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89227 (Kei)
看板marriage
標題[公告] 板規修改討論 & 標準解釋
時間Tue Sep 20 21:09:12 2016
大家晚上好,
這次想和各位討論一下板規修改的部分,
以及解釋常見的違規判定標準。
請大家踴躍參與討論,
有什麼問題都請提出來,
不然我都只能在腦內模擬可能遇到的狀況,
想出來的方法很難周全。
同時也請大家踴躍參加板主徵選與投票,
希望這次能夠順利找到第二甚至第三名板主!
~~
11. [代Po] ※此分類僅供板主使用
1. 板主提供代發文服務,但不接受
未達發言門檻者及
被禁言中者申請,且不接受
貼文後
修文、
刪除文章或
轉信給原發文者。
2.
非板主禁止代發文,違者
文章刪除並
禁言14天。
【非板主禁止代發文】
只要文章不是你寫的也不是轉錄文章過來,
不論你是不是用[代Po]這個分類,
都是違規。
【不接受未達發言門檻者申請】
帳號太新、退文太多、被本板水桶中、沒有帳號或不會用PTT,
都在拒絕範圍內。
另外要注意的是,
「我朋友不能申請但我帳號資格符合,所以來跟板主申請代Po~」
一樣是會被拒絕的哦!
~~
16. 具攻擊性言論
1. 禁止
人身攻擊(限當事人檢舉)、
對特定人士或族群有
侮辱、歧視性字眼、明顯
貶抑詞語或挑釁謾罵,違者
刪除發言並
禁言14天。
【人身攻擊(限當事人檢舉) V.S. 對特定人士(下略)(不限當事人)】
大致上,
針對特定人士的具攻擊性言論非當事人檢舉都不會成立。
若當事人都覺得不需要檢舉,
其實旁人不用太計較,
但也不是當事人不檢舉你舊可以隨便亂罵,
只是判定標準不同。
簡單以1(極為正面)~10(極具攻擊性)來區分,
當事人檢舉只要7以上就屬違規,
非當事人檢舉則需9以上才達到違規標準。
不過可以的話大家還是盡量好聲好氣吧<(_ _)>
~~
【討論一】 是否移除板規19中的政治意涵?
19. 他板事務、政治意涵
1. 禁止於本板
討論他板事務或
政治相關議題,此由板主群主觀判定,違者
刪除發言
並
禁言14天。
原先在訂定板規的時候,
其實是有想要移除政治限制的,
因為生活中無處不牽涉到政治,
但考量到這和宗教信仰同為敏感話題,
還是保留了這一條。
不過看起來大家在遇到此類話題時都可以理性討論,
這一條板規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
個人是覺得可以移除「政治」此一限制,
因為文章還是受到板規2-3、2-4與16-1管轄,
離題或者開始爭吵時一樣可以有板規處理,
若將政治比照宗教信仰議題處理是否可行?
~~
【討論二】 (鼓吹)違法行為的判定權限、標準與罰則
經詢問後,
板主確實有權做出是否違法的判定,
行政與法律是分離的,
沒有板主凌駕法官的問題,
因此板主在板規中寫這一條並使用它來處理板務是沒問題的,
若覺得判決有問題可依留成向上申訴。
不過如同公告下方的討論與板務文所說,
罰則與標準必須有所調整。
目前的想法是內文修改為
「嚴重違法或鼓吹嚴重違法,
包含但不限於殺人、放火、搶劫或勒贖等,
由板主判定情節嚴重者禁言半年或永久禁言。」
其餘請檢舉者向檢警單位走現實司法途徑,
若有違法事實檢警會逕行通知站方,
由站方法務直接處理違規文章或推噓文。
不知這樣OK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23.192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arriage/M.1474376956.A.E2F.html
※ 編輯: s89227 (114.44.223.192), 09/20/2016 21:09:37
1F:推 richway: 辛苦了!大家一起來討論吧 09/20 21:58
2F:推 c728131: 版主辛苦了 09/21 00:55
3F:推 ariiodi: 怎麼當初有意見的現在都惦惦.... 09/21 11:59
4F:→ s89227: 大家沒提意見我就當這樣沒問題囉?可是沒討論我覺得好抖QQ 09/21 12:45
5F:推 isaacc: 其實版規除了唯一死刑條款要改之外,其他都是執行的問題。 09/21 13:42
6F:→ isaacc: 比如說剛剛又看到"這種女人就是該打"之類的推文 09/21 13:43
7F:→ isaacc: 請問版主是判定用詞不當,還是鼓吹嚴重違法? 這是才關鍵 09/21 13:44
