(假如有的话)到底有什麽关系 我到现在还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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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7.7.58
1F:→ geesegeese:抵制港资持股超过50%违宪 XD 11/06 03:36
2F:→ geesegeese:e大就饶过随媒体起舞的非专业人士吧。我国宪法教育失败 11/06 03:38
3F:推 synge:给E:我在原文中,这两件事情是分开来说的 11/07 08:16
4F:→ synge:给楼上,我随媒体起舞,你随立委起舞,半斤八两 11/07 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