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tZu (良牙)
看板media-chaos
標題[問題] 評議也是新聞?
時間Sat Nov 5 01:53:23 2005
到底評論算不算新聞?
如果談話節目也算新聞,那《康熙來了》的小S和蔡康永也算主播囉?
【蘋果日報11月3日】
謝揆詭辯政論非新聞
學者駁「太扯」「新聞包括報導與評論」
【蔡日雲、陳怡靜、李宗衡╱台北報導】TVBS風波引發眾怒,行政院長謝長廷
昨在行政院會為自己辯護說,「我們是對這電台的資本結構或繳稅情形查核,跟他
製作哪個節目並沒有關係。即便這個節目(指《2100全民開講》)是談話性節目,
談話性的節目其實不是新聞。」
死不認錯
傳播學者批評謝揆的認知,指「評論也是新聞的一種」。謝長廷稱全民開講是談話
節目,並詮釋,所謂「新聞是經過電視台整理或播出來的新聞才叫新聞,而談話性
節目是一個觀眾、專家或貴賓,拿一些資料在那裡評論,基本上這不是新聞,這也
談不上破壞新聞自由。」
媒體不認同促道歉
對於謝揆的說法,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所長張錦華認為,不符合新聞學理。「在新
聞學定義上,新聞包括報導與評論,新聞評論可提供閱聽眾媒體的觀點,但評論不
能無限上綱,雖享有新聞自由的權利,但仍受法律規範。」世新大學廣播電視電影
系助理教授、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則認為:「謝揆扯太遠,評論也是新聞
的一種。」聯合報系發言人項國寧也表示不能接受謝揆這種說法,即便是論壇節目
也應該受到言論自由保障,因為「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是一體的」,希望這件事就
此告一段落,不要再對新聞自由造成傷害。
《蘋果》總編輯陳裕鑫說,謝揆說《2100》節目不是新聞,這種說法是限縮解釋新
聞的涵義,對新聞自由也造成傷害,因評論、報導、解讀都屬新聞自由應保障的部
分,「謝揆沒有嚴肅看待新聞自由,是用政治語言圓場」,總統府、行政院都應展
現誠意,「立刻道歉認錯,不要狡辯到底」,否則「打壓新聞自由的陰影會持續」
。
《2100》主持人李濤昨晚在節目中回應指出,美國國務院已解釋兩者的關係,也說
談論性節目屬新聞節目一種,為什麼謝揆要將兩者切割?以這樣的解釋,可見當權
者離人民愈來愈遠。
不改口徑批T台離譜
姚文智昨晚再度發出新聞稿強調,「一切依法辦理,部分媒體指新聞局根本無意對
TVBS撤照,以及姚文智改口的說法,均非事實。」姚也說:「TVBS的違法
行徑太離譜,一般的台灣公司行號,即便要鑽法律漏洞,形式上至少會找好人頭,
但TVBS僅是將一樣的董事東方彩視換成百慕達公司,百慕達公司換成東方彩視
公司,視台灣法律為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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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3.121.55
1F:推 selfrish:一般人不會這樣牽線吧,dotzu兄..... 11/05 02:09
2F:推 malkmus:評論應是新聞自由應該保障的一項 但我不覺得T台無線上綱的 11/05 02:16
3F:→ malkmus:的評論方式需要被保護 11/05 02:17
4F:→ dotZu:我一直以為評論和新聞要涇渭分明才對 所以有這個疑問 11/05 02:20
5F:推 WinnieCWN:那個姓項的跟管的說那什麼屁話?自由不等於可以隨便抹黑! 11/05 02:52
6F:推 malkmus:樓上的 搞不清楚的是你吧 從他們在這篇報導的說辭看來 11/05 11:11
7F:→ malkmus:看不出他們認同隨意抹黑 他們只是在澄清新聞報導與評論 11/05 11:11
8F:推 malkmus:除了記者對項敘述有一點點對T台事件的看法 11/05 11:15
9F:推 WinnieCWN:但是原文中將三人的言論放在一起,我會覺得第一個較客觀, 11/06 22:11
10F:→ WinnieCWN:第一個有補充說"但仍應受法律限制",後兩者卻只有提到評봠 11/06 22:12
11F:→ WinnieCWN:論也是新聞的一種這個節點,未涉及法律有關抹黑造謠的規봠 11/06 22:13
12F:→ WinnieCWN:範的重點,會讓人以為好像"言論自由>言論真實性和自制"!! 11/06 22:15
13F:→ WinnieCWN:還有,"希望這件事就此告一段落,不要再對新聞自由造成傷 11/06 22:18
14F:→ WinnieCWN:害"-->這是算什麼? 如果是記者的妄下結論,那我沒話說!!! 11/06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