8F:→ isaacc: 否則現在的修改建議,看了反而很亂。。。 09/21 13:45
9F:推 isaacc: 我看了很多次,還是不懂為何要加上"包含蛋不限於"那段 09/21 13:47
10F:→ isaacc: 我在舉兩個例子,請問版主會用違法來判嗎? 09/21 13:49
11F:→ isaacc: 1.【wuleelee: 嘴賤女而已。不揍兩拳嗎?】 09/21 13:49
12F:→ isaacc: 2.【sac2012: 你老婆真是廢物耶】 09/21 13:50
13F:→ isaacc: 這兩則推文都出自【文章代碼(AID): #1Nu9UIAt】 09/21 13:50
14F:→ isaacc: 其實都還算是本版還蠻常出現的激動風格推文。。。 09/21 13:51
15F:→ s89227: 這兩個都不會算違規 09/21 14:46
16F:→ s89227: 簡單來說就是偏激言論不管,但你要是細說如何殺人毀屍滅跡 09/21 14:51
17F:→ s89227: 就違規 09/21 14:51
18F:推 emily0953: a大,因為版主鬥掉了,他們目的達到了 09/21 15:05
19F:推 ftyu: 版主加油! 版規不完備沒關係 慢慢改就好 就算是真的法規 09/21 15:06
20F:→ ftyu: 也不是都可以很完善 09/21 15:06
21F:→ NOTHINGES: 唉 加油 09/21 16:25
22F:推 djboy: 因為,真的,除了唯一死刑那條要改外,其他都很完善了 09/21 17:01
23F:推 djboy: 版主管的也不差啊~~~ 好啦,可以加上我之前提的那種皇帝 09/21 17:07
24F:→ djboy: 條款:「如果有臨時重大事件或版規未善盡之處,版主有權做 09/21 17:07
25F:→ djboy: 臨時之處置。」 09/21 17:07
26F:推 nunu1102: 針對阿緯事件的建議,該說的之前都說了,所以.... 09/21 17:17
27F:→ s89227: 那政治議題呢?就算只有支持和反對兩個字,也推個文讓我有 09/21 17:22
28F:→ s89227: 點底嘛QQ 09/21 17:22
29F:推 isaacc: 不贊成妳放寬,但是妳覺得想放寬我還是支持你咧 09/21 18:10
30F:推 FANNYFISH: 上次國考事件我反而覺得是文字獄檢舉法,常人看完應該 09/21 21:17
31F:→ FANNYFISH: 是覺得嘴砲文,怎會想到"鼓吹"&動保法,照此模式檢舉人 09/21 21:17
32F:→ FANNYFISH: ,ㄧ半以上要進桶:下藥,廢物,墮胎,查手機,每個都 09/21 21:17
33F:→ FANNYFISH: 踩線 09/21 21:17
34F:推 NCKUbuddha: 完全沒人要板主辭職叫鬥掉板主 09/21 21:41
35F:推 NCKUbuddha: 可以的話 鼓吹違法 改成 提出違法意見 09/21 21:44
36F:推 isaacc: 其實看人講貓咪放生就檢舉,但講老婆嘴建該揍兩拳卻不檢舉 09/21 23:04
37F:→ isaacc: 我也是搞不太清楚,這個版到底怎麼了...版主不告不理的阿! 09/21 23:04
38F:推 lail: 推樓上的意見…如果「放生」算鼓吹犯法,「揍老婆」也算吧 09/22 00:38
39F:→ s89227: 坦白說用這標準執行的話業務量我一個人處理不來 09/22 01:23
40F:→ s89227: 而且界線需要靠判例來洗,但目前我沒有那麼多心力 09/22 01:23
41F:→ s89227: 所以才會打算改成現在這樣基本上這部分接近全部放行 09/22 01:24
42F:推 FANNYFISH: 不要讓檢舉變文字獄或特定目的檢舉,像這次放生引申為 09/22 02:06
43F:→ FANNYFISH: 鼓吹&犯動保法,說實話很扯,如檢舉文篇篇如此,50%推 09/22 02:06
44F:→ FANNYFISH: 文都有鼓吹犯罪可能,判決量會搞死版主 09/22 02:06
45F:推 NOTHINGES: 揍老婆的建議在哪啊 沒看到不然噓爆他 09/22 07:08
46F:推 sweetJ: 上次就講啦, 對那判決有意見是因為真的管太寬+罰太重 09/22 09:05
