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purple (梦幻少年)
看板medache
标题Re: [医疗与健保]死亡之舞: 看看消费者怎麽说
时间Sat Jul 26 18:02:54 2008
※ 引述《Apin (心系人间地狱道)》之铭言:
: 又是那个老问题 一颗肾脏值多少?一只手值多少?
: 如果人的生命、器官都可以被量化
: 「你医疗过失致死 这个人预期寿命的劳动薪资跟照顾费用你都要赔」
: 那...救人的医生 是否可以要求
: 「我们团队救了你一命 你这辈子的工作所得 70%都要给我们这个团队」
: 结论?那还用说!
: 当然是「没医德!救人乃医生天职!竟向患者死要钱!」
这句话我想连医疗人员都不能认同吧
拿掉天职这各大帽子
至少救人是你我的"职业" 或是"专长"吧
所以你已经拿到了一份薪水(虽然我觉得和付出不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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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25.69
1F:推 YOYOMAN:要这样讲 给你一个月5元 也算一份薪水啊 07/26 19:36
2F:推 Duarte:医师如果赚的是 procedure 的钱, 那怎麽能要求对 outcome 07/26 19:39
3F:→ Duarte:进行赔偿呢? 但是司法体系似乎不是从这样的角度在理解. 07/26 19:40
4F:→ Highwind:如果赚的是outcome的钱,那是不是医不好不收费 07/26 21:03
5F:推 Duarte:就是因为 outcome 是有些随机因素, 针对 outcome 收钱就像 07/26 21:06
6F:→ Duarte:是把医院变成赌场一样了 XDDDD 07/26 21:06
7F:→ mypurple:所以变成我们垢病的律师那样 跟被告分赔偿金?? 07/26 21:51
8F:→ mypurple:是原告 写错 07/26 22:20
9F:推 Apin:而且啊..有些outcome是很难让病患看出来的 07/26 23:51
10F:→ Apin:控制血压、血糖 服用Aspirin等 没发生中风都没有感觉啊 07/26 23:51
11F:推 Apin:其实我想说的 只是有时虽然没有过失 07/26 23:58
12F:→ Apin:却要面临第一句话里的情境 那样的不合理性 07/26 23:58
13F:推 CKun:对..先吵最黑的律师..诉讼成功居然要对分赔偿金额.. 07/27 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