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l ( )
看板marvel
標題[政見] Val
時間Wed Dec 23 18:29:41 2020
一、個人資料
《ID暱稱》Val ( )
《登入次數》4658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94 篇 (退:0)
二、站上履歷 (EX:擔任過職務或協辦過活動等)
現任小天使,當過隱板板主,熟悉操作指令,也很會整理 XD
三、參選動機
想協助維護marvel板良好環境,讓大家安心發文/看文
四、預計採用的管理方式、每週可管理時間及政見
每週可管理時間大概10-20小時吧
預計採最低限度介入,審查從寬,讓大家保有充分言論自由
只要不踩板規就都可以開心自由活動
板規有些有不確定概念或裁量空間的條文
這些會和原板主請教討論裁決標準,以求標準一致,讓板友們好遵守
有些可能誤踩板規的部分也想研議在板規上增加補充提醒
例如YouTuber自製影片算營利廣告,公告
#1U_TyFDe (marvel) 置底宣傳很久
但還是有人違規了
類似這樣可能不小心違規的條文想增加補充提醒
好避免板友們不小心違規、避免水桶和退文
也可避免後續申訴爭訟耗費雙方的時間心力
五、對於以後管理看板的方向
Q1: 板規9會如何去判定?
創作文和翻譯文只要有marvel點/驚悚點 其中之一就可以了
經驗文和其他類別就一定要有marvel點
所有科學無法解釋的超常現象都可以
外星人相關、神祕生物、幽靈、超能力、超心理學...等等超自然現象都算
有任何疑義都會跟原板主討論
Q2: 板規11及亂版會如何判定?
板規11規定算詳細了,比較不確定的應該是11-1
11-1貶抑詞的認定會以教育部辭典等線上辭典為判斷依據
而人身攻擊部分,原則上不告不理,會以"當事人檢舉"為受理依據
就像性騷擾以違反當事人意願為要件
人身攻擊案件也以當事人不愉快提出檢舉才受理
如果只是討論激烈些、當事人覺得沒什麼,其他人也不必替他跳腳
如果當事人不介意,就讓大家繼續保有言論自由吧
之前判例大多也是如此
亂板部分,會照板規11-4和12去判
不會制定死板次數,而會以"是否影響其他板眾"為考量
如果影響大家閱讀、引起反彈就很可能成立
其他:
雖然我很會整理 (自己說 XD)
但目前的經驗文有小板主aqzhh、nuit7712,創作文也有小板主krista520
這部分就交給小板主們自由發揮吧
只要收錄工作沒延宕太久就不會干涉
我只和原板主分攤經驗創作之外的其他部分
如果資料夾日漸肥大或層次太多會考慮優化路徑,方便大家查找文章和資料
看板活動方面,想盡量多元發展,辦些互動性高一點、有趣一點的活動
像去年的問答活動就很熱鬧,之後會想再辦類似活動
徵文活動板上辦過很多次了
雖是老梗、但歷久彌新,每次辦每次都有新的好文章,之後還是會不定時舉辦
我之前只辦過人數不多的活動,大型活動還要再想想
如果有人有想到新活動歡迎提出來喔
看a板主辦過不少活動,之前閒聊文中也說新活動專案已寫好,希望有機會一起實踐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221.1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arvel/M.1608719383.A.B39.html
1F:推 SvenLin: 推提醒和管版時間 12/23 18:44
2F:推 Njord: 推 Val 12/23 19:01
3F:推 airdor: 推!整理是很繁瑣的工作,謝謝你主動提出整理 12/23 19:10
4F:推 sukinoneko: 推一個,有實務經驗且想法務實,謝謝願意參選 12/23 19:56
5F:推 bess80208: 推一個 12/23 21:04
6F:推 kuzu: 感覺好讚! 12/23 21:08
7F:推 olycats: 推 12/23 23:56
8F:推 cherylsilent: 推 12/24 01:20
9F:推 kamisaka: 覺得棒 12/24 01:57
10F:推 sai0613: 好像不錯喔 12/24 02:24
11F:推 erty55918: 推 熱心助人的小天使也來參與版主競選 12/24 04:00
12F:推 curryh: 推! 12/24 06:09
13F:推 a25: 推 12/24 06:25
14F:推 likecheese: 看來是老人 投你一票 12/24 09:31
感謝以上板友溫暖推文,就甘心~ <3
15F:推 vicious666: 11-5過往有判例是內文只提到地點跟廟名,雖沒有提到可 12/24 10:04
16F:→ vicious666: 以問事但從google關鍵字可以輕易得知有收費問事服務便 12/24 10:04
17F:→ vicious666: 成立。對這樣的標準會覺得嚴格是好事繼續保持,還是太 12/24 10:04
18F:→ vicious666: 過嚴格呢? 12/24 10:04
板規之上是站規,以站方非營利宗旨來看,這方面還是嚴格點比較好
19F:推 vicious666: 再請教對於板上有部份人認為經驗文質疑風氣過剩,偶爾 12/24 10:12
20F:→ vicious666: 的確經驗文底下也會出現根據不足的質疑噓文,而寫質疑 12/24 10:12
21F:→ vicious666: 文也會面對支持文章者的壓力。對於目前的板風覺得維持 12/24 10:12
22F:→ vicious666: 現狀、讓質疑文跟以往一樣碰撞出結果就好,或覺得需要 12/24 10:12
23F:→ vicious666: 做出改變呢? 12/24 10:12
大家都有言論自由,有發表經驗的自由、也有表達質疑的自由
只要提出質疑時態度口氣良好就好,我不會干涉
