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fred (Keine Ahnung)
看板media-chaos
標題Re: 被中國時報動大刀
時間Wed Jul 30 09:56:29 2003
※ 引述《peter1 (笑。)》之銘言:
: ※ 引述《aswing (阿呆)》之銘言:
: : 中國時報第二次改他的文章,不知道有沒有經過作者的同意.
: : 這些東西在媒抗網站有一些討論,大家可以上去看看.
: 不太懂你的訴求?
: 如果今天他是投稿
: 那除非是原作者不同意修改
: 要不刊載者通常都是有修改權的
: 不管是文字還是版面
: (通常在徵稿時都有聲明)
: 如果是引用 問題比較大
這點我覺得必須要講一下,
台灣的編輯實在太自我中心又不專業了,
不只是報紙,一般書籍也是一樣,
沒錯,編輯是有修改的權限,不然就不叫編輯了,
但是編輯就是編輯,不是作者,
作者要使用什麼文字不是你編輯可以任意干涉的,
編輯是做「技術性」的修正,是幫助作者使作品更好更正確無誤,
無論做什麼樣的修改,至少在事前要通知作者,
如果作者堅持,編輯應該要尊重作者。
若該爭議涉及該刊物的立場重大,此時編輯仍然不得自行修改後照刊,
而是應該選擇不登或另行聲明。
總之,必須維持原作的完整性。
不是說在徵稿聲明上說我有修改的權限,
(這絕對不是意味著可得自由行使的「權利」,而是一種職責)
就可以文章隨我刪改。更何況到時候要負文責的是出名字的作者,
你編輯就可以躲在後面,這像話嗎?
這種事情聽多了,有時候真的想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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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pray thee, my good son, to be a father to my people.
Confort the poor, protect and shelter the weak,
and put right the things that are wrong.
-King Alfred the Gr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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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6.30.130
1F:→ deryi:我碰過把我寫的改成意思完全相反的編輯. 推218.167.179.245 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