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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看一次原文,發現是否是話術的問題...... 原文希望藉由 「150+70=220萬,扣掉小孩跟家用40萬,我們所得平分每人90萬」 來達到妻結餘90萬,夫結餘90萬。 換個說法 「妻家用40萬全包, 夫賺的70萬留著自己私用,妻再加碼給20萬零用錢。」 一樣達成妻結餘90萬,夫結餘90萬。 夫如果獨享70萬還哭哭為什麼零用錢少15萬, 那是否該想想,不幸失業的話,這個人能一起共患難嗎? 其實家管理個財,自己多賺的自己收著當零用錢也OK, 之前板上也不乏先生家用全包,太太賺的自己留著。 但個人不能接受的是 「在私用收入有70萬的狀況下,繼續要求35萬的零用錢。」 一堆說性別對調……若家管的太太到板上發文 「娘家給的資產有被動收入70萬, 照法律這些都是我自己的, 因為家事小孩我都包了,老公本來就必須出全部家用。 但老公說這樣以後零用錢就只給20萬, 嚶嚶嚶......」 這文能看嗎XD (而且不管怎麼對調,懷孕生產調不了啊。) ———以下節錄原文一段細思極恐的段落——— : 我說這樣很不公平,不然換我全職帶,你去工作養我 : 他說ok,他只能找年薪70萬左右的工作,會分我35萬 : 我想想也不對,他的被動一年70萬完全不算在家庭收入,只屬於他自己的支配金額 : 2. 不要那麼辛苦工作了,換老公去工作,每年領35萬 不工作的人要家事小孩全包,用配偶的一半薪水支付家用。 但角色互換,即使先生能賺取70萬薪水+70萬被動收入, 只願意給原原po薪水的一半,也就是35萬。 那未來原原po以收到的錢支付家用40萬,還要自己倒貼5萬。 (也要家事小孩全包) ※ 引述《GreenLabel ()》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借朋友帳號,先說我是女方。 : 我跟老公結婚6年了,有一個女兒5歲,婚前我的工作能力就比老公強,薪資也比較高 : 所以婚後我們協議,由老公全職帶小孩,我在外工作 : 我的工作性質是要到處出差,大概平均40天可以請一個7天長假在家。 : 老公全職帶小孩,家事/接送/三餐,也都可以照料的很好 : 所以我年薪大概150萬,給老公一半,也就是大概75萬,當作他的花費以及家用 : 當然也包含小孩的花費/學費。 : 一切都很美好...我覺得有能力養家,生活雖然陪伴較少,但也過的還不錯。 : 事情從這裡開始。 : 去年老公得到夫家提供的一筆資產,股票+房產,股息+被動收入大概也1年70萬 : 我跟老公提議,這筆錢是不是當作你的收入,加上我的收入,我們全家收入 : 150+70=220萬,扣掉小孩跟家用40萬,我們所得平分每人90萬 : 但老公不同意... : 他說這是他們家給的,不算他的收入,所以我還是要給他薪水的一半 : 我說這樣很不公平,不然換我全職帶,你去工作養我 : 他說ok,他只能找年薪70萬左右的工作,會分我35萬 : 我想想也不對,他的被動一年70萬完全不算在家庭收入,只屬於他自己的支配金額 : 跟他吵這個,他只會說這是爸爸給的不算,誰叫你爸沒有給你 : 我要怎麼反駁? 大家會怎麼選擇呢? : 1. 繼續維持目前給一半收入的情況,當初老公沒那筆被動。 : 2. 不要那麼辛苦工作了,換老公去工作,每年領35萬 : 3. 繼續跟他談判,交出被動收入於家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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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r1031 : 現況是 75 : 75-40+70 改成 90 vs 90 換做妳是男方06/13 09:04
2F:→ gr1031 : 妳想改嗎? 是誰領零用錢? 06/13 09:04
3F:推 gr1031 : 她原文自己寫: 當作他的花費以及家用(含小孩學雜費)06/13 09:06
4F:→ Cauchy2008 : 她文中的家用就是40萬。先生拿75萬,扣家用剩的35萬 06/13 09:09
5F:→ Cauchy2008 : 不就是原本的零用錢。06/13 09:09
6F:→ Cauchy2008 : 現在先生既然有70萬的被動收入自己留著用了,零用 06/13 09:11
7F:→ Cauchy2008 : 錢還需要拿到35萬之多嗎? 06/13 09:11
8F:→ gr1031 : 所以公司知道妳有副業就可以減薪喔?因為妳不缺錢?06/13 09:22
9F:→ gr1031 : 還是每年35w全職家管帶小孩到5歲 妳覺得很多?06/13 09:23
