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nknowid (...)
看板marriage
標題Re: [心情] 有一個傳統又盧又愛掌權的婆婆怎麼辦
時間Mon Nov 9 12:27:14 2015
我實在受不了婚姻版沒事充滿了愚蠢的氣息,
只好來回一下順便幫你補血(?),
※ 引述《ptncku (魯蛇小弟)》之銘言:
: ※ 引述《cz363 (cz363)》之銘言:
: : 家人平常不浪費
: : 不太去管別人怎樣(不會對人說教)
: : 覺得自己管好自己的事就好
: : 有需要家人都在
: : 愛回家就回家 不會一直念說要你回家的那種
: : 也從來不覺得女兒嫁出去是潑出去的水
: : 也不覺得孩子有義務要照顧父母
: : 他們覺得孩子的義務是要照顧他們自己的孩子
: : 把下一代照顧好
: : 自然這種氣氛家人都很開朗和樂也還挺幽默愉快的
: : 回到家也都是開心的事情
: : 目前為止也覺得老公也很喜歡我的家人
: : 而老公家因為我公公過世的早
: : 從小是我婆婆帶大他們三兄妹的
: : 所以老公的家境並不是很好
: : 並且婆婆是個“傳統”的人
: : 所以他會覺得媳婦就是娶到男方家的人
: : 男方要做什麼女方就要配合
: : 三不五時就會提出我覺得被侵犯的要求
: : 例如
: : 1.要家裡鑰匙(我們家的房子本來一直租別人現在租給我們,說將來這也是要給我的)
: : 2.第一次提出要來我家吃我的手藝(這件事本來就很合情合理,
: : 但因為是我老公在電話裡轉述他媽週末想來吃飯問我可以嗎,
: : 他媽立馬就說要跟我說話,電話裡就直接說‘妳不想跟我講話嗎?(兇又質疑的語氣)
: : 我假笑裝客氣“不會呀”
: : “啊要去你家吃飯還要請示妳喲~”(持續不爽)
: : “不是拉!只是突然說要吃飯我就在煩惱要做什麼菜怕做不好啦”(又裝天真)
: : “不會就好~沒關係拉我就想說要吃吃看你做的菜”(語氣轉好)
: : 繼續巴拉拉其他的事....
: : 3.提出以後週末我跟老公出去他也要跟
: : 她說:結婚前你們交往我是不會跟,跟了就是電燈泡
: : 結婚後我就要跟了噢 結婚了妳就是我們男方家的人了!我就不是電燈泡了
: : (我跟老公已經是週末夫妻,週末如果出門硬要跟真的....
: : 我才新婚也還在戀愛的心情耶.....)
: : 其實對於他媽我真的覺得很煩
: : 我的個性其實也是大咧咧
: : 他媽老是愛要求愛念,跟我的家人一點都不一樣
: : 他很迷信愛拜拜我覺得很好,信仰是良善的
: 其實婆婆這些要求只是很普通的一般要求而已
: 沒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
: 希望媳婦會做飯
: 希望媳婦會幫忙拜拜
: 希望就算結婚了 也可以跟小孩一起出去玩 ...
: 這些要求完完全全是合理的
: 只是有的媳婦就覺得自己沒必要配合
喔...這樣啊...沒有不合理啊...?
好吧那我來反駁一下~
1. 給鑰匙:敢情樓主是你家就是我家的概念嘛~
我實在搞不懂這個邏輯捏,
不論有沒有結婚別人的所有物還是別人的所有物,
再怎麼燒香拜佛就算起乩也不會變自己的,
到底是自我感覺良好還是蕭貪到一個境界,
怎麼會有覺得別人的就是我的這種概念?
那既然是別人的房子怎麼有臉要求要鑰匙呀?
而且還是結婚前?
如果依照這個邏輯,
如果改天你交的到女朋友的話(雖然機率可能趨近於0),
不妨就徹底執行這個理念吧~
把你家鑰匙多打幾把,
有點誠意給女方的爸爸媽媽哥哥姐姐弟弟妹妹通通都發一把,
啊不就你家就是我家,
開心的很呀~
2. 吃飯事件:我來還原一下狀況吼~
原原PO的老公(以下簡稱老公)跟原原PO講電話時說他媽要來家裡吃飯->老公他媽搶電
話跟原原PO說"你不想跟我講話嗎?"->原原PO回答沒有->老公他媽繼續說"去你家吃飯
還要請示你唷?"->以下不重要省略
(1) 電話是原原PO跟他老公在講的,老公他媽卻把電話拿過去不分青紅皂白就吐了一句
"你不想跟我講話嗎?",請問有事嗎?人家夫妻倆講電話跟不想跟你講話有什麼關係
啊?而且老公他媽的行為非常沒有禮貌,這跟富貧根本沒關係,這是基本禮儀捏!還
是說你如果你以後交的到女友的話(雖然趨近於0,很重要所以要強調),假設你跟你
女友在講電話,女友他爸把電話搶過去跟你說"你是不是不想跟我講電話?"也是很
合理的?
(2) 老公他媽說"去你家吃飯還要請示你唷?",是在說廢言嗎?家是人家的,飯是人家在
煮的,去人家家裡當然要問人家方不方便啊,到底哪裡有問題啊?難道去人家家裡
都不用問人家有沒有其他事要忙?不用讓人家準備食材?然後應該對於這種沒禮貌
的行為覺得要欣然同意?拜託一下好嗎?你都無法忍受別人在你的文章下面按噓反
駁你了,跟我說你可以接受人家這樣,別鬧了啦~
小結:從頭到尾看下來沒禮貌的是老公他媽捏~是說你到底有沒有基本禮儀和基本邏輯的概
念啊?
