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IMINI23 (MINIMINI23)
看板medache
標題Re: [新聞] 醫師見路倒 僅四成願搭救
時間Sun Mar 23 00:43:54 2008
※ 引述《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medstudent 看板]
: 作者: 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 看板: medstudent
: 標題: Re: [新聞] 醫師見路倒 僅四成願搭救
: 時間: Sun Mar 2 09:59:40 2008
: 不要說醫師了
: 一般民眾都不敢路見不平了
: 我相信板上應該有不少救人後被反咬一口的鄉民
: 加上台灣的司法實在是常常是非不分
: 使得願意對路倒民眾伸出援手的人越來越少了
: 大家寧可打電話給警察拖時間來處理~~~~
: ====================回到正題====================
: 正如本人之前所說的
: 沒有醫師願意害人
: 醫療行為去刑化才是一個國家文明的象徵
: 台灣是全球少數幾個國家還以刑法這種野蠻的方式來看待醫療行為
: 根本就是違背世界潮流
: 難怪台灣都不會進步
: 如此一來
: 醫師不敢救人怕好心沒好報
: 民眾不感激就算了
: 現在經濟不景氣讓不肖民眾多了很多機會讓趁機敲竹槓
: 到最後倒霉的還是民眾
: 台灣的社會風氣越來越差,越來越野蠻
: 醫療行為應該去刑化,甚至都不可以帶民事責任
: 醫療行為非一般業務行為,不能套用業務過失
: 這才是符合社會潮流
很有感覺的一篇文!
我曾問過同事,問說如果你今天遇到車禍的人,你會不會去救他?
但是我聽到的都是不會!
為什麼?
因為他們不會在沒有設備的情況下處理
因為他們怕人家反過來告他們
因為他們認為自己只有一個人做不了什麼!
唉~~~
這時候我覺得超可悲!
我曾經遇過許多車禍
我也都會下車盡己之力救他們,
雖然會被警察問說是不是我撞的!
但是我都會說我是護士,所以下來救他們!
況且因為我也曾車禍過!
我了解如果每個人都這麼冷漠!
那今天的我不知道還會不會存在!
所以我不怕救的人告我!
因為我更不希望因為我的冷漠,而失去了身為醫療人員時我們曾經許下的誓言
我認為護士人員不該只參加院內或醫療院所的急救課程
因為醫院的急救訓練都是具有設備所教導的知識而已
缺乏了在院外的急救方法與技巧!
其實可以參加紅十字會所舉辦的!
真的會學到如何在沒有醫療設備下急救一個路人的知識!
如果真的害怕~
那請起碼停下打個110或119可以吧!
我身邊就有個最近的例子--------
日前我自己的同事看到自己的同事車禍,本來還車禍的同事還想說
這同事人真好~
結果發現這同事只是問了一句有沒有怎樣就離去!
完全沒有將自己同事送醫,或從旁協助!
我車禍同事還是清醒的耶!但是腳受傷不能站起來!
最後還是由別人來幫忙!
平常在醫院裝做好人,或裝做跟你有多好~
事實是..........?
所以其實有時候也不能怪病患不信任我們,經常導致醫療糾紛發生!
這個長久的弊病有時候不是除罪化的問題
而是醫療人員內心的冷漠問題
就像醫護人員常常看病也不相信醫師護士一樣!
自己人都不相信自己人,還要說什麼除罪化?說什麼免除民事責任?
缺乏了救人的心,失去了服務的態度!
有時真的也不能怪病人對醫護人員沒信心!
醫療人員不也是對自己的領域世界裡充滿了失望!
如果你真的擁有南丁格爾的天使心!
如果你曾在醫界宣示自己的誓言!
如果不是整天想著如何討主管歡心
如果不是整天想著如何往上爬
如果不是整天想著人際間的拔河
靜下來好好想想自己是不是真心替病人服務?
是不是真的具有同理心?
還是只是嘴上說說而已!
我是個護士,從小醫院到大醫院,從地區醫療到教學研究醫院
我看到做錯事不反省自己,只怕染上醫療責任!然後開始卸責!
我看到從事醫療行為,卻失去了最基本的細心,貼心.
即使知識不夠深度,技術不夠扎實,但是總有可以彌補的地方
最可怕的是自以為知識很夠,技術無人能匹敵,整日嚷嚷自己
是一個最佳護士~其實卻最缺發同理心!
醫護人員問問自己希望遇到一個什麼樣的醫生護士?