10F:推 breathair : 樓上把家管當成跟另一半是雇傭關係06/13 09:36
11F:→ breathair : 實在是很有趣但個人認為超級不恰當06/13 09:36
12F:→ breathair : 的比喻06/13 09:36
13F:→ breathair : 老公給我的感覺就是有福不能同享 06/13 09:36
14F:→ breathair : 有難還寄望他什麼?06/13 09:36
15F:推 momomom : 欸之前這板不是一堆說家館根本不配拿錢的嗎?還是不06/13 09:44
16F:→ momomom : 配拿錢的只限女家管XDDDD06/13 09:44
17F:推 vupcj86 : 其實我覺得他們夫婦都不是能夠共度一生的人,一個是06/13 09:52
18F:→ vupcj86 : 看到對方有自己也要分一杯羹,見不得對方過得比他好06/13 09:52
19F:→ vupcj86 : 。另一個則是吝於分享。兩個人都很會計較,或許他們06/13 09:52
20F:→ vupcj86 : 才是最適合彼此的06/13 09:52
21F:→ fatb : 公司知道你有副業是直接裁 因為知道你不怕06/13 09:53
22F:推 fiftyfive : 同意 把夫妻感情當作是雇傭關係 很扭曲 事情是需要 06/13 10:00
23F:→ fiftyfive : 討論出來找到平衡的06/13 10:01
24F:推 G542672 : 這版哪有覺得家管不配拿錢啊,家管產值可大了 06/13 10:06
25F:推 serflygod : 雖然我覺得原波不該貪,不過原波也可以想成哪天家06/13 10:08
26F:→ serflygod : 裡有狀況例如有人生重病,先生有多餘的錢可以幫忙 06/13 10:08
27F:→ serflygod : 應急,不用現在急著討。這樣想說不定原波可以接受06/13 10:08
28F:→ bndan : 沒要離婚重點就在協商啦 = = 這種方法不是不行 但生 06/13 10:15
29F:→ bndan : 活型態就會變化 就算真的商量好 財務扛的程度比照文 06/13 10:16
30F:→ bndan : 中 那家務扛的比例再誇張也是要 1:2 對男方來說頂多06/13 10:16
31F:→ bndan : 是繼承財富產生的額外收入一場空 但對女方來說變成06/13 10:17
32F:→ bndan : 雖然可用資金變多 但工作型態+家務1/3 更忙 久了必06/13 10:17
33F:→ bndan : 爆啦..心態會變成: 我這麼努力拼命賺年薪150 哪可能06/13 10:17
34F:→ bndan : 扛1/3家務!? 還請假勒 現在是不是要全家靠70萬吃穿06/13 10:18
35F:→ bndan : 才爽阿? (版上男性主收入角色時應該能體會一些 XD) 06/13 10:18
36F:→ Cauchy2008 : 「男性家用全包,太太自賺自花,還給太太零用錢」如06/13 10:22
37F:→ Cauchy2008 : 果太太家務小孩全包,有幾個先生可以做到這樣?所以06/13 10:22
38F:→ Cauchy2008 : 重點在話術,話術!06/13 10:22
39F:→ fatb : 也沒什麼話不話術 你們問問自己老婆一年能給75萬嗎06/13 10:25
40F:→ fatb : 我是認為女方爭取少給一點沒有錯 但也不用到完全平06/13 10:26
41F:推 abbag : 推一下06/13 10:28
42F:→ fatb : 分 現況就是女方75給家用而男方70半點不想給家用06/13 10:28
43F:推 p54661205 : 他是給35不是75==06/13 10:28
44F:→ Cauchy2008 : 就是覺得原原po傻傻的,換個方式講就不會背上貪圖財 06/13 10:28
45F:→ Cauchy2008 : 產的罪名,還可以顯得很慷慨。06/13 10:28
46F:→ abbag : 做家務也要看,是手指劃過去都不會沾灰塵嗎 06/13 10:29
47F:→ Cauchy2008 : 在第二種說法中,「女性家用全包,先生自賺自花,06/13 10:32
48F:→ Cauchy2008 : 還給先生零用錢」不存在貪圖夫家財產這種事情的 06/13 10:32
49F:→ bndan : 換話已經沒用了= = 當事人本來運作就是 女扛收入並06/13 10:34
50F:→ bndan : 平分(可能扣掉家庭開銷) 男扛家務 現在要改變怎可能 06/13 10:35
51F:→ bndan : 是話改變就能行的 都當配偶是白癡嗎? 頂多讓這邊與 06/13 10:35
52F:→ bndan : 論順風而已 公平正義的順風話多的是 這能解決協商的06/13 10:35
