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TCT (國造57式步槍)
看板medache
標題Re: [情報] [轉錄] 藥價黑洞詐領健保費 南檢搜索全 …
時間Mon Oct 9 21:24:27 2006
※ 引述《MOTCT (國造57式步槍)》之銘言:
: 本人在此要鄭重為中央健康保險局澄清一件事情:
: 建立社會主義的醫療烏托邦「不是」健保局想要的理想國
: 事實上,是有人想建立社會主義的醫療烏托邦,所以才生出一個制度叫做「全民健保」
: 然後為了這個制度的運作,才成立了健保局。
: 推 elderone:喔喔,你要爆黑幕嗎?讓我們認識一下罪魁禍首吧。 10/09 04:09
: 推 bathape:既然是保險,按著風險比例收保費才是慣例 10/09 11:32
: → bathape:要作福利政策,就由政院提預算書送立院審 10/09 11:33
: → bathape:專業上達不到商業營運要求,政策上又不肯排預算 10/09 11:33
: → bathape:就搞個名不正言不順的 總額 10/09 11:34
: → bathape:這難道不是健保局的所做所為? 10/09 11:36
這個題目可以做很大,但是也可以做很小
其實,這一切的一切都記載在我國的基本大法「憲法」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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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國家為增進民族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
事業及公醫制度,憲法第一百五十五條及第一百五十七條分別定有明文。又國家應推行
全民健康保險,復為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五項所明定。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八月九日公
布、八十四年三月一日施行之全民健康保險法即為實現上開憲法規定而制定。
(引自大法官會議第472號釋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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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憲法本文當中已經揭露要玩公醫制度這一套了,但是提到公醫制度你不會
聯想到英國或是加拿大那副慘狀嗎?而這一套基本上是持社會福利論的左派人士的最
愛,也就是「國家應該把人民從出生照顧到進棺材」。
不過最弔詭的事情在於,大法官會議在做出釋字第472號解釋的同時,也指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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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勞工、農民已依公務人員保險法、勞工保險條例及農民健康保險條例規定分
別參加公務人員保險、勞工保險、農民保險,復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須參加全民健
康保險,係基於整合公勞農保之醫療給付,建立全國單一、公平之健康保險體系之目
的,具有促使醫療資源合理分配,發揮社會保險之功能。此種強制性之社會保險,其保
險之條件係由法律規定,一體實施,與依個人意願參加之保險契約有間,立法機關盱衡
社會發展之需要,制定或修改法律,變更各項社會保險之規定,建立符合憲法意旨之社
會安全制度,不生違背信賴保護利益之問題。惟有關機關仍應本於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
時,該法第八十五條限期提出改制方案之考量,依本解釋意旨,並就保險之營運(包括
承保機構之多元化)、保險對象之類別、投保金額、保險費率、醫療給付、撙節開支及
暫行拒絕保險給付之當否等,適時通盤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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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白話文來說,大法官們認為全民健保是一種社會保險,是一種社會安全制度,也就是
社會福利措施;但是大法官也不排斥全民健保變成商業保險(不然他們不會特別提到承
保機構之多元化,這種看似維護勞農公保醫療但卻可以夾帶美式醫療保險制度的用詞)
至於中央健康保險局,他也只不過是一個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成立的單位,基本來說
也是注定要吃政策的大便而不是拉政策出來。只是健保局可以把不爽找醫院來發洩一
下就是了。
最後套用一句醫界名言:沒有盲腸就沒有盲腸炎
在我還沒有成為研究生之前,我只能說:
關於這個事情你可能要跟國父 孫中山先生問一下,問他老人家幹嘛要玩社會主義那
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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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有
測
速
照
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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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ahawow:對醫界說,不管公醫制或商業醫療保險,都比健保總額友善 10/09 22:09
2F:→ hahawow:共產黨還會打白條,總額制直接打折結清債務... 10/09 22:10
3F:→ hahawow:最可惡的是發明總額打折制的那些人 10/09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