3. 婚後出遊老公媽也要跟?解析:比古代皇帝還可年捏~
這對夫妻是假日夫妻,
有鑑於你的邏輯異於常人~fine~我來解釋一下假日夫妻的意思吼~
假日夫妻的意思就是假日夫妻~
還不懂?那我說明白一點,
就是假日才會碰在一起的夫妻,
也就是說:舉凡見面 摸摸 蹭蹭 做愛 想的到的想不到的通通都只有見面的時候才能
做,
人家還是年輕恩愛的夫妻耶~
血氣正方剛捏~
久久見一次面當然就想做個愛,
而且這對小夫妻看起來也不像不想要小孩呀~
然後老公的媽說以後小夫妻倆出遊都要跟?
難道老公的媽不知道生小孩是需要通過性交精子卵子的結合,
而且還不一定實行一次就可以成功,
就算目前沒打算生小孩,
要實行做愛也是找個隱密一點的場所吧?
莫非這麼重視"請示"的老公的媽是要連小夫妻倆要做愛都要請示嗎?
還是說小夫妻倆要做愛媽媽也要跟?
那乾脆請老公的媽去應徵古代皇帝旁邊閨房記事太監的好了,
人家皇帝還有愛可以做,
老公他媽每次出遊都要跟是要做哪門子的愛啊?
: : 他也很照顧她的兒女
: : 我是到他的用意是好的 我都會感念
: : 但他媽因為個性上的問題
: : 例如:很要別人尊敬他(但值得尊敬的人自然就會被人尊敬了啊!)
: : 很愛給下馬威 很愛念 覺得自己很厲害
: 長輩要求晚輩尊敬她難道有錯嗎??
: 不要忘了
: 這個偉大的女性 1個人帶大3個小孩
: 難道不值得妳尊敬嗎??
: 為什麼妳覺得不用尊敬她??
養大三個孩子很值得尊敬啊~
但是要尊敬也是他生的那三個孩子要尊敬她,
到底干原原PO什麼事情啊?
原原PO在認識他老公之前壓根不認識他媽捏~(就算認識原原PO他老公,他媽一樣是不熟的
人啊~只是多了一個稱呼:老公他媽)
我們對於一個不熟的人是以他的行為模式 言語 及待人接物來判斷這個人是不是能使人尊
敬,
能不能讓人尊敬應該是檢討自己是否有問題而不是要叫被無理對待的那個人檢討捏~
就像我看到樓主的發文及回覆我無法尊敬是一樣的道理呀~
難道樓主發廢文還要我檢討為什麼樓主無法使我尊敬嗎?
還是說養大三個小孩不管對旁人多沒禮貌都值得旁人尊敬?
喔~這樣好啊~
你如果交的到女友的話(機率趨近於0,這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假設你女友他媽羞辱你(我是說有可能啦~因為....恩...大家懂得~)你也要尊敬她媽,
因為她媽把她養大啊~
含辛茹苦含辛茹苦耶~
所以不管遇到人家對你如何羞辱你都要吞下去呀~
而且還要心帶尊敬的吞下去唷!
但是我懷疑你吞不吞得下去啦~
: : 當這些個性帶給我不好的感覺 我就會認為她是”別人“
: : 就會不喜歡“別人”來攪和我的生活
: : 我知道這麼說是自私
: 當然是自私
: 婆婆1個人含薪茹苦帶大3個小孩
: 付出自己的一切
: 成就了小孩的人生(應該各種條件也不差 所以妳才會跟老公結婚吧?!)
: 然後 媳婦享受了她這30年來付出的"成果"
: 把她當作"別人"
: 情何以堪??
有事嗎?我覺得你很有事捏~
三個孩子是老公他媽生的,
照顧孩子拉拔孩子長大是媽媽的責任和義務,
媽媽很辛苦沒錯呀~
但是把媽媽的責任算到媳婦身上這是什麼鬼道理啊?
搞清楚當媽媽的對孩子本來就有"一定程度"應盡的責任和應盡的義務,
而這個責任和義務根本跟媳婦沒關係好嗎?
再者,媳婦也是爸媽拉拔長大的捏~
你怎麼不說老公也是享受人家把女兒拉拔長大的成果?
憑什麼都是爸爸媽媽辛苦培養長大的小孩,
就要媳婦矮人一截?
而且你的中文著實有障礙,
只要不是你我兩個當事人,
任何第三人都是其他人啊~
你以往的文章錯誤百出,
你真的不考慮回去學校多念點書嗎?
: : 所以我現在真的是有點擔心有點害怕
: : 我當然希望在能相處的時候讓她高興
: : 可是我自知自己不是百依百順的女孩可以隨時待命侍奉
: : 所以最好就是保持距離以策安全
: : 但我真的不知道我的婆婆會變怎麼樣
: : 也怕她如果真的要求多了 有一天我凍未條可能夫妻感情都不好了
: : 掉入自己可怕的想像中ing....
: 要就不要選擇這個男人阿
: 要過跟原來價值觀相當的好生活 最好是找門當戶對的
: 如果已經選擇了這個 也只有全力配合對方
: 1個女人帶大3個小孩
: 我找不出妳不應該尊重他的理由
: 最後
: 當然希望大家可以就文章 就事論事
: 但如果真的喜歡無意義噓文也可以啦...
