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enLijen (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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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马偕医师疑疏失 台东地检起诉
时间Wed Jul 22 22:29:51 2009
马偕医师疑疏失 台东地检起诉
中央社 (2009-07-22 18:30)
(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22日电)一名遭电击坠地伤患,家属指控台东
马偕未予电脑断层检查,延误治疗死亡;马偕医院辩称设备机械汰换,且
评估不适合转院。检察官侦查後依业务过失致死起诉急诊室主任郑宏熙。
起诉书表示,民国96年10月19日下午4时30分左右,杨姓男子不慎遭电击,
并从铝梯上跌落坠地,随後被送往台东马偕医院急救,担任急诊室主任的
郑宏熙经诊视,发现除头顶及右眉上有撕裂伤,并出现嗜睡现象,但仅予
缝合头部外伤。
同日下午5时40分,杨姓男子经X光检查,发现颅骨、锁骨骨折、上肺血胸
,但郑宏熙仅进行静脉输液治疗、颈圈固定。约莫半小时後,即因血压偏
低,转送加护病房抢救,最後因颅内出血、气血胸死亡。
家属质疑台东马偕医院在抢救过程中有明显疏失,於是向台东地检署控告
医院医疗疏失。
检察官调查,认为医院有疏失,将郑宏熙依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起诉书
表示,郑宏熙明知患者出现嗜睡状况,应立即进行电脑断层检查,若碍於
医院器材故障或不足,应立即转院。
台东马偕医院表示,在检察官侦讯过程中,郑宏熙向检察官解释,当时杨
姓男子被运送到医院时,已呈现休克状况,血压也偏低,根本不适合移动
进行断层扫描,当时医院断层扫描设备正处汰换更新期;至於再转赴其他
医院救治,可能加速伤患死亡,经专业评估才先行施予医疗行为,过程并
无不当。980722
news.sina.com.tw/article/20090722/1946970.html
第一个时间点 下午16:30 病人抵达
第二个时间点 下午17:40 已经缝完伤口打上IV照了那麽多X光
之後病人才出现vital sign不稳转送ICU
ATLS或者ETTC都强调
vital sign不稳不应该推去做CT
单纯的颅内出血很少会造成休克
这个病人如果马上转院
有可能在救护车上就因大量气血胸
加速病人死亡
请检察官都去接受ATLS/ETTC训练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5.80.25.63
1F:推 neowu:什麽叫作"仅"做静脉输液,缝合伤口?Fluid Challenge不叫抢救? 07/22 22:40
2F:推 PingDa:短时间之内做了这麽多动作还被嫌...CT可以稳定vital sign吗 07/22 22:41
3F:→ clerk:很多老人家上医院都要滴大筒的 07/22 22:41
4F:→ clerk:又有很多人抱怨在急诊都只打盐水 07/22 22:42
5F:→ neowu:都已经hemodynamic unstable了,送进去开刀也很可能一上麻就 07/22 22:43
6F:→ clerk:现在连检察官都说静脉输液不算什麽 07/22 22:43
7F:→ neowu:没BP,asystole,台东又没有更大型的center,送花莲慈济或高雄 07/22 22:44
8F:→ neowu:车程都是至少3小时,还能怎麽样?电击加上高处坠落,要回得来 07/22 22:45
9F:→ neowu:原本就很难了...唉... 07/22 22:45
10F:→ clerk:医事监定不知道怎麽说??? 07/22 22:46
11F:→ neowu:说真的,1小时以内做了这麽多处置已经算是很了不起的了 07/22 22:46
12F:嘘 monyan:烂检察官 07/22 22:49
13F:推 Ulfanu:致死的是电击摔落吧,除非法医证明电击摔落没有造成任何伤害 07/22 23:30
14F:→ Ulfanu:现在检察官连基本逻辑都没有,太夸张了吧 07/22 23:31
15F:→ Ulfanu:应该要求检察官举证人这样受伤不会死吧 07/22 23:32
16F:推 Duarte:但是这种照一般人知识看来怪怪的:P 就只好起诉吧 07/22 23:46
17F:→ Duarte:不然地检署可能就危险了 07/22 23:46
18F:推 doctoja:没看到上肺血胸的进一步处理 07/22 23:47
19F:→ clerk:新闻应该不会报那麽细,因为记者也没有专业知识 07/22 23:48
20F:→ doctoja:反正法官也会送卫生署的医事审议委员会徵询意见 07/22 23:48
21F:→ clerk:我相信任何急诊医师都知道要如何处理 07/22 23:49
22F:→ clerk:处理好了又如何?检察官还是会认为没有电脑断层没有转院 07/22 23:50
23F:→ doctoja:应该是丑话没说在先 大家都很乐观 07/22 23:50
24F:→ clerk:就有错 07/22 23:50
25F:→ doctoja:判又不是检察官在判?起诉归起诉,大部分都是钱没谈拢才法院 07/22 23:51
26F:推 doctoja:马偕大概是评估会赢 才法院见吧 1年多前的事了 07/22 23:53
27F:→ clerk:就算会赢,冗长的诉讼程序也会消磨一个人 07/22 23:55
28F:→ clerk:始终会有一个心理压力在 07/22 23:55
29F:推 doctoja:所以能搓掉的早就和解了 大概家属要天价吧 07/22 23:56
