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affitio (我總是心太軟)
看板media-chaos
標題年代: "尊龍客運"超載旅客12人擠行李間???
時間Thu Oct 20 01:37:57 2005
剛剛在年代看到這則新聞,
是有一名旅客在雙十連假搭乘"尊龍客運"時,
因不滿站務人員一再保證有座位, 結果上車才知無座被迫擠行李間,
小小2坪空間就擠了12個人, 於是隨身用DV錄下車上情況提供年代新聞爆料.
這則新聞年代分成兩條帶子來播報,
前一條是播放旅客提供的DV畫面和照片,
末尾還有記者打電話到"尊龍"查證, 客服堅決否認有此違法行為,
結果記者就下了這樣的註腳:
"雖然業者矢口否認, 但事實畫面擺在眼前怎容狡辯!"
接著下一條帶子是同一則新聞的追蹤報導,
大家猜怎麼著? 真他乃乃的熊很想送年代一句髒話!
原來該爆料旅客搭到的"尊龍"是不肖野雞車業者魚目混珠,
因為後來記者進一步查證真的"尊龍"只在台中以北有搭車駐點,
而爆料旅客是在楠梓搭車, 而且兩者logo雖極相似但畢竟不同!
看到這裡大家心裡明白為何以上的"尊龍"總是用引號框起來了吧!
很明顯兩條帶子是不同記者採訪,
但既然都已經查證真的"尊龍"是無辜的, 為何不兩條帶子一起播?
就算硬要分成兩條來播, 為何第一條的報導方式仍維持用那種定人入罪的口吻?
年代對這則新聞的處理, 更驗證了時下的新聞 "有畫面不見得是事實"!
尤其已經得知事實還故意煽風點火, 試問若只看第一條就轉台的觀眾心中有何印象?
簡直就是新聞殺人又一樁!
如果我是業者的話, 肯定把負責這條新聞的記者和主編告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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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48.2
1F:推 hambear:去告的話 新聞台會說嘿我們已經更正過了喔 觀眾應該清楚了 10/20 01:47
2F:推 keepstudying:過往朱木炎都在未證實情況下被說成白嫖了 10/20 11:25
3F:→ keepstudying:你真的認為這些記者或電視台會願意道歉或怎麼的? 10/20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