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enLijen (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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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馬偕醫師疑疏失 台東地檢起訴
時間Wed Jul 22 22:29:51 2009
馬偕醫師疑疏失 台東地檢起訴
中央社 (2009-07-22 18:30)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2日電)一名遭電擊墜地傷患,家屬指控台東
馬偕未予電腦斷層檢查,延誤治療死亡;馬偕醫院辯稱設備機械汰換,且
評估不適合轉院。檢察官偵查後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急診室主任鄭宏熙。
起訴書表示,民國96年10月19日下午4時30分左右,楊姓男子不慎遭電擊,
並從鋁梯上跌落墜地,隨後被送往台東馬偕醫院急救,擔任急診室主任的
鄭宏熙經診視,發現除頭頂及右眉上有撕裂傷,並出現嗜睡現象,但僅予
縫合頭部外傷。
同日下午5時40分,楊姓男子經X光檢查,發現顱骨、鎖骨骨折、上肺血胸
,但鄭宏熙僅進行靜脈輸液治療、頸圈固定。約莫半小時後,即因血壓偏
低,轉送加護病房搶救,最後因顱內出血、氣血胸死亡。
家屬質疑台東馬偕醫院在搶救過程中有明顯疏失,於是向台東地檢署控告
醫院醫療疏失。
檢察官調查,認為醫院有疏失,將鄭宏熙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起訴書
表示,鄭宏熙明知患者出現嗜睡狀況,應立即進行電腦斷層檢查,若礙於
醫院器材故障或不足,應立即轉院。
台東馬偕醫院表示,在檢察官偵訊過程中,鄭宏熙向檢察官解釋,當時楊
姓男子被運送到醫院時,已呈現休克狀況,血壓也偏低,根本不適合移動
進行斷層掃描,當時醫院斷層掃描設備正處汰換更新期;至於再轉赴其他
醫院救治,可能加速傷患死亡,經專業評估才先行施予醫療行為,過程並
無不當。980722
news.sina.com.tw/article/20090722/1946970.html
第一個時間點 下午16:30 病人抵達
第二個時間點 下午17:40 已經縫完傷口打上IV照了那麼多X光
之後病人才出現vital sign不穩轉送ICU
ATLS或者ETTC都強調
vital sign不穩不應該推去做CT
單純的顱內出血很少會造成休克
這個病人如果馬上轉院
有可能在救護車上就因大量氣血胸
加速病人死亡
請檢察官都去接受ATLS/ETTC訓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0.25.63
1F:推 neowu:什麼叫作"僅"做靜脈輸液,縫合傷口?Fluid Challenge不叫搶救? 07/22 22:40
2F:推 PingDa:短時間之內做了這麼多動作還被嫌...CT可以穩定vital sign嗎 07/22 22:41
3F:→ clerk:很多老人家上醫院都要滴大筒的 07/22 22:41
4F:→ clerk:又有很多人抱怨在急診都只打鹽水 07/22 22:42
5F:→ neowu:都已經hemodynamic unstable了,送進去開刀也很可能一上麻就 07/22 22:43
6F:→ clerk:現在連檢察官都說靜脈輸液不算什麼 07/22 22:43
7F:→ neowu:沒BP,asystole,台東又沒有更大型的center,送花蓮慈濟或高雄 07/22 22:44
8F:→ neowu:車程都是至少3小時,還能怎麼樣?電擊加上高處墜落,要回得來 07/22 22:45
9F:→ neowu:原本就很難了...唉... 07/22 22:45
10F:→ clerk:醫事鑑定不知道怎麼說??? 07/22 22:46
11F:→ neowu:說真的,1小時以內做了這麼多處置已經算是很了不起的了 07/22 22:46
12F:噓 monyan:爛檢察官 07/22 22:49
13F:推 Ulfanu:致死的是電擊摔落吧,除非法醫證明電擊摔落沒有造成任何傷害 07/22 23:30
14F:→ Ulfanu:現在檢察官連基本邏輯都沒有,太誇張了吧 07/22 23:31
15F:→ Ulfanu:應該要求檢察官舉證人這樣受傷不會死吧 07/22 23:32
16F:推 Duarte:但是這種照一般人知識看來怪怪的:P 就只好起訴吧 07/22 23:46
17F:→ Duarte:不然地檢署可能就危險了 07/22 23:46
18F:推 doctoja:沒看到上肺血胸的進一步處理 07/22 23:47
19F:→ clerk:新聞應該不會報那麼細,因為記者也沒有專業知識 07/22 23:48
20F:→ doctoja:反正法官也會送衛生署的醫事審議委員會徵詢意見 07/22 23:48
21F:→ clerk:我相信任何急診醫師都知道要如何處理 07/22 23:49
22F:→ clerk:處理好了又如何?檢察官還是會認為沒有電腦斷層沒有轉院 07/22 23:50
23F:→ doctoja:應該是醜話沒說在先 大家都很樂觀 07/22 23:50
24F:→ clerk:就有錯 07/22 23:50
25F:→ doctoja:判又不是檢察官在判?起訴歸起訴,大部分都是錢沒談攏才法院 07/22 23:51
26F:推 doctoja:馬偕大概是評估會贏 才法院見吧 1年多前的事了 07/22 23:53
27F:→ clerk:就算會贏,冗長的訴訟程序也會消磨一個人 07/22 23:55
28F:→ clerk:始終會有一個心理壓力在 07/22 23:55