24F:推 firemm444: 思想審查了嗎....? 12/24 10:43
25F:推 m122e: 新板主上任的話 真的要好好處理人身攻擊這塊.... 12/24 11:13
26F:→ m122e: 這個板偶有人會犯病 12/24 11:14
27F:推 vertos: 對於「創作文」內提到的廟名實行谷歌大法證實該廟提供問事 12/24 11:31
28F:→ vertos: 服務,就算作者文章內根本沒有提問事情節也列為提供問事資 12/24 11:31
29F:→ vertos: 訊的查水錶愛版風行為,請問候選人您支持不支持? 12/24 11:31
如果創作需要而提及廟名有研議空間
30F:推 m122e: 您好, 請問以思想審查/查水表/糾察小隊長/代天巡狩...這些 12/24 11:57
31F:→ m122e: 形容詞來形容檢舉者 候選人是否認為是人身攻擊呢? 12/24 11:58
這要看當事人怎麼想囉 (請往上翻本文第三頁Q2回應)
當事人是否覺得那是人身攻擊?這很重要
不然我個人是覺得代天巡狩聽起來很帥 XDDDD
32F:→ vicious666: 雖然對參選人比較不好意思,但參選人怎麼回答我都不會 12/24 12:02
33F:→ vicious666: 表達意見,因為是給板眾自己看的。有人這樣也要抹,那 12/24 12:02
34F:→ vicious666: 也隨你表演w 12/24 12:02
35F:推 vertos: 沒有抹喔!是發生過的事實才提出來問的 12/24 12:22
36F:→ vicious666: 那你的查水錶是誰的水錶被查? 12/24 12:32
37F:→ a6234709: 你們要釐清吵架請去閒聊區 4篇政見文都吵很不敬 12/24 12:35
38F:推 vertos: 我是好好提出問題希望知道候選人的意向,來判斷要投票給誰 12/24 14:14
39F:→ vertos: ,所提出的問題是事實,也是我很在意的點。對於有些人反應 12/24 14:14
40F:→ vertos: 很大我真的很無奈。但還是希望候選人能回應,感恩。 12/24 14:14
※ 編輯: Val (111.246.217.77 臺灣), 12/24/2020 18:27:41
41F:→ Birdy: @vertos 你的好好提問就是講查水表這種不存在的事實? 12/24 18:39
42F:推 vertos: = = 上面都說有查谷歌了 12/24 18:43
43F:→ vertos: 奇怪欸我問參選人的意見怎麼有人要一直搶答 12/24 18:43
44F:推 vertos: 等一下拿證據出來回覆你們又變成在政見文下吵架 12/24 18:49
45F:推 allrestart: 您的登入次數與文章數是目前出來喊聲參選的候選人中 12/24 20:20
46F:→ allrestart: 最正常的XDD 12/24 20:20
※ 編輯: Val (111.246.217.77 臺灣), 12/24/2020 21:02:52
47F:→ vicious666: 被桶原文是違規區 2019年8月 標題是創作 客人的故事。 12/24 21:47
48F:→ vicious666: 可以看看有無在創作使用實際廟名的必要性。 12/24 21:47
49F:推 vertos: 「在創作時也不准提到真實世界存有的寺廟名」,有這樣的版 12/24 23:23
50F:→ vertos: 規存在我就沒意見。可是現在的違規依據是因為「有人覺得沒 12/24 23:23
51F:→ vertos: 有必要提到」,去谷歌地圖找來一間同名寺廟來說作者違規。 12/24 23:23
52F:→ vertos: 也許你看不順眼作者創作文的神蹟內容,但我更在意靠腦補就 12/24 23:23
53F:→ vertos: 能說人犯罪的程序正義。 12/24 23:23
54F:推 vertos: (所以我才提出來請教版主候選人的看法) 12/24 23:26
您提出的點在翻判例時同樣也有疑慮,才說需要研議
※ 編輯: Val (111.246.217.77 臺灣), 12/25/2020 00:20:39
55F:推 vicious666: 可以輕易查詢到問事資訊就判踩線是skyjazz時就有的判 12/25 02:48
56F:→ vicious666: 例,我也是根據有那樣的判例做檢舉,不是什麼自己腦補 12/25 02:48
57F:→ vicious666: 的,板主判決也與過往同樣標準;所以如果有意見應該提 12/25 02:48
58F:→ vicious666: 出板務修改板規,但有人認為針對提出檢舉的人是有用的 12/25 02:48
59F:→ vicious666: 。 12/25 02:48
60F:推 vertos: 對事不對人,別想太多了。(也謝謝Val大的回應) 12/25 03:23
61F:→ vicious666: 對事不對人這話實在很脫離現實,不過跟判決標準無關了 12/25 03:45
62F:→ vicious666: ,我會在閒聊區貼記錄不然都給你誤導去了。 12/25 03:45
63F:推 weasley47: 算了先推參選 12/25 12:28
64F:推 Birdy: vertos你的言行跟"對事不對人"對應不上啊 = = 12/25 20:19
65F:推 ForgerEames: 4658次登入! 12/25 23:51
66F:推 buffer1001: 推223.138.229.153 12/27 02:48
67F:推 SYJ0806: 推 27.52.109.25 12/27 03:38
68F:推 bba987654200: 推 12/30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