53F:→ bndan : 今天就不會有這麼多衝突了 更別說夫妻06/13 10:36
54F:→ Cauchy2008 : 擁有70萬收入不投入家庭尚可理解,主動要求太太一半06/13 10:46
55F:→ Cauchy2008 : 收入照付,這先生不白癡,但吃相難看06/13 10:46
56F:→ blowingwind : 但前幾年太太這邊也不是平分的狀況吧,先生的還要06/13 10:50
57F:→ blowingwind : 40萬去家用,太太前幾年才是精算師吧....XD 06/13 10:50
58F:→ blowingwind : 原文性別反過來一定被噓爆.XD06/13 10:51
59F:→ blowingwind : 要求家用共出,那太太部份家務也要共出吧?06/13 10:52
60F:推 abbag : 太太剩下沒給的錢也要看用途,看是花掉自己爽,還是06/13 10:54
61F:→ abbag : 有拿去投資增值什麼的? 反過來男方也是? 0.006/13 10:54
62F:→ Cauchy2008 : 真的精算,照版上標準,原原po做到家用全包已經盡06/13 10:56
63F:→ Cauchy2008 : 到主外的責任了。他們家用40萬,原原po工作付先生7506/13 10:56
64F:→ Cauchy2008 : 萬,但換先生工作卻只願意付她35萬。難道原原po辭06/13 10:56
65F:→ Cauchy2008 : 職了,家事小孩全包,還得自貼5萬?06/13 10:56
66F:→ abbag : 家管換算值多少錢,一直是模糊地帶就是XD 06/13 10:56
67F:推 blowingwind : 就原文看二個都精算大師,太太眼紅先生這筆..。06/13 10:57
68F:→ abbag :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QQ (誤) 06/13 10:57
69F:→ blowingwind : 性別反過來,一定被噓的。這看起來二邊倒是一樣的人06/13 10:58
70F:→ breathair : 打個比方:我的被動收入是我老婆主 06/13 10:59
71F:→ breathair : 動的N倍,今天我如果決定退休家管06/13 10:59
72F:→ breathair : 我的被動當然還是我的,於是我有權 06/13 10:59
73F:→ breathair : 叫我老婆給我一半的主動當家管的薪 06/13 10:59
74F:→ breathair : 水?06/13 10:59
75F:→ blowingwind : 這也是看夫妻雙方講好就好了吧? 現在是之前主動分的06/13 11:01
76F:→ blowingwind : 不想再分,那另一邊本來就是會有相對剝奪感06/13 11:01
77F:→ blowingwind : 他們最好的解法就是二個都去工作,家事家務都平分06/13 11:01
78F:→ blowingwind : 家務因工作不能平分的一方,本來就需多付出。06/13 11:02
79F:→ breathair : 本來就是收入各屬各的,家務家用講 06/13 11:03
80F:→ breathair : 好就好。主張對方薪水要拿一半,自06/13 11:03
81F:→ breathair : 己的被動還是自己的,簡直超級奇怪06/13 11:03
82F:→ breathair : 好像家庭小孩只是幫對方照顧的一樣06/13 11:03
83F:→ bndan : 談判合理性要建立在前一次的平衡...前一次平衡是AA06/13 11:10
84F:→ bndan : 後一次談判什麼都不改 就要調整成某方全包 這協商06/13 11:11
85F:→ bndan : 能談隴才神奇...所以任何"平衡"都需要去好好思考安06/13 11:11
86F:→ bndan : 排..不然就是下一次調整難談 當然啦 翻桌離婚最快06/13 11:11
※ 編輯: Cauchy2008 (108.4.146.252 美國), 06/13/2024 11:32:37
87F:推 vupcj86 : 先生工作不是「只」願意付太太35萬,而是他只能賺到 06/13 11:54
88F:→ vupcj86 : 70萬,一樣是對半分啊!這點倒是沒什麼問題的。有問 06/13 11:54
89F:→ vupcj86 : 題的是,他們如何定義收入,是指本業收入而已,還是 06/13 11:54
90F:→ vupcj86 : 包括投資被動收入?如果包括投資,賺的投入家用,賠 06/13 11:54
91F:→ vupcj86 : 的呢?也拿家用貼嗎?不能拿家用貼的話,憑什麼賺要 06/13 11:54