47F:→ sweetJ: 整個搞得很麻煩. 還是有人要搧風點火說是跟國考同路人 09/22 09:06
48F:→ sweetJ: 趁機搞版主... 09/22 09:06
49F:→ NOTHINGES: 國考沒有搞 但煽風點火的路人一堆呢 09/22 09:07
50F:→ sweetJ: 事實上大部分的推文都是針對判例跟板規, 根本也沒人叫版主 09/22 09:08
51F:→ sweetJ: 之類的. 連版主都承認那種管法她處理不來了, 改是理所當然 09/22 09:09
52F:→ sweetJ: 叫版主下台之類 09/22 09:09
53F:→ sweetJ: 站規有問題又不是版主有問題, 之前就是有人硬是要把檢討判 09/22 09:10
54F:→ sweetJ: 例跟站規當作是挺國考反版主...莫名其妙 09/22 09:10
55F:推 fppull: 有人說版主常改判沒有sense耶也有人發文質疑版主是個人喜 09/22 09:31
56F:→ fppull: 好桶人 09/22 09:31
57F:推 fppull: 一開始至底檢舉是版主無法每篇都看仔細,才請版友幫忙的 09/22 09:33
58F:推 emily0953: 就是那些趁亂捅刀的最討厭。某人不是就一直這樣做。 09/22 09:39
59F:→ rainbowpo: 國考是發文,揍老婆是推文(踩線那篇)型式就不一樣 09/22 09:40
60F:推 emily0953: 真的要修改版規了就不發言,改判或有爭議,不是跳針就 09/22 09:41
61F:→ emily0953: 是說些風涼話 09/22 09:41
62F:推 rainbowpo: 版主是免費為我們服務,連推文都要一一看,太強人所難 09/22 09:42
63F:推 NOTHINGES: 說風涼話簡單啊 你看很多人連發文的勇氣都沒有呢 09/22 09:44
64F:推 sweetJ: 搧風點火+人身攻擊+劃分黨派言論: 09/22 09:45
65F:→ rainbowpo: 之前有些推文明指版主看不慣國考,所以才桶他,現在事 09/22 09:45
66F:→ rainbowpo: 過境遷又說反對的人都很理性,眼鏡業障重? 09/22 09:45
67F:→ sweetJ: 真的太詭異了 國考都沒說話 一堆紛紛崩潰 還以為分身 09/22 09:45
68F:→ sweetJ: 後來想想 確實現在知識進步 人人會GOOGLE 要找到在同 09/22 09:46
69F:→ NOTHINGES: 推文和文章常常也是選擇性閱讀 還有人死不認錯一直亂 09/22 09:46
70F:→ NOTHINGES: 用詞彙危言聳聽呢 09/22 09:46
71F:→ rainbowpo: *眼睛 09/22 09:46
72F:→ sweetJ: 一水平線的人不容易了 難怪讓他們這麼緊張QAQ 09/22 09:46
73F:→ sweetJ: 光這幾句話照nunu之前公布板規來說就是要水桶一個月了 09/22 09:46
74F:→ NOTHINGES: 用錯辭被人指正了 還大言不慚說會繼續亂說話下去 真是 09/22 09:47
75F:→ NOTHINGES: 看傻觀眾 09/22 09:47
76F:→ sweetJ: 討論一下判例合不合理就要被貼標籤又要被畫黨派 09/22 09:47
77F:→ NOTHINGES: 照ii一堆愛說媳婦版的人也早被桶了呢 哪能活蹦亂跳的 09/22 09:48
78F:→ sweetJ: 傳說中的"你看那個人也闖紅燈亂丟垃圾怎麼只抓我不抓他" 09/22 09:49
79F:→ sweetJ: 講一下判決不合理, 就要被貼標籤, 結果現在版主也覺得這 09/22 09:50
80F:→ sweetJ: 條不合理, 這樣判下去他管不完 09/22 09:50
81F:→ emily0953: 很會嘴,真的統計做事,跟人家說他找就難看 09/22 09:53
82F:→ kirbycopy: 有沒辦法從版規稍微限制一下自刪文阿 本版很多人都在推 09/22 10:04
83F:→ kirbycopy: 文用心回答PO文者問題 但PO文者一不滿意就刪文 久了以 09/22 10:04
84F:→ kirbycopy: 後很多大大會變的厭倦提供意見耶 09/22 10:04
85F:推 NOTHINGES: 不是我的錯 大家都踹了ㄧ腳(誤 09/22 10:05
86F:推 rainbowpo: sw大,你將兩件事混在ㄧ起嘍 09/22 10:05