什麼樣的醫療人員?
再問問自己是不是自己希望遇到的醫療人員其中之一!
我想民刑事責任不見得會落到自己身上來!
有時候態度決定一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41.247
1F:推 coingate:不見得會不等於不會.. 有些事情你看旁人遇到一次就夠了 03/23 08:56
2F:推 bathape:視病猶親?寧「視病猶法官」判例得知…沒有量力而為 03/23 10:16
3F:→ bathape:就是錯…判得太有道理了 03/23 10:17
4F:→ bathape:態度決定一切?在台灣,法官心證才是決定一切 03/23 10:18
在我國的法律上,講求證據,法官心證或許也是影響判決的一環
可是如果自己真的沒錯,也能積極尋找相關有利於己的證人,或證據.
而不是被動的完全由警察來調查!
我不否認有些病人或受傷的人很澳~
不過我朋友也曾問我如果你遇到很澳的來告你怎麼辦?
我就說:我還是會救!(積陰德)
如果真的遇到,我會義正言辭的告訴對方,我救你卻被你冤枉!
我可以坦然的測謊,也不會任由法官聽你一面之詞,
救你的事放一邊,可是你今天恩將仇報,你也必須承擔誹謗罪...等
,一切事情你已經從嘴巴說了出來,(警察在旁邊也加一句:你說的話也成為證言,
警察是證人)一切待司法還我公道~~~~之類的廢話啦!
重點是這個世界惡人怕更壞的惡人,既然遇到不見得就要因此改變自己
而是用更冷靜堅正態度回應!
而不是只會講我沒有我沒有阿~~~通常電視劇上講這種話的人還是會被冤枉啦
※ 編輯: MINIMINI23 來自: 61.216.148.207 (03/23 14:00)
5F:推 approach:人生沒那麼簡單 03/23 15:59
6F:推 apollo99:如果你要因此不停的上法庭.因此影響你的工作呢? 03/23 16:19
7F:→ apollo99:你知道一件案子到完全結案要花幾年的時間嗎? 03/23 16:20
8F:→ apollo99:你希望你的時間花費在這沒有任何意意的事情(出庭)上面嗎? 03/23 16:21
9F:推 jagdzaku:那時後原po就會説:真不願承認,是太年輕氣盛所犯的錯誤 03/23 16:34
10F:推 bathape:實在不願潑冷水…你提的「證據」,法官為什麼要採用? 03/23 18:37
11F:→ bathape:也就是「證據」有沒有證據力還是法官認定的 03/23 18:38
12F:→ bathape:有了證據力,怎麼參考、運用又是一回事 03/23 18:38
13F:→ bathape:一句「你有沒有量力而為」你就得花三五年來證明了 03/23 18:39
14F:→ bathape:法官很重「判例」,有了前例「不自量力而為」被判刑 03/23 18:40
15F:→ bathape:如果你心向你,他還得花很多心力去維護你有量力而為的信念 03/23 18:40
16F:→ bathape:即使判下來勝訴,對方不會再上訴嗎?再拿這來challenge你ꄠ 03/23 18:41
17F:→ bathape:又三年過去了 03/23 18:42
18F:→ MINIMINI23:也是!不錯的推文~建議你用po文的方式,提供不同面向給鄉 03/23 18:44
19F:推 bathape:官司、審判就是利用手邊資料,編織成一套有條理的資訊 03/23 18:45
20F:→ MINIMINI23:民做不同意見的參考~不可否認訴訟真的很耗時! 03/23 18:45
21F:→ bathape:或是history,讓審判員相信你 他能會下判斷-judge 03/23 18:45
22F:→ bathape:調查對他們來說太不切實際,他們只judge而不investigate 03/23 18:46
23F:→ bathape:真相和事實?那是另一個時空的事…和他無關 03/23 18:47
24F:→ MINIMINI23:你要不要用回文的方式?其實你講的也不無道理!這樣才會 03/23 18:48
25F:→ bathape:正義和公理只存在你編的「故事」-past history裡 03/23 18:48
26F:→ MINIMINI23:提供需要參考的人可以適時找到好的文點閱 03/23 18:48
27F:→ MINIMINI23:畢竟每個人想法不同~你也有另一種說服力!po個文吧 03/23 18:50
28F:→ coingate:你真的太天真了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你要舉證說不是你 03/24 09:13
29F:→ coingate:急救失當... 03/24 09:13
30F:→ caot:太傻太天真。 03/25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