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tZu (良牙)
看板media-chaos
标题[问题] 评议也是新闻?
时间Sat Nov 5 01:53:23 2005
到底评论算不算新闻?
如果谈话节目也算新闻,那《康熙来了》的小S和蔡康永也算主播罗?
【苹果日报11月3日】
谢揆诡辩政论非新闻
学者驳「太扯」「新闻包括报导与评论」
【蔡日云、陈怡静、李宗衡╱台北报导】TVBS风波引发众怒,行政院长谢长廷
昨在行政院会为自己辩护说,「我们是对这电台的资本结构或缴税情形查核,跟他
制作哪个节目并没有关系。即便这个节目(指《2100全民开讲》)是谈话性节目,
谈话性的节目其实不是新闻。」
死不认错
传播学者批评谢揆的认知,指「评论也是新闻的一种」。谢长廷称全民开讲是谈话
节目,并诠释,所谓「新闻是经过电视台整理或播出来的新闻才叫新闻,而谈话性
节目是一个观众、专家或贵宾,拿一些资料在那里评论,基本上这不是新闻,这也
谈不上破坏新闻自由。」
媒体不认同促道歉
对於谢揆的说法,台湾大学新闻研究所所长张锦华认为,不符合新闻学理。「在新
闻学定义上,新闻包括报导与评论,新闻评论可提供阅听众媒体的观点,但评论不
能无限上纲,虽享有新闻自由的权利,但仍受法律规范。」世新大学广播电视电影
系助理教授、媒体观察基金会董事长管中祥则认为:「谢揆扯太远,评论也是新闻
的一种。」联合报系发言人项国宁也表示不能接受谢揆这种说法,即便是论坛节目
也应该受到言论自由保障,因为「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是一体的」,希望这件事就
此告一段落,不要再对新闻自由造成伤害。
《苹果》总编辑陈裕鑫说,谢揆说《2100》节目不是新闻,这种说法是限缩解释新
闻的涵义,对新闻自由也造成伤害,因评论、报导、解读都属新闻自由应保障的部
分,「谢揆没有严肃看待新闻自由,是用政治语言圆场」,总统府、行政院都应展
现诚意,「立刻道歉认错,不要狡辩到底」,否则「打压新闻自由的阴影会持续」
。
《2100》主持人李涛昨晚在节目中回应指出,美国国务院已解释两者的关系,也说
谈论性节目属新闻节目一种,为什麽谢揆要将两者切割?以这样的解释,可见当权
者离人民愈来愈远。
不改口径批T台离谱
姚文智昨晚再度发出新闻稿强调,「一切依法办理,部分媒体指新闻局根本无意对
TVBS撤照,以及姚文智改口的说法,均非事实。」姚也说:「TVBS的违法
行径太离谱,一般的台湾公司行号,即便要钻法律漏洞,形式上至少会找好人头,
但TVBS仅是将一样的董事东方彩视换成百慕达公司,百慕达公司换成东方彩视
公司,视台湾法律为无物。」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3.121.55
1F:推 selfrish:一般人不会这样牵线吧,dotzu兄..... 11/05 02:09
2F:推 malkmus:评论应是新闻自由应该保障的一项 但我不觉得T台无线上纲的 11/05 02:16
3F:→ malkmus:的评论方式需要被保护 11/05 02:17
4F:→ dotZu:我一直以为评论和新闻要泾渭分明才对 所以有这个疑问 11/05 02:20
5F:推 WinnieCWN:那个姓项的跟管的说那什麽屁话?自由不等於可以随便抹黑! 11/05 02:52
6F:推 malkmus:楼上的 搞不清楚的是你吧 从他们在这篇报导的说辞看来 11/05 11:11
7F:→ malkmus:看不出他们认同随意抹黑 他们只是在澄清新闻报导与评论 11/05 11:11
8F:推 malkmus:除了记者对项叙述有一点点对T台事件的看法 11/05 11:15
9F:推 WinnieCWN:但是原文中将三人的言论放在一起,我会觉得第一个较客观, 11/06 22:11
10F:→ WinnieCWN:第一个有补充说"但仍应受法律限制",後两者却只有提到评봠 11/06 22:12
11F:→ WinnieCWN:论也是新闻的一种这个节点,未涉及法律有关抹黑造谣的规봠 11/06 22:13
12F:→ WinnieCWN:范的重点,会让人以为好像"言论自由>言论真实性和自制"!! 11/06 22:15
13F:→ WinnieCWN:还有,"希望这件事就此告一段落,不要再对新闻自由造成伤 11/06 22:18
14F:→ WinnieCWN:害"-->这是算什麽? 如果是记者的妄下结论,那我没话说!!! 11/06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