: 說了半天
: 還是有人就是喜歡無意義噓文 也無力阻止了
你還知道自己會被噓啊?
那怎麼還是一直發廢文呢?
人家說不知道狀況錯一次是不小心,
錯第二次可能可以原諒,
錯第三次建議你檢視一下自己是不是有愚蠢的嫌疑(畢竟你每次發文我都感覺這裡充斥著
這種氣味),
最後,
誠心的建議你如果知識常識不足就不要發廢文,
給我們大家當笑話笑笑無妨,
但是你要想想那些認真上來問問題的人,
別自以為發了廢文還沾沾自喜,
你都沒想過認真發問的人如果把你的廢文當真而心情跌到谷底怎麼辦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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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arriage/M.1447043236.A.C2F.html
1F:推 NOTHINGES: 只有多元成家能救他了 他唯一的出路是去當媳婦 11/09 12:30
他這種個性當媳婦,我想每個婆婆都會變惡婆婆吧~畢竟自我中心太嚴重的人人人討厭~
2F:推 ptncku: 妳打好多喔~ 幫推~ 11/09 12:38
3F:→ ptncku: 看來我們中心思想差很多耶~ 不過還是幫推推 11/09 12:39
4F:→ ptncku: 畢竟不同理念跟想法大家都要互相尊重~ 11/09 12:39
5F:推 rainbowX: 推 11/09 12:44
6F:推 emily0953: 嗯 11/09 12:45
7F:推 angelalove: 喔...我支持妳 11/09 12:53
8F:噓 PCL1515: 回文就回文,扯什麼“愚蠢的氣氛” 11/09 12:55
9F:推 chy1982: XDDD 11/09 13:10
10F:噓 sexymuse: 噓愚蠢氣氛。唯有選你才正解? 11/09 13:16
11F:噓 skat: 我也覺得再不認同,也不該暗指(還是這算明說?)對方愚蠢 11/09 13:17
12F:推 ptncku: 只是稍微幫網路弱勢的婆婆講講話 就被說愚蠢的氣氛 11/09 13:17
13F:→ ptncku: 難道都要幫媳婦講話 才是聰明的氣氛? 11/09 13:18
14F:推 joicoo: 推 11/09 13:18
15F:→ ptncku: 不過不用擔心我會告人啦~ 網路訟棍的人格是最低劣的 11/09 13:18
16F:→ ptncku: 意見交流就交流 說要告人有的沒的 真的很沒品 11/09 13:19
17F:推 NOTHINGES: 嗯嗯 愚蠢的不是立場 是內涵 11/09 13:22
來~我來說文解字一下~
愚蠢呢~
就是愚昧無知的意思,
有鑑於樓主時常發空洞乏善的文章,
且不具有常識和知識,
經人不時提點依然故我,
還沾沾自喜,
因此我認為他應該符合愚蠢的要件,
而愚蠢是指他的行為而言,
再者~
樓主可能不只對文章理解的能力稍有問題而已,
而是有很大的障礙,
通篇下來不論是原原po的本文和此篇,
皆顯示老公的媽是打壓人的那一方,
原原po始終都是要接受不合理對待的那方,
因此何來網路的弱勢婆婆?
沒說老公他媽強勢就算客氣了,
弱勢?連"弱"都沾不上邊,
最後,
樓主啊~
你就收起那種一兩個人跟你意見相同就馬上拿雞毛當令箭的個性吧,
這種個性是對你交到女朋友沒有任何幫助的唷~
end~
18F:推 fppull: 說真的要幫婆婆講話也不是這樣完全偏頗。這樣只會得到厭惡 11/09 13:23
19F:→ fppull: 而已 11/09 13:23
20F:→ fppull: 這樣跟你們最討厭的只護媳婦無論婆婆怎樣做都批的人有啥 11/09 13:25
21F:→ fppull: 兩樣? 11/09 13:25
22F:推 sashababie: P大有想過網路弱勢的背後是現實生活的欺壓強勢嗎 XD 11/09 13:26
23F:→ sashababie: 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 11/09 13:26
24F:推 ptncku: 就算幫婆婆說話 也只是把10:0變9:1 畢竟是婚姻版啊 11/09 13:29
25F:→ ptncku: 又不是媳婦版 不能容許幫婆婆說說話的言論嗎? 11/09 13:31
26F:→ fppull: 那你覺得你講的很公正不是為反而反? 11/09 13:32
27F:→ ptncku: 而且1個女人帶大3個小孩真的了不起啊 連我這路人都佩服了 11/09 13:32
28F:→ ptncku: 前ㄧ篇我說只帶1個小孩的過太爽 被噓爆 11/09 13:33
29F:→ ptncku: 這篇我說帶大3個小孩的婆婆了不起 也被噓爆... 11/09 13:34
30F:→ ptncku: 到底標準在哪裡啊??~~ 11/09 13:34
31F:→ fppull: 你要不要看幾乎有不同人噓,你真的完全覺得自己好無辜喔? 11/09 13:35
32F:推 finch0520: 不要這樣嘛,有時候愚蠢的文也滿精彩的哈哈哈 11/09 13:36
33F:→ ptncku: 是無辜啊 像我上面說的問題...到底要怎麼樣?很難懂耶~ 11/09 13:36
34F:→ NOTHINGES: 隨便啦 有種東西叫沙包 11/09 13:37
35F:推 JayceLai: 好可憐 只有這種點可以反駁.. 當然 我並非指un大 11/09 13:37
