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8301013 (葉子)
看板medache
標題[情報] 醫亂開藥止痛 害人全身潰爛
時間Sun May 23 09:06:58 2010
【專案組╱台北報導】實在太恐怖了!桃園縣徐先生向《蘋果》投訴,他因腿痛到骨科診
所求診,醫師開藥讓他止痛,結果他全身過敏起水泡潰爛,連生殖器都爛掉,差點喪命。
經林口長庚醫院診斷出,先前醫師是開含卡巴氮平成分的抗癲癇藥止痛;專家指出,醫界
普遍將卡巴氮平當止痛秘方,台灣每年有5萬人僅因牙痛、頭痛、腰痠背痛等,就吃下這
種可能嚴重過敏致死的藥。
專門處理醫療糾紛的律師汪紹銘指出,過去曾有2名患者分別因兩腳麻木、背痛求診,結果
吃到卡巴氮平(Carbamazepine)過敏死亡,法院判決家屬勝訴。藥物過敏研究專家、林口
長庚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鐘文宏表示,神經內科、精神科、內科、骨科及家醫科開出卡巴
氮平最多,「我們該思考是不是還要用這顆藥。」
卡巴氮平是治療癲癇的第一線用藥,衛署核准用來治癲癇症、三叉神經痛、腎原性尿崩症
、雙極性疾患等四項。《蘋果》調查,台灣每年有10萬名患者,吃掉3千萬顆卡巴氮平,但
其中5萬人不是癲癇等患者,卻吃下該藥止痛,多數醫師開藥時也沒告知該藥可能產生嚴重
過敏副作用。該藥是藥害救濟給付第二名的可疑藥品,10年來已有71件因為吃了卡巴氮平
受害,獲得藥害救濟賠償。
43歲的徐先生說,他今年1月中因左大腿持續刺痛,前往桃園市中山路龍群骨科診所求診
,醫師李蒔青說他是坐骨神經痛,開卡巴氮平成分的癲妥(Tegol),要他每天吃一顆,但
10天後,他突然眼睛痛、喉嚨整個潰爛,轉往林口長庚醫院急診,隨即全身連腳底都長滿
水泡,「喉嚨、舌頭腫到無法說話,全身黏膜潰爛,生殖器整個爛掉。」
徐先生說,經診斷,才知是卡巴氮平造成的嚴重藥物過敏,所幸治療半個月撿回一命。他
氣憤地說,骨科診所給的藥袋僅記載Tegol是止痙用藥,「醫師都沒提醒或告知吃這種藥有
危險,醫師亂開藥,沒醫德。」
藥價便宜醫師愛用
林口長庚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鐘文宏說,徐先生罹患的是藥物過敏史帝芬強生症候群
(Steven-Johnson syndrome),死亡率達1至4成,台灣人吃卡巴氮平引發史帝芬強生症候
群的機率,是一萬分之五點九,嚴重者皮膚有如燙熟的馬鈴薯,一碰即破。他說,卡巴氮
平是健保給付用藥,一顆藥價3元多,但以其他藥替代則須12元,「因為便宜、止痛效果好
,很多醫生喜歡開,但這像在踩地雷,一踩到就爆炸。」
和信醫院藥劑科主任陳昭姿指出:「卡巴氮平很便宜、很好用,但使用要很小心。」彰化
基督教醫院骨科主治醫師于振東表示,「坐骨神經痛有其他消炎藥可用,我不會開到這顆
藥。」
台北榮總癲癇科主治醫師關尚勇則說,會告訴病患服用此藥須特別小心,若有皮膚起紅疹
等症狀須立刻回診,趕快停藥。
徐先生日前向桃園縣衛生局申訴,但和骨科診所調解沒有結果。遭控訴的醫師李蒔青不願
受訪,僅發聲明稿表示對此事「遺憾,並願意致贈慰問金及向保險公司申請醫療責任保險
金補償。」但對是否涉及醫療疏失則指醫病雙方認知差距甚遠,他建議對方請醫師公會協
商或循司法途徑解決,他會尊重判決結果。
無法申請藥害救濟
藥害救濟基金會諮詢宣導組長遲蘭慧指出,卡巴氮平除非合法用在癲癇等適應症的治療用
途,否則藥害救濟不會給付,僅能申訴或提告爭回權益。
桃園縣衛生局醫政科長藍章杰表示,醫師未依核准治療病症給藥,若有涉及非屬醫療行為
之過度用藥,可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交付懲戒,最重可停業並廢照;醫師或藥師未告知