29F:推 doctoja:所以能搓掉的早就和解了 大概家屬要天價吧 07/22 23:56
30F:→ clerk:為什麼要和解呢?如果醫療上沒有錯誤,任何一點錢都不應給啊! 07/22 23:59
31F:推 doctoja:當然,前提是無任何瑕疵,因為最後也是醫生來審你 07/23 00:00
32F:推 CKun:家屬不去吵工地的安全防護沒做好,來吵醫院救不活人,好欺負啊! 07/23 00:04
33F:→ CKun:問:檢察官受理案件,進行偵察後,到底有沒有權限作不起訴處分? 07/23 00:07
34F:推 jagdzaku:台東人討厭馬偕/花蓮人討厭慈濟的很多.這兩個地方公立醫 07/23 00:14
35F:→ jagdzaku:院的功能很低(尤其台東),私立醫院維持起來也很辛苦,要說 07/23 00:15
36F:→ jagdzaku:他們是佛心/上帝愛人來奉獻的也不算誇大,不知有沒有公衛 07/23 00:16
37F:→ jagdzaku:學生要來做做田野調查,也許可以發論文 07/23 00:17
38F:推 maze777:其實他們討厭的原因有大部分來自於 真的以為人家是免費... 07/23 00:33
39F:推 dewenhsu:有插胸管嗎 ? 07/23 00:33
40F:→ maze777:真的到醫院才知道看病要錢(咦 07/23 00:33
41F:推 wanderful:主要的問題是有靠delusion在辦案的檢座吧... 07/23 00:35
42F:→ wanderful:要不然, 醫師盡力救, 民眾用力嫌已經不是新聞了... 07/23 00:35
43F:→ ererer:法官判大都照醫事審議委員會的意見,真的被判有罪的有幾個? 07/23 00:41
44F:→ ererer:就算有罪也是醫事審議委員會的意見,不然法官哪懂什麼狀況 07/23 00:43
45F:→ ererer:要用什麼程序,和要用什麼藥去救 07/23 00:44
46F:→ clerk:那檢察官不能根據醫事審議委員會決定不起訴? 07/23 09:58
47F:推 tsaicc:醫審會鑑定沒過失當然不起訴的機會就大,一些人在仇法幹嘛? 07/23 13:07
48F:→ tsaicc:起訴書也判決書也沒看,判決書也不看,直接看報紙罵法官? 07/23 13:09
50F:→ ererer:是不是依審議委員會的意見,可以再查其他案件,幾乎都無罪 07/23 13:51
51F:→ ererer:不能縮@@全文檢索語詞那裡打 業務過失致死,找醫訴的就是 07/23 13:54
52F:→ ererer:最大問題應該是醫病關係,互相不信任 07/23 14:02
53F:→ clerk:因為起訴書的"檢察官認為…"和現實脫節 07/23 14:59
54F:→ clerk:"檢察官認為要立即轉院",問題是病人根本生命徵象不穩 07/23 15:00
55F:→ clerk:簡單講就是心跳不穩血壓不穩,說不定很快要CPR了 07/23 15:00
56F:→ clerk:檢察官還認為要馬上轉院,如果病人在台北市還好 07/23 15:01
57F:→ clerk:到處都是醫學中心教學醫院,問題是病人在台中,轉院都要好幾 07/23 15:01
58F:→ clerk:小時,病人病情沒有穩定貿然轉院是加速病人死亡 07/23 15:02
59F:→ clerk:檢察官一句"應立即轉院"顯然是昧於現實狀況 07/23 15:02
60F:→ clerk:也跟各種急救的教科書和指引,如美國的ATLS或台灣的ETTC不符 07/23 15:03
61F:→ ererer:所以才要依審議委員會的意見,轉院會不會致死,一般人不懂 07/23 15:22
62F:→ ererer:有犯罪嫌疑就要偵查 07/23 15:25
63F:→ EasonA:樓上 是在台東 不是台中..... :P 07/23 20:27
64F:推 clerk:注音打太快,台東打成台中 07/23 20:32
65F:噓 tsaicc:檢察官『認為』的脈絡就是依據醫審會的意見,不然是神喔? 07/24 13:07
66F:→ tsaicc:要別人尊重醫療專業,現在尊重了你們又曾過尊重法律專業? 07/24 13:08
67F:→ clerk:醫審會的意見也是會被片面曲解 07/24 13:24
68F:→ clerk:很多次了,醫審會只不過寫如果...有機會...就被當成起訴或有 07/24 13:25
69F:→ clerk:罪的證據.問題是當下沒辦法做到 07/24 13:25
70F:→ clerk:醫審會會知道是哪個醫院哪個case嗎?應該不會吧 07/24 13:26
71F:→ clerk:我猜醫審會大概就只是依照大原則"沒有CT就轉院" 07/24 13:27
72F:→ clerk:都會區醫療資源豐富的思考模式,而沒有注意到轉院距離有多遠 07/24 13:27
73F:→ clerk:樓上倒是說說看,檢察官建議的轉院地點合不合理? 07/24 13:31
74F:→ clerk:大概又是推給"這是參酌醫審會的專業建議" 07/24 13:31
75F:推 Atropos0723:樓上,真是如此那也是醫審會的問題不是嗎? 07/24 14:08
76F:→ clerk:醫事審議委員會根本是個很有瑕疵的機構 07/24 14:15
77F:→ clerk:現在拿著這個很有瑕疵的機構來打醫生,無論怎樣都有醫審會當 07/24 14:16
78F:→ clerk:擋箭牌,判無罪被罵就說是醫醫相護,判有罪就說你們自己醫生 07/24 14:17
79F:→ clerk:鑑定的~真是輕鬆又免責啊 07/24 14:17
80F:→ clerk:請告訴我,轉診那兩家醫院是醫審會建議的,還是檢察官自己見解 07/24 14:19
81F:→ heinekendog:是要轉哪裡… 07/25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