36F:→ ptncku: 這種點? 這根本是這篇跟上篇最關鍵的點啊... 11/09 13:38
37F:推 mtyc: pt 你舉的例子標準很統一啊 哪裡有問題XDD 11/09 13:38
38F:→ ptncku: 養1個不能說過太爽 養3個不能說了不起 弄得我都亂了 11/09 13:39
39F:→ mtyc: 不過你上一篇被噓是因為你鍵盤育兒吧 11/09 13:39
40F:→ ptncku: 沒~那是後來的部分 一開始是說養1個過太爽的部分 11/09 13:40
41F:→ mtyc: 這篇則是忽視婆婆的強勢問題,跟養幾個沒關係啊 11/09 13:40
42F:→ mtyc: 養一個不一定爽,養三個也不一定了不起,這樣還不懂? 11/09 13:41
43F:推 sashababie: 你真的邏輯很差耶...養大三個很棒棒,但這份功勞應該 11/09 13:41
44F:→ sashababie: 跟自己的小孩討而不是小孩的另一半哦! 11/09 13:41
45F:→ mtyc: 要亂版就不要玻璃心啊,怎麼又裝可憐XD 11/09 13:41
46F:→ fppull: 推m大,上一篇大部分都在講鍵盤育兒,這篇忽略婆婆的問題 11/09 13:42
47F:→ fppull: ,怪大家噓你? 11/09 13:42
48F:推 ptncku: 所以養大3個沒有很了不起嗎? 不能得到媳婦的尊敬? 11/09 13:43
49F:推 domotorei: 推m大,要亂版就不要玻璃心。 11/09 13:43
50F:推 mtyc: 為什麼你會得出這個結論呢XDDD 養大孩子很不錯啊,但擾亂別 11/09 13:43
51F:→ mtyc: 人婚姻跟婚禮還要人家尊敬,實在強人所難 11/09 13:44
52F:→ fppull: 尊敬需要全部事情都同意婆婆的做法嗎? 11/09 13:44
53F:推 NOTHINGES: 要亂版就不要玻璃心啊,怎麼又裝可憐XD 11/09 13:44
54F:→ mtyc: 就等於你不斷亂版,鍵盤育兒,就很難得到別人的尊敬,懂? 11/09 13:44
55F:推 sashababie: 為何養大孩子就應得尊敬?這是母子之間的關係不是婆媳 11/09 13:44
56F:→ ptncku: 別人? 是自己一手帶大的兒子耶 怎麼被說成別人? 11/09 13:44
57F:→ sashababie: 婆媳關係從婚姻成立才開始,沒有人在溯及既往的啦 XDD 11/09 13:45
58F:→ ptncku: 辛苦付出沒在溯及既往的喔? 那婆婆不就很虧? 11/09 13:46
59F:推 yiro: 別自以為發了廢文還沾沾自喜+1 11/09 13:47
60F:→ fppull: 好啦…以後你自己的小孩結婚通通都有意見,看你小孩會不會 11/09 13:47
61F:→ fppull: 完全接受啦~ 11/09 13:47
62F:推 mtyc: 原來你認為媽媽擾亂兒子的婚姻也是可以的? XD 11/09 13:47
63F:推 sashababie: 虧什麼?媳婦又沒欠她,要彼此互相尊重就好好經營婆媳 11/09 13:47
64F:推 saapf222: 我養3個覺得還好阿,該覺得尊敬的也是我的兒女,如果一 11/09 13:47
65F:→ saapf222: 個人一直做不合自己年紀身份的事,那別人會不想尊敬也 11/09 13:47
66F:→ saapf222: 很正常 11/09 13:47
67F:→ yiro: 一個養三個好棒不能合理吃媳婦豆腐 11/09 13:48
68F:→ sashababie: 關係啊 11/09 13:48
69F:→ sashababie: 要討拍討功勞應該去跟自己的小孩討,為什麼是跟媳婦討 11/09 13:48
70F:→ sashababie: 你倒是說說看嘛 XDDDDD 11/09 13:49
71F:→ sashababie: 難道兒子結婚就變成媳婦的人,從此跟媽媽斷絕關係? 11/09 13:49
72F:推 saapf222: 兒女都可能會對做得過火的父母反感了,何況是別人 11/09 13:49
73F:推 Orchid: 養大三個小孩到底甘媳婦啥事??要人家尊重請先有長者風範 11/09 13:49
74F:→ Orchid: ,不要倚老賣老,講話ph值很低,干擾人家小家庭的生活... 11/09 13:49
75F:推 yiro: 該感恩感念回報養育之恩的是其子女 怎麼會是媳婦來償 11/09 13:49
76F:→ sashababie: 因此媳婦要負兒子所有原本應付的責任? 11/09 13:49
77F:→ yiro: 女婿有同等回報岳家嗎?? 11/09 13:50
78F:推 kicwprpi: 推 11/09 13:57
79F:推 Agneta: 看某推文感覺真的是來亂版XDD 別人說的都聽不懂~ 11/09 14:11
80F:推 hogolahe: 推妳最後一段,不是每個人都能對亂板文釣魚文處之泰然。 11/09 14:48
81F:→ hogolahe: 萬一事主當真成為壓跨別人的最後一根稻草,發生什麼不 11/09 14:48
82F:→ hogolahe: 該發生的事,某p心理不會不安嗎? 11/09 14:48
83F:推 ptncku: 奇怪耶~~我的基本想法就是要孝順公婆阿~~ 中國傳統美德耶 11/09 14:58
84F:→ ptncku: 提倡孝順公婆 會發生什麼不該發生的事?? 11/09 14:59
85F:推 saapf222: 可以孝順,但不用愚孝,然後,你可以自己要求自己老婆孝 11/09 14:59