病人或家屬藥物可能有不良反應且未在藥袋標示副作用等,最高可依《醫療法》處5萬元、
《醫師法》處10萬元及《藥師法》處1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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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Kun:原來這叫做亂開藥...EBM被無視了 05/23 09:29
2F:推 dewenhsu:通常吃一週以後如果出現皮膚癢, 要立刻停藥, 不然就慘了 05/23 09:37
3F:→ dewenhsu:通常用來治療 neuralgia, 比較貴的是 neurotin 05/23 09:39
4F:→ dewenhsu:開了健保有時會核刪醫師要寫報告, 反都是醫師背黑鍋 05/23 09:39
5F:→ dewenhsu:健保沒說可以開的適應症, 最好還是不要太好心 "亂開" 05/23 09:40
6F:推 dewenhsu:套句熊爸同學的話:我們可以讓病人痛死,不能讓病人過敏死 05/23 09:45
7F:推 CKun:不開這種藥的時候,會被病人罵兩光,醫生都很愛面子,總會有人開 05/23 09:53
8F:→ yamatai:幾乎所有的anti-consulsant毒性都不小,心毒性肝毒性各種 05/23 10:03
9F:→ drykt:neurotin現在也很便宜了, 一顆18元 05/23 10:46
10F:推 carlchang:皮膚科醫師的立場當然會反對這種藥.... 05/23 11:08
11F:→ carlchang:但是以精神科立場來說 @@.... 05/23 11:09
12F:→ carlchang:他是少數不容易weight gain的情緒穩定劑... 05/23 11:10
13F:→ carlchang:開藥的時候一定要說,有過敏要立刻停就是了 05/23 11:10
14F:→ carlchang:其實Trileptol也是會SJS,講得好像百分之百安全一樣... 05/23 11:11
15F:推 Abyss:我們可以讓病人痛死,不能讓病人過敏死 05/23 13:00
16F:推 sharkimage:看完報紙新聞時,第一反應也是"藥師"的告知責任呢? 05/23 13:23
17F:→ sharkimage:還有藥袋的標示呢? 05/23 13:24
18F:推 dewenhsu:我們可以讓病人痛死, 不能讓自己被告死 ?! ( 誤 ) 05/23 15:12
19F:推 peiy:以後病人麻痛求藥時 我還是得保護自己 別開這些藥 05/23 18:58
20F:→ peiy:寧可讓他們痛死 也別讓自己被告死 05/23 18:58
21F:推 PingDa:怎麼不怪衛生署應該把藥下架禁用啊 05/23 19:21
22F:推 ASHDAC:一顆18元......一顆超過五塊錢就算高貴藥了 05/23 20:39
23F:推 ufish:最好是醫生會想害人全身潰爛 吃出副作用都是醫生沒醫德 X 05/23 23:22
24F:推 sheepin:以精神科醫師的立場來說,寧可讓病人胖死,也不要過敏死.. 05/25 00:45
25F:→ sheepin:不過所謂off-lable,也就是沒人提出申請而已 05/25 00:46
26F:→ sheepin:因為藥物已過專利期,申請也沒有意義,沒人會去做 05/25 00:46
27F:→ IAMTHELAW:這個案例發生的SJS不符藥害救濟法規定..沒的賠償 05/25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