87F:推 fppull: 樓上這能有困難,通常自刪文的作者很少會在來發文。 09/22 10:06
88F:→ fppull: 啊,是樓樓上k大 09/22 10:07
89F:→ kirbycopy: 就覺得本版這種現象特別嚴重阿 09/22 10:07
90F:→ kirbycopy: 別版通常是廢文被噓爆才這樣 本版那些自刪文其實也打蠻 09/22 10:08
91F:→ kirbycopy: 多字的 居然這麼乾脆就刪了 09/22 10:08
92F:→ rainbowpo: 很多人都說判太重,建議要修改,在這其中又分好幾種意 09/22 10:10
93F:→ rainbowpo: 見。sw大目前的分類有些奇怪,才是貼標籤吧! 09/22 10:10
94F:→ s89227: 自刪有困難,目前看起來婚姻板的性質不是那麼適合關閉自刪 09/22 10:11
95F:→ kirbycopy: 感謝版主回答 09/22 10:12
96F:→ NOTHINGES: SJ一向都這樣啦 09/22 10:12
97F:推 emily0953: 保證不自刪的只有版主代Po文。 09/22 10:14
98F:推 emily0953: r大嘿呀,阿緯水桶判決,很多言論一覧無遺 09/22 10:16
99F:→ s89227: 目前禁自刪的板多半屬於純發問板,像C_and_CPP和ask板,但 09/22 10:19
100F:→ s89227: 是一樣會有人清空文章,雖然可以用板規規範禁清空, 09/22 10:19
101F:→ s89227: 但是基本上不看板規的人居多,事後懲罰大家的推文還是回不 09/22 10:19
102F:→ s89227: 來 09/22 10:19
103F:推 sweetJ: 會貼標籤搧風點火那個才是一向都這樣吧 09/22 10:23
104F:→ sweetJ: 連被水桶差點被告都不改其志 09/22 10:24
105F:→ sweetJ: 要不是板規改了被她鑽到漏洞又要蒐集一次水桶了~~ 09/22 10:25
106F:推 emily0953: sJ大,哩供啥狼? 09/22 10:28
107F:→ rainbowpo: 越扯越遠了....我不建議放寬政治議題,婚姻的另一個讓 09/22 10:36
108F:→ rainbowpo: 人無言的爆點 09/22 10:36
109F:→ rainbowpo: is版友舉的例子1.為推文2.都是版規有提及的當事人檢舉 09/22 10:39
110F:推 emily0953: 為什麼要放寬政治議題?這才該從嚴吧,怎麼吵都不會有 09/22 10:40
111F:→ emily0953: 交集還會引大戰 09/22 10:40
112F:→ kirbycopy: 政治議題不是本版版旨啊 但如果因為政治導致婚姻有問題 09/22 10:47
113F:→ kirbycopy: 上來本版請求協助應該還行吧? 09/22 10:47
114F:→ rainbowpo: 對於違法行為,之前就有類似案子-建議對食物下瀉藥,也 09/22 10:51
115F:→ rainbowpo: 有不少版友反應誇張,只是沒有特地拿版規檢舉。版主現 09/22 10:51
116F:→ rainbowpo: 在修訂也是讓大家有個警惕自身言論,成效如何就等適行 09/22 10:51
117F:→ rainbowpo: 之後再研究吧。 09/22 10:51
118F:推 rainbowpo: 版主辛苦了,哪天可以辦有只有女生的版聚嗎? 09/22 10:53
119F:→ rainbowpo: 政治議題是意識形態之爭,改變別人是很困難的 09/22 10:58
120F:→ s89227: 想說宗教大家可以互相尊重,政治也可以才對@@" 09/22 10:59
121F:→ kirbycopy: 教養小孩觀念差異 婆媳問題有的也是無解 版友還是可以 09/22 11:00
122F:推 NOTHINGES: 不應該開放政治+1 09/22 11:00
123F:→ kirbycopy: 提供一些迴避或衝突的處理方法阿 政治議題應該也是有可 09/22 11:00
124F:→ NOTHINGES: 覺得不要自找麻煩了吧 ...... 09/22 11:00
125F:→ kirbycopy: 能迴避或是妥善處理衝突的 09/22 11:01
126F:→ s89227: 不全是不告不理,是推文不告不理,文章會主動巡主動處理 09/22 11:01