86F:推 meegan: 沒關係 你可以多po幾篇 以後等你交女友 就祈禱她不會看ptt 11/09 14:59
87F:→ saapf222: 順傳統就好,不用想要洗腦別人也要跟著做 11/09 14:59
88F:→ ptncku: 當然每個人可以有自己的做法 但提倡一下 錯了嗎?? 11/09 14:59
89F:→ ptncku: 沒有洗腦阿 每個人都有獨自思考的能力阿 11/09 15:00
90F:→ saapf222: 跟雙姓教母一樣阿,雙姓每個人可以選擇,但一直提就... 11/09 15:00
91F:→ ptncku: 有的人提倡要有新時代女性思維 有的人提倡孝順公婆 11/09 15:00
92F:→ ptncku: 各種不同言論 不是應該都要互相尊重嗎?? 11/09 15:01
93F:→ saapf222: 所以你應該尊重反對你想法的人阿?還是你只能提別人不能 11/09 15:01
94F:→ saapf222: 反對???這叫互相尊重嗎XD 11/09 15:01
95F:→ ptncku: 當然尊重阿 妳沒看我都幫推文嗎?? 我沒在噓文的 11/09 15:02
96F:→ ptncku: 就算持相反意見 也是就內容論述自己想法阿~~ 11/09 15:02
97F:→ fppull: 推文就是尊重喔? 11/09 15:03
98F:→ ptncku: 言論自由 互相尊重 應該是網路世界的基本吧?! 11/09 15:03
99F:推 saapf222: 你可以去八卦版請教你說的那兩句問問XD 11/09 15:03
100F:→ ptncku: 意見不同 當然不會贊同 但也不至於使用到人身攻擊的手法 11/09 15:03
101F:→ fppull: 那麻煩岳父母一起孝順吧…總不能只孝順公婆吧? 11/09 15:04
102F:→ saapf222: 真的,不要隨便說人用一下腦好嗎,不要人身攻擊QAQ 11/09 15:04
103F:推 ptncku: 阿 可能小弟口頭禪 一時嘴快 失禮了 這部分是小弟不對 11/09 15:06
104F:推 domotorei: 幫推文就是尊重喔?以為別人都不看內容的嗎? 11/09 15:07
105F:推 ptncku: 像本篇小弟推文 有哪一句有不尊重他人言論了?? 11/09 15:08
106F:→ ptncku: 雖然見解不同 但也只是就事論事 不會做更多他人身分的攻擊 11/09 15:09
我真心的說,
我不需要你這種無意義的推文,
因為你根本不懂"本質"是什麼,
再者,
別再老是嘴巴說著自己做不到的事情,
比如說樓主老是強調的"把事情說清楚"~
※ 編輯: unknowid (118.160.102.223), 11/09/2015 15:13:18
107F:推 domotorei: 這篇看似沒有,但上次被你刪掉的就一堆他人身份的攻擊 11/09 15:12
108F:推 sashababie: 真傳統的婆婆哪會讓兒子住女方的房子啊又不是入贅 XD 11/09 15:12
109F:→ domotorei: 而且是你對別人的攻擊。 11/09 15:12
110F:推 saapf222: 中國傳統就是既得利益者傳統阿,所以會演變也不奇怪 11/09 15:12
111F:→ sashababie: 傳統美德都端出來就知道沒戲唱了 (≧≦) 11/09 15:13
112F:推 ptncku: 上次是有點被無意義人身攻擊跟訟棍氣到...所謂佛也發火 11/09 15:13
113F:→ ptncku: 表示小弟修養還有待加強呢! 11/09 15:13
114F:→ saapf222: ....佛不是你可比擬的,不要自抬身價好嗎 囧 11/09 15:14
115F:→ domotorei: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不要以為你在這邊裝可憐洗白就可以 11/09 15:14
116F:→ domotorei: 抹除你過去的記錄。 11/09 15:14
117F:→ ptncku: 被攻擊10句 總會忍不住回個1-2句 實在是慚愧 11/09 15:14
118F:→ ptncku: 原po所言 是要小弟提供婚姻狀態跟家庭成員組成嗎? 是否? 11/09 15:16
119F:→ domotorei: 花了三四個小時在與版友論戰叫做只回1~2句? 11/09 15:16
120F:推 NOTHINGES: 你在說啥夢話 人家生小孩的人你竟然敢不尊重她 區區被 11/09 15:16
121F:→ NOTHINGES: 攻擊十句竟然敢反擊!? 你自己去把你po的那篇文看一 11/09 15:16
122F:→ NOTHINGES: 次 好好反省! 11/09 15:16
123F:→ chy1982: 雖沒嚴格執行,但依板規 po文要以自身婚姻經驗為主,非 11/09 15:52
124F:→ chy1982: 自身婚姻可推文不可回文,所以是否要提供婚姻狀態?當然 11/09 15:52
125F:→ chy1982: 是啊,除非你不發文 11/09 15:52
126F:→ chy1982: 你有看過po攻略教打怪,不提供自己的戰績給人參考的嗎? 11/09 15:53
127F:推 yiro: 我還真希望他真的單身 不然他家小孩的教育令人擔憂... 11/09 15:56
128F:推 gtcat: 即使要幫弱勢的婆婆說話也得看有沒有道理 11/09 16:23