30F:→ clerk:为什麽要和解呢?如果医疗上没有错误,任何一点钱都不应给啊! 07/22 23:59
31F:推 doctoja:当然,前提是无任何瑕疵,因为最後也是医生来审你 07/23 00:00
32F:推 CKun:家属不去吵工地的安全防护没做好,来吵医院救不活人,好欺负啊! 07/23 00:04
33F:→ CKun:问:检察官受理案件,进行侦察後,到底有没有权限作不起诉处分? 07/23 00:07
34F:推 jagdzaku:台东人讨厌马偕/花莲人讨厌慈济的很多.这两个地方公立医 07/23 00:14
35F:→ jagdzaku:院的功能很低(尤其台东),私立医院维持起来也很辛苦,要说 07/23 00:15
36F:→ jagdzaku:他们是佛心/上帝爱人来奉献的也不算夸大,不知有没有公卫 07/23 00:16
37F:→ jagdzaku:学生要来做做田野调查,也许可以发论文 07/23 00:17
38F:推 maze777:其实他们讨厌的原因有大部分来自於 真的以为人家是免费... 07/23 00:33
39F:推 dewenhsu:有插胸管吗 ? 07/23 00:33
40F:→ maze777:真的到医院才知道看病要钱(咦 07/23 00:33
41F:推 wanderful:主要的问题是有靠delusion在办案的检座吧... 07/23 00:35
42F:→ wanderful:要不然, 医师尽力救, 民众用力嫌已经不是新闻了... 07/23 00:35
43F:→ ererer:法官判大都照医事审议委员会的意见,真的被判有罪的有几个? 07/23 00:41
44F:→ ererer:就算有罪也是医事审议委员会的意见,不然法官哪懂什麽状况 07/23 00:43
45F:→ ererer:要用什麽程序,和要用什麽药去救 07/23 00:44
46F:→ clerk:那检察官不能根据医事审议委员会决定不起诉? 07/23 09:58
47F:推 tsaicc:医审会监定没过失当然不起诉的机会就大,一些人在仇法干嘛? 07/23 13:07
48F:→ tsaicc:起诉书也判决书也没看,判决书也不看,直接看报纸骂法官? 07/23 13:09
50F:→ ererer:是不是依审议委员会的意见,可以再查其他案件,几乎都无罪 07/23 13:51
51F:→ ererer:不能缩@@全文检索语词那里打 业务过失致死,找医诉的就是 07/23 13:54
52F:→ ererer:最大问题应该是医病关系,互相不信任 07/23 14:02
53F:→ clerk:因为起诉书的"检察官认为…"和现实脱节 07/23 14:59
54F:→ clerk:"检察官认为要立即转院",问题是病人根本生命徵象不稳 07/23 15:00
55F:→ clerk:简单讲就是心跳不稳血压不稳,说不定很快要CPR了 07/23 15:00
56F:→ clerk:检察官还认为要马上转院,如果病人在台北市还好 07/23 15:01
57F:→ clerk:到处都是医学中心教学医院,问题是病人在台中,转院都要好几 07/23 15:01
58F:→ clerk:小时,病人病情没有稳定贸然转院是加速病人死亡 07/23 15:02
59F:→ clerk:检察官一句"应立即转院"显然是昧於现实状况 07/23 15:02
60F:→ clerk:也跟各种急救的教科书和指引,如美国的ATLS或台湾的ETTC不符 07/23 15:03
61F:→ ererer:所以才要依审议委员会的意见,转院会不会致死,一般人不懂 07/23 15:22
62F:→ ererer:有犯罪嫌疑就要侦查 07/23 15:25
63F:→ EasonA:楼上 是在台东 不是台中..... :P 07/23 20:27
64F:推 clerk:注音打太快,台东打成台中 07/23 20:32
65F:嘘 tsaicc:检察官『认为』的脉络就是依据医审会的意见,不然是神喔? 07/24 13:07
66F:→ tsaicc:要别人尊重医疗专业,现在尊重了你们又曾过尊重法律专业? 07/24 13:08
67F:→ clerk:医审会的意见也是会被片面曲解 07/24 13:24
68F:→ clerk:很多次了,医审会只不过写如果...有机会...就被当成起诉或有 07/24 13:25
69F:→ clerk:罪的证据.问题是当下没办法做到 07/24 13:25
70F:→ clerk:医审会会知道是哪个医院哪个case吗?应该不会吧 07/24 13:26
71F:→ clerk:我猜医审会大概就只是依照大原则"没有CT就转院" 07/24 13:27
72F:→ clerk:都会区医疗资源丰富的思考模式,而没有注意到转院距离有多远 07/24 13:27
73F:→ clerk:楼上倒是说说看,检察官建议的转院地点合不合理? 07/24 13:31
74F:→ clerk:大概又是推给"这是参酌医审会的专业建议" 07/24 13:31
75F:推 Atropos0723:楼上,真是如此那也是医审会的问题不是吗? 07/24 14:08
76F:→ clerk:医事审议委员会根本是个很有瑕疵的机构 07/24 14:15
77F:→ clerk:现在拿着这个很有瑕疵的机构来打医生,无论怎样都有医审会当 07/24 14:16
78F:→ clerk:挡箭牌,判无罪被骂就说是医医相护,判有罪就说你们自己医生 07/24 14:17
79F:→ clerk:监定的~真是轻松又免责啊 07/24 14:17
80F:→ clerk:请告诉我,转诊那两家医院是医审会建议的,还是检察官自己见解 07/24 14:19
81F:→ heinekendog:是要转哪里… 07/25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