92F:→ vupcj86 : 分賠要吞?還有,一個投資賺,另一個懶的投資坐享其 06/13 11:54
93F:→ vupcj86 : 成嗎?如果要搞共產,這些問題是問不完的 06/13 11:54
94F:→ bbbing : 版上的全職家管們給你這樣一算恐怕不太妙 06/13 13:54
95F:→ bbbing : 光是被動收入足夠想要退休,就不是一定能有共識的 06/13 13:56
96F:→ bbbing : 印象中有人吃過沒上進心等等的老牌父權炮 06/13 13:56
97F:推 kitten631 : 照本板說法:全職的先生到了小孩上學就可以叫他滾 06/13 16:20
98F:→ kitten631 : 出去上班了,到時候要求他平分家用就好,哪需要給 06/13 16:20
99F:→ kitten631 : 什麼零用。忍個幾年很快的。 06/13 16:20
100F:→ norikko : 小孩都去上學了,全職主夫還不去上班是在收割太太的 06/13 16:39
101F:→ norikko : 勞動付出XD 06/13 16:39
102F:→ weliche : 以後婚姻版看到小孩5歲以上的 是不是直接開嘴出去 06/13 18:15
103F:→ weliche : 工作別在家裡當米蟲 ? 06/13 18:15
104F:→ gina31126 : 婚姻版慣例不是都叫全職家管趕快出去工作嗎?之前 06/13 18:22
105F:→ gina31126 : 還說上幼稚園就可以去工作了,什麼時候可以賴到5歲 06/13 18:22
106F:→ gina31126 : 了? 06/13 18:22
107F:推 weliche : 沒有吧 家管產值高到最好拉老公一起當捏 06/13 18:26
108F:→ kitten631 : 早就一堆人開嘴了吧XD06/13 18:30
109F:→ bbbing : 我印象,去工作大多是用在家管方不想當家管的情境 06/13 18:30
110F:→ bbbing : 靠北家庭主婦不事生產的,雖然也會支持她出去工作 06/13 18:31
111F:→ bbbing : 但會先臭幹老公二十篇,老婆去工作,還要離婚拿贍養 06/13 18:31
112F:→ bbbing : 換成這篇的情境,老公有被動收入,但還是低 06/13 18:32
113F:→ bbbing : 老公離婚拿贍養,領被動收入還不用工作 06/13 18:33
114F:→ bbbing : 還是說你覺得0~5歲老公全顧,離婚會把小孩給媽媽? 06/13 18:33
115F:→ lenta : 90-90-40 那家務誰做? 06/13 19:06
116F:噓 lenta : 而且35萬什麼時候變成零用錢了? 家務無產值是吧? 06/13 19:09
淨利35萬零用,對應的全職主夫薪資是110萬耶......
117F:→ bbbing : 畢竟是男生作的家務 06/13 19:12
118F:→ kitten631 : 零用金不就是家務的薪水嗎 06/13 19:17
※ 編輯: Cauchy2008 (108.4.146.252 美國), 06/13/2024 19:21:39
119F:推 tommy0520 : 回樓上K大,(薪水-家用)=自由零用金 06/13 19:26
120F:→ bbbing : 我是覺得這兩篇都只是要用話術讓結果看起來很優惠 06/13 19:27
121F:→ bbbing : 能成功的話當然就是好方法,失敗的狀況不用考慮 06/13 19:28
122F:→ kitten631 : 那說什麼家務無產值呢?不就有薪水嗎 06/13 19:40
123F:推 tommy0520 : 若35萬代表的是自由處分金,相對於女方的75萬零用 06/13 19:50
124F:→ tommy0520 : 金 06/13 19:50
125F:→ tommy0520 : 那就是全職主夫的薪資較女方少40萬,按原Po所述就是 06/13 19:50
126F:→ tommy0520 : 150-40=110 06/13 19:50
127F:推 tommy0520 : 但是如果男方實際上有拿到110萬,就算家用40萬皆為 06/13 19:53
128F:→ tommy0520 : 男方支出 06/13 19:53
129F:→ tommy0520 : 男方的自由處分金也會有70萬,但實際上就不是如此 06/13 19:53
130F:→ tommy0520 : 所以我能理解樓上b大的見解 06/13 19:53
131F:推 tommy0520 : 從頭到尾實際家庭收入就是150萬,這是不會改變的事 06/13 19:55
132F:→ tommy0520 : 實 06/13 19:55
133F:→ tommy0520 : 不管那些各項帳務的名目是什麼,最後算起來不是150 06/13 19:55