129F:→ gtcat: 且就算是自己的家人都得尊重對方意願何況還只是老公的媽 11/09 16:25
130F:推 emily0953: ptn先生,如果你不收回罵我訟棍,等著接傳票吧 11/09 16:45
131F:推 ptncku: ?樓上?我有指名說誰了嗎? 11/09 17:18
132F:推 ptncku: 這樣也要告?是要告哪一句推文了啊? 11/09 17:24
133F:推 emily0953: 你可能忘記版主可以救刪文 11/09 17:29
134F:推 ptncku: 妳看這麼多人罵我這麼多 我有說過要告誰了?? 11/09 17:30
135F:→ unknowid: 你確定沒有指名道姓就沒事嗎? 11/09 17:30
136F:→ unknowid: 需不需要我提醒你一些該注意的地方? 11/09 17:30
137F:→ ptncku: 沒有指名道姓阿 是後來發一篇 說不喜歡網路上有訟棍橫行 11/09 17:32
138F:→ ptncku: 完全沒說誰是訟棍 這樣也能告?? 11/09 17:32
139F:→ unknowid: 你真的天真到有剩~那我就來幫忙E大吧~ 11/09 17:33
140F:→ ptncku: (雖然台灣法律不管怎樣都是可以提告啦... 只要告就會受理) 11/09 17:34
141F:→ unknowid: 你以為我是在跟你說告即應理這種程度而已嗎? 11/09 17:35
142F:→ ptncku: 不然妳說我哪句話有說到誰是訟棍了 有說的話我就永不PO文 11/09 17:35
143F:推 emily0953: 天真到不行啊 11/09 17:35
144F:→ ptncku: 對阿 台灣只要提告都會受理阿 像我被罵這麼多 起碼可以告 11/09 17:35
145F:→ ptncku: 10幾20人 難道我真的全部要去告嗎?? 11/09 17:36
146F:→ unknowid: 那你會成為PTT上少數法院認證的一些字眼唷~ 11/09 17:37
147F:推 ptncku: un大 妳說妳學法律的 那問一下 我哪一句有說誰是訟棍了? 11/09 17:39
148F:→ ptncku: 第2點 我被罵這麼多 如果真的要告 有沒有20人以上可以告? 11/09 17:40
149F:→ unknowid: 老話一句,懶的鳥你,要問不會去問其他人膩~跟你很熟嗎? 11/09 17:50
150F:推 sashababie: 下午15:13的推文說別人訟棍啊,p大失憶了嗎? 11/09 17:57
151F:推 ptncku: 沒說誰阿 這樣誰可以告人了?? 11/09 18:01
152F:推 meegan: 告當然隨便都可以告 問題是告不告的成 11/09 18:01
153F:→ ptncku: 就算是原來的文 第一篇是完全沒提到"訟棍"2字 11/09 18:01
154F:→ ptncku: 第2篇是完全沒提到誰 只是說自己對於網路上訟棍橫行很失望 11/09 18:02
155F:→ meegan: 告不成反被告誣告 就真的是法院認證了 11/09 18:02
156F:→ ptncku: 這樣誰要提告什麼了?? 反而罵我的一堆 才是真的可以告吧 11/09 18:02
157F:推 meegan: 另外 法律邏輯沒有不說話=否認 真想知道是誰教的 11/09 18:03
158F:→ ptncku: "告當然隨便都可以告" 這就是訟棍的可怕阿 知法玩法 11/09 18:03
159F:→ ptncku: 就算完全沒證據 也可以去按鈴申告 台灣這種法律真的要改 11/09 18:04
160F:→ ptncku: 看看本篇就好 NOTHINGES: 嗯嗯 愚蠢的不是立場 是內涵 11/09 18:05
161F:→ ptncku: 有人說我內涵愚蠢 我絕對是可以告 但有需要這樣嗎?? 11/09 18:06
162F:推 meegan: 那我支持你去提告啊 需要提供律師嗎 11/09 18:07
163F:推 ptncku: @@"不需要這樣吧~~前面的文還有更多呢...真的要告就告不完 11/09 18:09
164F:推 saapf222: 你要告可以告,是你的權利,別人想告也是別人的權利 11/09 18:10
165F:→ saapf222: 你覺得不需要可以不告,別人覺得需要那他當然可以告 11/09 18:10
166F:→ ptncku: 就說我對網路上訟棍橫行很失望阿... 希望大家都可以網路歸 11/09 18:10
167F:→ ptncku: 網路 "那個人"有一個已經太多了吧?! 11/09 18:11
168F:→ ptncku: 八卦版有名的"那個人"... 弄得全版公憤 11/09 18:11
169F:推 saapf222: 不常逛八卦版不太熟,他版事務 11/09 18:12
170F:→ ptncku: 新聞都有報啦...告了80幾人 靠和解金賺錢 11/09 18:13
171F:→ ptncku: 就是利用台灣法律 只要告就受理的特性 訟棍行為就是這樣 11/09 18:14
172F:推 saapf222: 提醒你,不論以何種方式暗示有人是訟棍也是能告的 11/09 18:14
174F:→ saapf222: 如果你怕被告,就不要隨便說那種容易被告的言詞 11/09 18:15
175F:→ ptncku: 不用暗示 就算是完全沒說誰是訟棍也是可以告 11/09 18:15
176F:→ unknowid: 那你不妨可以試試看是法院認證還是訟棍案嚕~ 11/09 18:15
