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purple (夢幻少年)
看板medache
標題Re: [醫療與健保]死亡之舞: 看看消費者怎麼說
時間Sat Jul 26 18:02:54 2008
※ 引述《Apin (心繫人間地獄道)》之銘言:
: 又是那個老問題 一顆腎臟值多少?一隻手值多少?
: 如果人的生命、器官都可以被量化
: 「你醫療過失致死 這個人預期壽命的勞動薪資跟照顧費用你都要賠」
: 那...救人的醫生 是否可以要求
: 「我們團隊救了你一命 你這輩子的工作所得 70%都要給我們這個團隊」
: 結論?那還用說!
: 當然是「沒醫德!救人乃醫生天職!竟向患者死要錢!」
這句話我想連醫療人員都不能認同吧
拿掉天職這各大帽子
至少救人是你我的"職業" 或是"專長"吧
所以你已經拿到了一份薪水(雖然我覺得和付出不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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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25.69
1F:推 YOYOMAN:要這樣講 給你一個月5元 也算一份薪水啊 07/26 19:36
2F:推 Duarte:醫師如果賺的是 procedure 的錢, 那怎麼能要求對 outcome 07/26 19:39
3F:→ Duarte:進行賠償呢? 但是司法體系似乎不是從這樣的角度在理解. 07/26 19:40
4F:→ Highwind:如果賺的是outcome的錢,那是不是醫不好不收費 07/26 21:03
5F:推 Duarte:就是因為 outcome 是有些隨機因素, 針對 outcome 收錢就像 07/26 21:06
6F:→ Duarte:是把醫院變成賭場一樣了 XDDDD 07/26 21:06
7F:→ mypurple:所以變成我們垢病的律師那樣 跟被告分賠償金?? 07/26 21:51
8F:→ mypurple:是原告 寫錯 07/26 22:20
9F:推 Apin:而且啊..有些outcome是很難讓病患看出來的 07/26 23:51
10F:→ Apin:控制血壓、血糖 服用Aspirin等 沒發生中風都沒有感覺啊 07/26 23:51
11F:推 Apin:其實我想說的 只是有時雖然沒有過失 07/26 23:58
12F:→ Apin:卻要面臨第一句話裡的情境 那樣的不合理性 07/26 23:58
13F:推 CKun:對..先吵最黑的律師..訴訟成功居然要對分賠償金額.. 07/27 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