127F:→ emily0953: 因為政治而婚姻有問題,除非外遇政治人物吧 09/22 11:01
128F:→ emily0953: 為了政治理念離婚比扯鈴還扯 09/22 11:03
129F:→ ariiodi: e大 也不一定呀,也有那種政治立場不同而吵架的,不過這 09/22 11:03
130F:→ ariiodi: 樣也能走入婚姻也滿妙的 09/22 11:03
131F:→ s89227: 板聚限女也有難度吧,不過要辦的話得等十一月我考完期中QQ 09/22 11:03
132F:→ ariiodi: 是說 我覺得宗教跟政治應該可以等同辦理... 09/22 11:04
133F:→ s89227: 我也是這麼想,所以才覺得可以拿掉政治的限制 09/22 11:05
134F:→ ariiodi: 喔 我想的是宗教跟政治一起限制:p 09/22 11:06
135F:推 norikko: 哈哈哈我跟a大一樣,宗教政治等同辦理=一起限制 09/22 11:07
136F:→ ariiodi: 不過這樣子似乎設限太多:p 09/22 11:07
137F:→ emily0953: a大,我和老公就完全不同,但為了感情好,其實不太會去 09/22 11:08
138F:→ emily0953: 談這塊。這是無法改善的歧見。 09/22 11:08
139F:→ emily0953: 選舉到就會有這種莫名文,什麼婆家因為政治理念不同而 09/22 11:09
140F:→ emily0953: 排擠(下略數千字小劇場) 09/22 11:09
141F:推 ariiodi: e大 那你們懂得尊重彼此 可是其他夫妻似乎就不是這樣, 09/22 11:10
142F:→ emily0953: 結果內容只是婆家電視看對方開票場子而自己崩潰 09/22 11:11
143F:推 FANNYFISH: 我無黨無派,也對國考文無感,只是覺得這次國考的檢舉 09/22 11:12
144F:→ FANNYFISH: 者管太寬到文字獄境界,人人這樣玩,早晚亂版 09/22 11:12
145F:→ emily0953: 阿緯我倒是沒有檢舉過,一方面他沒有惡言,只是用他的 09/22 11:21
146F:→ emily0953: 角度立場看事情。 09/22 11:21
147F:→ s89227: 一起管的話我有點難抓界線,讓我想想 09/22 11:28
148F:推 rainbowpo: 10月會在月子中心度過,版聚是想感謝s版跟小刀版主, 09/22 11:33
149F:→ rainbowpo: 不然還是有距離最美啊 09/22 11:33
150F:推 NOTHINGES: 但我真的覺得廢文多很煩 偶爾發表意見就算了 每篇都回 09/22 11:34
151F:→ NOTHINGES: 實在...... 09/22 11:34
152F:推 rainbowpo: 光柯p我就跟妹妹吵不完了,而且我們又不是台北人 09/22 11:36
153F:→ rainbowpo: 國考廢文真的太多,餵狗更明顯,而且愛用傳統壓人... 09/22 11:39
154F:→ norikko: 阿緯很煩是一回事,但至少他沒甚麼攻擊性,就是愛蜜莉大 09/22 11:42
155F:→ norikko: 說的用他的角度立場看世界而已。真的可惡的推文我覺得是 09/22 11:43
156F:→ norikko: 像NT大剛才那種認為喝茶吃魚是正常的推文... 09/22 11:43
157F:→ nunu1102: 文廢不廢是一回事,其實換個角度看世界也不錯 09/22 11:44
158F:→ nunu1102: 千萬人有千萬人想法,所以大家放輕鬆點真的會好些 09/22 11:45
159F:推 rainbowpo: s版主,想問ㄧ下之前有個連po4篇文亂版的,是否會有處 09/22 11:46
160F:→ rainbowpo: 理? 09/22 11:46
161F:→ kirbycopy: 我相信真的蠻多男人喝茶吃魚啦 茶魚真的超多 沒有需求 09/22 11:46
162F:推 NOTHINGES: 誰說正常啊?(傻眼 09/22 11:46
163F:→ kirbycopy: 沒有供給 只是要女人接受就有點太一廂情願 更不用講只 09/22 11:47
164F:→ kirbycopy: 有自己能喝茶吃魚 老婆不能找鴨這種想法就很不好 09/22 11:47