177F:→ ptncku: 台灣法律就是這樣 真的要告 這版我起碼可以告20幾個以上 11/09 18:16
178F:→ saapf222: 既然你知道不用暗示,你還一直講,自己拿磚頭砸自己腳 11/09 18:16
179F:→ saapf222: 就不要怕被告了阿= = 還是老話一句,你想告就去告 11/09 18:16
180F:→ saapf222: 不要一直說你起碼可以告幾個,這種話沒有意義呀 11/09 18:17
181F:→ ptncku: 像un大 罵了我沒100句也有80句 難道我也是要告您嗎?? 11/09 18:17
182F:→ ptncku: 只是不想網路上一天到晚喊誰要告誰 誰要告誰這樣 11/09 18:17
183F:→ Agneta: 幹嘛一直說你可以告幾個?別人想告你自然會去告 11/09 18:18
184F:→ ptncku: 這樣大家都不用盡情聊天啦~~ 整天擔心被告就好了 11/09 18:18
185F:→ unknowid: 你真的不懂之間的差別耶....這很難教會捏....我的媽啊.. 11/09 18:18
186F:→ saapf222: 我覺得只有一個人擔心被告...沒有大家阿 11/09 18:18
187F:推 domotorei: 我想,沒有人想跟你這種人盡情的聊天。 11/09 18:19
188F:→ Agneta: 是聊天還是無奈~~溝通好難喔。 11/09 18:20
189F:推 ptncku: 是擔心阿 擔心台灣法律 因為真的只要提告 法院就受理阿 11/09 18:20
190F:→ domotorei: A大,我也感覺到深深的無奈阿... 11/09 18:21
191F:→ ptncku: 擔心台灣荒謬的法律 難道妳們都不擔心嗎?? 11/09 18:21
192F:推 saapf222: ..你前面說沒有指名道姓不能告,後面又說沒有說誰也能告 11/09 18:21
193F:→ ptncku: 只要提到有人要提告 不管有沒有證據 我就是完全投降... 11/09 18:22
194F:→ saapf222: 我真的...每次和你溝通都被你搞得好亂阿..你記得你前幾 11/09 18:22
195F:→ saapf222: 分鐘說過什麼話嗎 11/09 18:22
196F:→ ptncku: 可以告 不過沒指名道姓到最後沒罪 有指名的話會有罪 11/09 18:22
197F:→ ptncku: 甚至光是"噓" 什麼沒說也告得成 11/09 18:22
198F:→ ptncku: 好啦.... 各位大大 一提到有人說要告什麼的 小弟就輸慘了 11/09 18:23
199F:→ Agneta: 那你有在怕嗎~~~ 不覺得耶 11/09 18:24
200F:→ ptncku: 請各位大大手下留情吧 小弟永遠退出marriage吧! 11/09 18:24
201F:→ ptncku: 太可怕了 我真的被嚇到了 再也不敢啦.... 11/09 18:24
202F:→ chy1982: …… 11/09 18:25
203F:→ ptncku: 為表誠意 全版刪文 永遠消失 夠有誠意了吧?! 11/09 18:25
204F:→ chy1982: 鄉民的法律常識教育不能等... 11/09 18:28
205F:→ unknowid: 一言既出駟馬難追~誠意要做足,此後也不要出現你的發文, 11/09 18:28
206F:→ unknowid: 否則就沒意義嚕~ 11/09 18:28
207F:推 ptncku: 真 的 不 敢 啦 ~~~~ 刪文中... 11/09 18:29
208F:→ ptncku: 就是知道台灣法律才知道怕 不懂不怕 真懂真怕 11/09 18:30
209F:→ chy1982: (備份中) 11/09 18:30
210F:→ chy1982: 不懂裝懂懶得吐槽...還有提醒某人真的別班門弄斧,樓上有 11/09 18:30
211F:→ chy1982: 位專業人士 11/09 18:31
212F:→ unknowid: 你放心,該備份的我們都備份了~記住自己說的話唷~別在出 11/09 18:31
213F:→ unknowid: 現你的文章嚕~沒人逼你唷~((揮手~ 11/09 18:31
214F:推 ptncku: 不 敢 啦 ~~~ 已全數刪文 請檢查(除了2篇鎖文 其他全刪了) 11/09 18:34
215F:→ unknowid: 你好棒~既然退役了,就好好工作開始新人生~加油唷~ 11/09 18:35
216F:→ ptncku: 這次被看破手腳 輸慘慘 請各位大大放小弟一馬吧~~~ 11/09 18:35
217F:→ ptncku: ◢▆▅▄▃-崩╰(〒皿〒)╯潰-▃▄▅▆◣ 11/09 18:35
218F:→ Agneta: 我覺得... 有沒有這麼好笑XDDD 好啦祝你幸福~~ 11/09 18:36
219F:推 NOTHINGES: 快笑死+1 11/09 18:42
220F:推 saapf222: 發生什麼事了? 我去吃個飯回來就全刪文了 11/09 18:42
221F:推 chy1982: Z什麼神轉折啦靠北wwwwwwwwwwwwwwwwwww 11/09 18:50
222F:推 yiro: 有沒有懶人包 11/09 18:56
223F:推 ginchacha: 大推 確實蠻愚蠢的 11/09 19:00
224F:→ talesr: 看上面推文就知道 有人真的準備要告 某人就怕怕刪文了 11/09 19:13
225F:推 ftyu: 嚇一下就崩潰~~ 有沒有這麼脆弱?? 11/09 19:18