134F:→ tommy0520 : 萬,就有需要重新定義 06/13 19:55
135F:推 tommy0520 : 150萬(家庭總支出)=40萬(家用)+75萬(女方的自由處 06/13 20:06
136F:→ tommy0520 : 分金)+35萬(男方的??)06/13 20:06
137F:→ tommy0520 : 定義成自由處分金會有我剛剛說的問題06/13 20:06
138F:→ tommy0520 : 定義成家務勞動薪資大約等於國人最低薪資 06/13 20:06
139F:→ tommy0520 : 是我我會覺得太少不平衡 06/13 20:06
140F:→ tommy0520 : 但這本來就沒有一定準則06/13 20:06
141F:推 tommy0520 : 應該這樣說150萬=95(女方自由+平分家用)+55(男方 06/13 20:09
142F:→ tommy0520 : 自由+平分家用) 06/13 20:09
143F:→ tommy0520 : 所以該說女生願意將薪資中的1/3作為主夫薪水,實拿5 06/13 20:09
144F:→ tommy0520 : 5萬 06/13 20:09
145F:→ tommy0520 : 這樣應該是比較合理的解讀,一個月差不多是四萬多, 06/13 20:09
146F:→ tommy0520 : 其實是蠻合理的 06/13 20:09
147F:推 tommy0520 : 結論:一開始給先生的薪資是合理的,但是細目覺得 06/13 20:14
148F:→ tommy0520 : 需要定義清楚 06/13 20:14
149F:→ bbbing : 最後,如果老公是個可以用話術解決的人,也很不妙吧 06/13 20:33
150F:→ bbbing : 出門遇到賣教材或保險的就 06/13 20:33
151F:推 lenta : 就看還有多少舊情存款可以提款囉 06/13 20:34
152F:→ kitten631 : 以這板的風向從來沒有家庭主婦零用錢要跟賺錢養家 06/13 20:36
153F:→ kitten631 : 的人零用錢一樣多的,這真是嶄新的見解XDDD 06/13 20:36
154F:推 tommy0520 : 總之見仁見智,我也只是發表個人淺見XD 06/13 20:46
155F:推 lescholar : 丈夫拿到的薪資還包括小孩一半的撫養費好不好 以及 06/13 21:12
156F:→ lescholar : 家用中丈夫消費的份額 這筆錢他本來就有義務支出 06/13 21:12
157F:噓 shawncarter : 拿35萬買老公家務+顧小孩的價值就很便宜了,現在還 06/13 22:53
158F:→ shawncarter : 想進一步去搶老公繼承的財產 臉皮厚得噁心06/13 22:53
159F:推 tommy0520 : 先生額外「獲贈」的錢,在現階段「支出」無虞無增加06/13 23:35
160F:→ tommy0520 : 的情況下,就開誠布公的討論,難免讓人大做文章, 06/13 23:35
161F:→ tommy0520 : 畢竟那不是立即要從銀行拿出來的現金花用,討論怎 06/13 23:35
162F:→ tommy0520 : 麼投資增加家庭資產就好,待未來有增加花費時再來06/13 23:35
163F:→ tommy0520 : 談也不遲 06/13 23:35
164F:推 yokoh : 推你! 06/14 10:21
165F:推 rl55586 : 就乾脆各付各的 其他共用就一人一半 06/14 10:50
166F:推 tskier : 換句話說的感受真的好很多。不過看原文我是覺得沒 06/14 12:51
167F:→ tskier : 必要改變啦!先生有了額外收入也可能會用在孩子身 06/14 12:51
168F:→ tskier : 上,是覺得太太就專心事業,說不定收入更上層樓 06/14 12:51
169F:噓 navysoider : 別人拿遺產還要跟你對分?當初要老公放棄工作那些也 06/14 13:05
170F:→ navysoider : 是女生欸 06/14 13:05
171F:推 ChikanDesu : 對啊 如果先生領70+70 那也是他總收入阿 應該要比照 06/14 14:19
172F:→ ChikanDesu : 辦理給一半==結果先生不願意? 06/14 14:19
173F:→ ChikanDesu : 拿遺產的孳息當然要對分阿 天經地義 寫在法律裡面呦 06/14 14:20
174F:→ ChikanDesu : 是你自己觀念錯誤鄉愿才會覺得孳息不用對分 法律明 06/14 14:20
175F:→ ChikanDesu : 白寫著 06/14 14:20