165F:→ s89227: 你是說女權自助餐那個嗎?印象中有被檢舉,會處理哦 09/22 11:50
166F:→ ariiodi: yes!(握拳 09/22 11:52
167F:→ rainbowpo: 因為他自刪了,所以請教ㄧ下 09/22 11:52
168F:→ s89227: 積著的檢舉和違規文我這兩天晚上有空就會處理哦 09/22 11:52
169F:→ norikko: NT300啊,他偶爾出現一下就會帶來傻眼的推文 09/22 11:53
170F:→ s89227: 自刪如果有被檢舉就會把文章翻出來處理,不用擔心 09/22 11:53
171F:→ NOTHINGES: 這......是自己愛召妓 還牽拖別人也會召妓的意思嗎? 09/22 11:54
172F:→ s89227: 話說,板主徵選剩兩天,有沒有人要出來OAQ 09/22 11:58
173F:→ norikko: 他說自己沒召、不要罵他呢^^ 09/22 11:58
174F:→ rainbowpo: sorry.資格不符又要照顧新生兒 09/22 12:01
175F:→ NOTHINGES: 300剛好一個現成案例 我去檢舉了 等版主回覆這個狀況 09/22 14:06
176F:推 rainbowpo: s版主請問版規2,是否能加上不違反善良風俗的限制呢? 09/22 15:54
177F:→ s89227: 善良風俗也是需要靠判例去洗標準線,目前只有一個板主有點 09/22 17:33
178F:→ s89227: 困難,暫時不太可能,真的要的話可能要等一段時間@@" 09/22 17:34
179F:推 isaacc: 所以,他宣稱招妓很正常,然後說自己沒召,那他不正常嗎? 09/22 18:06
180F:推 NOTHINGES: 宣傳明顯犯法的事情正常 明顯有鼓動了呦 09/22 18:12
181F:→ rainbowpo: 下面還有一個人推文是:搜尋 換妻 09/22 18:20
182F:推 BabyRismy: 我是建議不要碰公序良俗 它包攝的範圍比違法行為還廣 09/22 18:47
183F:→ BabyRismy: 更難認定 且還會出現法律上所禁止與僅係一般社會觀感 09/22 18:48
184F:→ BabyRismy: 不佳的歧異 09/22 18:48
185F:→ norikko: 真的不要加進公序良俗給自己找麻煩+1... 09/22 22:34
186F:推 sweetJ: 光是什麼叫做善良風俗就有得吵了 09/22 22:56
187F:推 NCKUbuddha: 他只是說嫖妓是很正常的事而已 並非鼓勵大家嫖妓 09/23 05:04
188F:推 NCKUbuddha: 難道說吃藥是正常的事 就是鼓勵大家吃藥嗎? 09/23 05:06
189F:推 NOTHINGES: 樓上妳的邏輯還在嗎 吃藥不違法 嫖妓違法 09/23 06:45
190F:推 NCKUbuddha: 他只講正常 沒有叫大家去 連他自己也不去 既不鼓吹 09/23 06:50
191F:→ NCKUbuddha: 何關違法 09/23 06:50
192F:→ NOTHINGES: 所以說你的邏輯還在嗎 法律說這不正常 他硬要說這正常 09/23 06:54
193F:→ NOTHINGES: 一堆人跳出來紛紛感到安慰 原來這正常呀 那我放心做了 09/23 06:54
194F:→ NOTHINGES: 這就是鼓吹 好奇這麼支持他的論點的你 有嫖過嗎 09/23 06:56
195F:→ NOTHINGES: 有的話就大聲說出來 反正對你跟他而言 這很正常呀 09/23 06:57
196F:推 NCKUbuddha: 大家都去是人的自己選擇 法律也不是讓妳評價正不正常 09/23 06:59
197F:→ NCKUbuddha: 的標準 09/23 06:59
198F:推 NCKUbuddha: 沒有耶 妳覺得幫同性戀講話就是跟同性曖昧嗎 邏輯被 09/23 07:01
199F:→ NCKUbuddha: 狗吃了嗎 09/23 07:01
200F:推 sweetJ: 看吧,又在貼標籤了,1001招 09/23 07:07
201F:推 NOTHINGES: 所以說 你的邏輯在哪裡? 同性戀不犯法 嫖妓犯法 09/23 07:12
(s89227 刪除 NOTHINGES 的推文: #1O4XlW2O)
202F:推 NCKUbuddha: 鼓吹是很積極的詞彙 覺得某些事不得已或沒有那麼嚴重 09/23 07:13