226F:→ ftyu: 是說真的只有給"噓" 沒有內文 也可以提告嗎?? (有這種事?) 11/09 19:19
227F:推 emily0953: 樓上的,沒有哦 11/09 19:26
228F:推 ftyu: 那如果是之前噓pt的那些咧? 有會被告嗎的程度嗎?? 11/09 19:28
229F:推 ftyu: 他這樣講 害我也擔心起來了... 之前好像有噓過... 11/09 19:30
230F:推 saapf222: 不用擔心,他如果會告人就不會把文全刪了 11/09 19:32
231F:推 emily0953: X8那篇是可受公評之事,沒有這問題 11/09 19:34
232F:→ chy1982: 可以提告,有人告就會受理,但受理跟告不告得成是兩回事 11/09 19:38
233F:→ chy1982: 之前因為親戚跟人吵架,剛好有找過法律諮詢,依先前推文 11/09 19:39
234F:推 ftyu: 受理的不就是要跑法院?? 有可能不受理嗎? 還是只要告就受理? 11/09 19:39
235F:→ chy1982: 內容看來,某人的言詞好像還比較危險 11/09 19:40
236F:→ chy1982: 有人告就受理啊,但通常小事件不太會跑到最後 11/09 19:40
237F:→ chy1982: 有種東西叫和解 11/09 19:40
238F:→ chy1982: 通常是理虧的那一方賠錢了事@@ 11/09 19:41
239F:推 smile14for0: 受理跟成立是兩回事 被他講得好像所有人都可以告 11/09 19:42
240F:→ chy1982: 是都能提告,但亂告的話要有被反告誣告的心理準備 11/09 19:42
241F:→ smile14for0: 而且法院絕對受理絕對成立絕對會判被告的賠錢一樣= = 11/09 19:42
242F:推 ftyu: 可是受理不就是要跑法院了嗎?? 不就是都可以告的意思?? 11/09 19:43
243F:→ smile14for0: 但告了不一定有用啊 也不一定勝訴啊 11/09 19:43
244F:→ smile14for0: 我覺得P大 後面整個錯亂在談告人的事 遮篇文整個歪掉 11/09 19:44
245F:→ smile14for0: XDDDD 11/09 19:44
246F:→ chy1982: 沒用什麼侮辱性的言詞的話,出門順便喝個茶又沒什麼 11/09 19:44
247F:→ chy1982: 沒告成再反告原告要求他賠償精神損失跟車馬費 11/09 19:45
248F:推 ASH2012: 這什麼神展開?沒跟到! 11/09 19:46
249F:推 ftyu: 可是哪有空一天到晚跑法院阿... XD 11/09 19:46
250F:→ chy1982: 所以沒成立的話才要要求對方賠損失啊xd 11/09 19:47
251F:推 smile14for0: 對呀 所以有些人就是衝著人家怕法院 先告再要求和解 11/09 19:48
252F:→ smile14for0: 金 但其實 如果願意跑 或是跟法院請假一兩次跟對方耗 11/09 19:49
253F:→ smile14for0: 不成立之後 換告對方誣告 對方搞不好會嚇爛 11/09 19:49
254F:推 emily0953: 所以懂法或是學法的都會有足夠的證明,才會提告 11/09 21:00
255F:→ emily0953: 才會說提告跟點出問題在哪 11/09 21:01
256F:推 BrownPAN: ...搞笑嗎? 到底是來幹麼的啊... 11/09 21:49
257F:推 Sourxd: 這篇臉打的好精準 11/09 21:54
258F:→ Sourxd: (拍手) 11/09 21:54
259F:推 ariiodi: 推文是在唱假雙簧嗎? 11/09 22:22
260F:推 iangkor: 本篇作者u大和推文中的emily大我太佩服了~輕易解決了這段 11/09 23:11
261F:→ iangkor: 時間鍵盤說教的一些亂象… 11/09 23:11
262F:推 luxygirl37: 做的好自然被孝順,扯什中國美德,別強迫別人的孩子中獎 11/10 00:41
263F:推 luxygirl37: 連孝順還要別人指點?父慈子孝也要父慈,論語沒讀過嗎 11/10 00:46
264F:推 GARIGI: 這篇文章很多分析很中肯,但是我覺得原po咬著『交不到女 11/10 11:05
265F:→ GARIGI: 友』這點說嘴很不道德。 11/10 11:05
266F:推 s6525480: 樓上好擔心他交不到女朋友? 11/10 11:44
267F:推 ftyu: 根本弱到爆 早知道用這招 就省得他在板上說廢話 11/10 12:03
268F:推 ToTakeWing: 推你 11/10 15:53
269F:推 gc25: 我竟然沒跟到! 11/10 16:48
270F:推 c58264cathy: 推 11/11 02:01
271F:推 RS232: 推打臉+備份 11/12 11:41
272F:推 blackwhite: 推 11/13 23:26
273F:推 Wios: 這篇怎麼可以不爆!! 幫推!! XD 11/15 15:40
274F:推 ivyclover: 11/18 13:16
275F:推 bubu918816: 推這篇! 12/24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