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tus (divine)
看板medache
標題Re: [心得] 抱歉但我真的受不了你自以為的正義
時間Thu Aug 16 20:13:40 2012
※ 引述《Ycat1911 (校長阿貓)》之銘言:
法律要訂定之前,不是都會做法益分析?
如果傷害大於利益,儘管立意良善也應再思擬修
法制學導論:『立法從寬,執法從嚴』
醫療法擬修過失以重大為限,鼓勵醫師多做多救,非常正義!
現在法官對醫生的判決,真的蠻怪的
依據民法的賠償金額跟醫師收入根本不成比例
1.童綜合醫院李明鐘醫師和另外兩位醫師,三人有過失因為沒放顱
內壓監測器,判賠2806萬
2.一名台大教授妻子,原本是任職於農委會的獸醫女博士,至台北
市婦幼醫院進行摘除子宮手術,因為醫師麻醉不當,成為植物人,
判賠4300萬
3個人要賠2806萬和1個人要賠4300萬
這樣判不是不行,問題是,病人來就醫付的錢,有算進醫師職業的風
險嗎?連買醫師責任險的錢都不夠,憑什麼要賠那麼多?
病人動一次手術後,健保給醫院,醫院再分給醫師,醫師拿多少(那點錢.....)
如果台灣病人開腦的手術,比照美國收費
判賠2806萬,也就認了
但今天台灣醫師拿到多少? 我真的建議這種高風險手術
台灣醫師應該要一起勇敢說:你不自費我不開~
各專科請精算師來計算,把手術計價算進可能因為失敗而造成判賠的風險
開出公定的合理價格
要賠2806萬和4300萬可以,那手術charge就要連帶把這風險計價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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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8.18.165
1F:→ Glioma:在臺灣鬼島應該說: 這手術很困難 我能力不足無法開才對 08/16 20:25
2F:→ mark89:應該說 送去法院給全能的法官開絕對萬無一失 08/16 20:27
3F:推 DrBear:其實甚至應該要說算起來賠償金額越高的人開同樣手術要越貴 08/16 20:37
4F:推 niceday:判賠多少是看病人的損失填補金額應該多少,不是醫生收入 08/17 08:02
5F:→ niceday:並不是惡意要整醫生的~把全然的怒氣往法院推沒意義 08/17 08:03
6F:→ amaranth:因為法院也不願/想去考量健保的畸形生態吧 08/17 08:22
7F:→ enos: 知 08/17 12:35
8F:推 ptt89:niceday說錯了吧 我有個檢字輩的朋友說的跟你不一樣 08/17 20:45
9F:→ ptt89:實務上 法官也是會列出醫師的收入 然後加以考量賠償的金額 08/17 20:45
10F:→ ptt89:並不是完全看病人損失金額多少就會賠多少 08/17 20:46
11F:→ cantus:麻醉科醫生一年有沒有賺到200萬? 就算有 要還20年.... 08/17 21:22
12F:→ cantus:那醫生在不知情下 幫病人開刀 但病人有愛滋 事後醫生也可以 08/17 21:23
13F:→ cantus:要求賠償? 處理SARS不就一個醫生死了 他媽媽找誰賠? 08/17 21:24
14F:→ cantus:賠4300萬根本不合理 那酒價出車禍撞死人 也比照辦理? 08/17 21:25
15F:→ cantus:英籍印度商人開Benz撞死人判賠200萬 他的能力沒辦法賠那 08/17 21:25
16F:→ cantus:位死者損失其未來加總能賺錢的潛力+精神損害 08/17 21:26
17F:→ cantus:商人耶 講沒辦法賠 根本說不過去 講給誰聽都不會信 08/17 21:27
18F:→ cantus:法院會這樣搞醫生 就是量你不敢脫產 就算你脫產 08/17 21:28
19F:→ cantus:醫生也只能呆在台灣 總會有薪水 在薪水還沒匯到戶頭就把 08/17 21:29
20F:→ cantus:扣掉 反正你醫生就是走不掉啦 就是看醫師不爽 就是要搞你 08/17 21:29
21F:推 hahawow:勞動能力減損和生活需求增加賠償是只考慮受害者的,只有精 08/18 23:34
22F:→ hahawow:神賠償會衡量兩造 08/18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