203F:→ NCKUbuddha: 並不是鼓吹 之後根本不必談合法違法 09/23 07:13
(s89227 刪除 NCKUbuddha 的推文: 16-1 #1NxEU3_z)
204F:→ NOTHINGES: 如果有人愛吃屎+宣稱吃屎很正常 這沒差 吃屎不犯法 09/23 07:13
205F:→ NOTHINGES: 但如果有人愛嫖妓 或宣稱這很正常 那先打電話跟110吵吧 09/23 07:14
206F:→ NOTHINGES: 這麼正常警察抓個屁呀 09/23 07:14
(s89227 刪除 NOTHINGES 的推文: #1O4XlW2O)
207F:推 NCKUbuddha: 不要故意把愛嫖妓跟只是覺得正常綁在一起 09/23 07:17
(s89227 刪除 sweetJ 的推文: 16-1 #1NxEU3_z)
208F:→ NCKUbuddha: 剛剛就說沒有 妳是要問幾次 09/23 07:18
209F:→ sweetJ: 不然你那麼急著貼人標籤幹嘛? 09/23 07:19
210F:推 NCKUbuddha: 打電話去110幹嘛 是不知道警察跟酒店什麼生態關係嗎 09/23 07:20
211F:→ NCKUbuddha: 還沒出社會啊? 09/23 07:20
212F:推 sweetJ: 看另外妳那麼急著貼別人標籤,所以難道妳是妓女嘍?呦~ 09/23 07:38
213F:→ sweetJ: ~~難怪看妳從早到晚急著問陌生人是不是嫖過,我還覺得 09/23 07:38
214F:→ sweetJ: 挺詭異的呢~~ 09/23 07:38
215F:推 nckuwei: 大家好好講 不要起爭議啦~ 09/23 07:51
216F:→ norikko: 「覺得很正常」跟「鼓吹」應該還是有一段距離吧... 09/23 08:02
217F:推 nckuwei: 文字獄檢舉法會造成版主很大的困擾 大家不要只看到幾個字 09/23 08:07
218F:→ nckuwei: 就胡亂檢舉 有的文字模糊爭議 版主也很難做 09/23 08:08
219F:推 unknowid: 大概只有喜歡踩文字解釋的線的人才會擔心有沒有文字獄 09/23 08:45
220F:推 unknowid: ,老是發有爭議內容文章的人才會擔心,樓上就是最好的 09/23 08:47
221F:→ unknowid: 示範。 09/23 08:47
222F:→ marchtue: 說 覺得正常=鼓吹 的,麻煩查個字典先好嗎?中文有差成 09/23 08:51
223F:→ marchtue: 這樣? 09/23 08:51
224F:推 NOTHINGES: 說違法的東西正常的人 也可以查一下法律書呦 09/23 08:58
225F:→ marchtue: 我剛好從事法律工作,法律書倒沒少讀XD,說違法的東西 09/23 09:08
226F:→ marchtue: 正常那是價值觀偏差問題,跟鼓吹是兩件事。 09/23 09:08
227F:推 rainbowpo: SJ你不覺得你過份了嗎!講不過別人就人身攻擊 09/23 09:37
228F:→ rainbowpo: 嫖妓本身就犯法,否則被問到時也不用急著撇清。現在引 09/23 09:53
229F:→ rainbowpo: 用的版規不同,到底跟鼓吹有啥關聯?因爲沒有鼓吹兩字 09/23 09:53
230F:→ rainbowpo: 就沒有立論點嗎? 09/23 09:53
231F:→ rainbowpo: 婚姻裡的善良風俗是很多嗎?講得比政治問題嚴重 09/23 09:56
232F:→ rainbowpo: 版主只有一人很辛苦所以才作罷 09/23 09:58
233F:→ norikko: 以判例來說,在還沒「達到不堪同居事實」發生時就在討論 09/23 10:04
234F:→ norikko: 分居、或者預先討論離婚,都是踩善良風俗的線... 09/23 10:05
235F:→ norikko: 個人是覺得這種迂腐的詞彙不如不要 09/23 10:05
236F:→ rainbowpo: 就是有「達到不堪同居事實」發生才會po在婚姻版吧 09/23 10:13
237F:→ kirbycopy: 以昨天老公找魚訊的文章來說 如果只是找或看看魚訊 但 09/23 10:18
238F:→ kirbycopy: 沒有去吃魚喝茶 判例通常是不會「達到不堪同居事實」但 09/23 10:19