176F:→ ChikanDesu : 婚後收入本來就沒有分工作還是房租還是股息 因為你 06/14 14:23
177F:→ ChikanDesu : 們是一個整體共同“經營” 06/14 14:23
178F:推 ChikanDesu : 當然丈夫也能處分遺產然後換成沒什麼股息的成長資產 06/14 14:25
179F:→ ChikanDesu : 那你就不用拿出來分了 但你要走股息房租那就是要拿 06/14 14:25
180F:→ ChikanDesu : 出來分06/14 14:25
181F:→ ChikanDesu : 覺得不合理有問題去問民法 稅法為什麼這樣規定 為什06/14 14:27
182F:→ ChikanDesu : 麼股票資產利得不用課稅 股息卻要 06/14 14:27
183F:→ bbbing : 喜歡你暖暖法律,洋溢著滿滿幸福 06/14 14:29
184F:→ lusiao1978 : 70-40家用後的35是男方帶小孩的薪水阿06/14 16:08
要算主夫的薪水, 為什麼主夫的薪水是淨利,他的薪水為什麼不用投入家用和育兒? 小孩給保母帶,夫妻一人付50%的托育費, 那為什麼給主夫帶,妻子要付100%的托育費?主夫難道沒有一半的責任? https://moptt.tw/p/marriage.M.1718277321.A.770 我內文主夫的年薪用80去算的,主夫那淨利尚不足35啊。 ※ 編輯: Cauchy2008 (108.4.146.252 美國), 06/14/2024 19:00:08 ※ 編輯: Cauchy2008 (108.4.146.252 美國), 06/14/2024 19:03:28
185F:推 gilbertchen8: 所以懷孕生產又變成主因了 當台灣男生需要服兵役時 06/14 19:53
186F:→ gilbertchen8: 又是另一回事了吧?還有一個重點,女生可以決定是否 06/14 19:53
187F:→ gilbertchen8: 要結婚懷孕生小孩,男生可是沒有選擇需要服兵役喔! 06/14 19:53
188F:→ kitten631 : 有人就是故意把零用和薪資混為一談阿 06/14 20:21
189F:推 eternal2500 : 這時候又變成零用金,真的是風向儀。 06/14 20:32
190F:→ eternal2500 : 性別不一樣就有不同的解讀方式 06/14 20:32
本來就是零用金,一筆自己愛怎麼花就怎麼花的錢,不用投入家庭。 薪資扣完家用育兒,剩的才叫零用金。 這先生出去找個年薪70萬的工作,扣完家用育兒有辦法剩35萬? ※ 編輯: Cauchy2008 (108.4.146.252 美國), 06/15/2024 08:32:35
191F:推 gilbertchen8: 不是講好的 育兒夫妻一人一半 現在又變先生出去找年06/15 09:05
192F:→ gilbertchen8: 薪70工作 要全包育兒呀,變太快了吧06/15 09:05
原文 : 他說ok,他只能找年薪70萬左右的工作,會分我35萬 ※ 編輯: Cauchy2008 (108.4.146.252 美國), 06/15/2024 09:09:42
193F:推 gilbertchen8: 現在又變原文怎說了算,不是說好的夫妻各一半家用家 06/15 09:18
194F:→ gilbertchen8: 管嗎 06/15 09:18
195F:→ gilbertchen8: 當對女方有利時 就是用原來說的 對女方不利時 就要 06/15 09:20
196F:→ gilbertchen8: 一半 是這樣嗎 06/15 09:20
197F:噓 eternal2500 : 那老婆75萬零用金不拿出來,想著老公70萬額外的收入 06/15 13:58
198F:→ eternal2500 : ?你這種標準的只會抓有利的,忽略掉不利的。 06/15 13:58
199F:→ lluunnaa : 剛開始看到90W,也跟你一樣的看法 06/15 16:45
200F:推 gilbertchen8: 奇怪 蓋這樓的樓主消失了 應該說 我對該樓的每篇幾 06/15 20:51
201F:→ gilbertchen8: 乎都沒回應 可能入黑名單了 我猜至少10個列我黑單 06/15 20:51
202F:推 gilbertchen8: 滿懷念那種黑的要硬拗成白的那些id 我都必須要再花5 06/15 20:55
203F:→ gilbertchen8: 0次強調 但她們依然認為男生問題最大 我才放棄 06/15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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