239F:→ kirbycopy: 眾版友(包括我)都有勸原PO離婚 照樓上NOR大所說 我們都 09/23 10:19
240F:→ kirbycopy: 踩到善良風俗的線了 09/23 10:19
241F:→ norikko: 這意思就是,離婚和分居在法院的認定就是有違善良風俗, 09/23 10:23
242F:→ norikko: 只是發生很可憐很悲慘的事時可以例外讓你做而已。所謂不 09/23 10:23
243F:→ norikko: 堪同居事實也不是當事人說了算。 09/23 10:24
244F:推 NCKUbuddha: 板規就是寫鼓吹違法 而不是提出違法建議 如果沒鼓吹 09/23 10:29
245F:→ NCKUbuddha: 根本不必討論到有沒有違法的問題 09/23 10:29
246F:→ NOTHINGES: 分居跟離婚有犯到善良風俗@@? 09/23 10:45
247F:推 rainbowpo: 這是他們擴大解釋判例的結論 09/23 11:14
248F:→ rainbowpo: 兩造不得預立離婚,變成路人不能討論,言論自由好可憐 09/23 11:15
249F:→ rainbowpo: 不堪同居虐待事實也可以把虐待拿掉拿出來說 09/23 11:16
250F:推 rainbowpo: 有些人在使用ptt的同時都是漂浮於天空,不用管法律 09/23 11:18
251F:→ norikko: 我只是說沒必要拿這種根本沒邊際的概念來綁自己腳,不然 09/23 11:21
252F:→ norikko: 誰來判定善良風俗?我根本就覺得這觀念迂腐。 09/23 11:21
253F:推 rainbowpo: 判定當然是靠版主,但版主人力不足。如果有疑慮,像這 09/23 11:31
254F:→ rainbowpo: 次的國考,就會有人抗議。 09/23 11:31
255F:推 mtyc: 先界定「鼓吹」、「違法」的定義 09/23 11:56
256F:推 NCKUbuddha: 不需要談法律的事情叫做不用管法律 扭曲也要有個限度 09/23 14:06
257F:推 FANNYFISH: 推myth,先界定出定義 09/23 14:17
258F:→ rainbowpo: 如果你中文不好,請先回去找老師 09/23 14:26
259F:推 emily0953: 推重點王 09/23 14:27
260F:→ kirbycopy: 有些事情就是很難定義 各版其實都有版主需要自己心證的 09/23 14:52
261F:→ kirbycopy: 版規 09/23 14:52
262F:推 mtyc: 如果「鼓吹」」、「違法」很難定義,那建議改用別的詞句 09/23 14:53
263F:→ mtyc: 將問題推給自由心證,版上大亂的機率會更高 09/23 14:54
264F:推 mtyc: 若短短一條版規,其中兩個關鍵字無法定義,那這版規能執行嗎 09/23 14:56
265F:→ norikko: 推不宜將問題推給自由心證 09/23 15:14
266F:推 sopoor: 難判定的模糊地帶建議從寬認定,畢竟版上主要以討論為主, 09/23 15:17
267F:→ sopoor: 嚴格反倒易有文字獄或類比檢舉的狀況發生 09/23 15:17
268F:推 NCKUbuddha: 我的中文老師說一個故事 蘇東坡寫了篇文章 要人別熱衷 09/23 16:09
269F:→ NCKUbuddha: 官名 結果被投訴 說是意圖讓人不上進 影響取士水準 09/23 16:09
270F:→ NCKUbuddha: 老師說這種投訴的人很多 要我別放心上 09/23 16:09
271F:推 mtyc: 不需要從嚴認定,但總是要說出認定的大致標準吧 09/23 16:19
272F:→ katherinetao: 廳不肯換菜色也很神奇 現在吃魚翅的人這麼多 不給 09/24 07:44
273F:→ katherinetao: 換?他們到底在那請客啊 09/24 07:44
274F:→ katherinetao: 又亂跳…… 09/24 07:45
275F:推 sexymuse: 好哇~NCKU! SweetJ!大推 09/24 09:43
276F:→ sakuralove: 知道他們家每個月給她薪水多少~~~ 09/24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