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nknow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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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情] 有一个传统又卢又爱掌权的婆婆怎麽办
时间Mon Nov 9 12:27:14 2015
我实在受不了婚姻版没事充满了愚蠢的气息,
只好来回一下顺便帮你补血(?),
※ 引述《ptncku (鲁蛇小弟)》之铭言:
: ※ 引述《cz363 (cz363)》之铭言:
: : 家人平常不浪费
: : 不太去管别人怎样(不会对人说教)
: : 觉得自己管好自己的事就好
: : 有需要家人都在
: : 爱回家就回家 不会一直念说要你回家的那种
: : 也从来不觉得女儿嫁出去是泼出去的水
: : 也不觉得孩子有义务要照顾父母
: : 他们觉得孩子的义务是要照顾他们自己的孩子
: : 把下一代照顾好
: : 自然这种气氛家人都很开朗和乐也还挺幽默愉快的
: : 回到家也都是开心的事情
: : 目前为止也觉得老公也很喜欢我的家人
: : 而老公家因为我公公过世的早
: : 从小是我婆婆带大他们三兄妹的
: : 所以老公的家境并不是很好
: : 并且婆婆是个“传统”的人
: : 所以他会觉得媳妇就是娶到男方家的人
: : 男方要做什麽女方就要配合
: : 三不五时就会提出我觉得被侵犯的要求
: : 例如
: : 1.要家里钥匙(我们家的房子本来一直租别人现在租给我们,说将来这也是要给我的)
: : 2.第一次提出要来我家吃我的手艺(这件事本来就很合情合理,
: : 但因为是我老公在电话里转述他妈周末想来吃饭问我可以吗,
: : 他妈立马就说要跟我说话,电话里就直接说‘你不想跟我讲话吗?(凶又质疑的语气)
: : 我假笑装客气“不会呀”
: : “啊要去你家吃饭还要请示你哟~”(持续不爽)
: : “不是拉!只是突然说要吃饭我就在烦恼要做什麽菜怕做不好啦”(又装天真)
: : “不会就好~没关系拉我就想说要吃吃看你做的菜”(语气转好)
: : 继续巴拉拉其他的事....
: : 3.提出以後周末我跟老公出去他也要跟
: : 她说:结婚前你们交往我是不会跟,跟了就是电灯泡
: : 结婚後我就要跟了噢 结婚了你就是我们男方家的人了!我就不是电灯泡了
: : (我跟老公已经是周末夫妻,周末如果出门硬要跟真的....
: : 我才新婚也还在恋爱的心情耶.....)
: : 其实对於他妈我真的觉得很烦
: : 我的个性其实也是大咧咧
: : 他妈老是爱要求爱念,跟我的家人一点都不一样
: : 他很迷信爱拜拜我觉得很好,信仰是良善的
: 其实婆婆这些要求只是很普通的一般要求而已
: 没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
: 希望媳妇会做饭
: 希望媳妇会帮忙拜拜
: 希望就算结婚了 也可以跟小孩一起出去玩 ...
: 这些要求完完全全是合理的
: 只是有的媳妇就觉得自己没必要配合
喔...这样啊...没有不合理啊...?
好吧那我来反驳一下~
1. 给钥匙:敢情楼主是你家就是我家的概念嘛~
我实在搞不懂这个逻辑捏,
不论有没有结婚别人的所有物还是别人的所有物,
再怎麽烧香拜佛就算起乩也不会变自己的,
到底是自我感觉良好还是萧贪到一个境界,
怎麽会有觉得别人的就是我的这种概念?
那既然是别人的房子怎麽有脸要求要钥匙呀?
而且还是结婚前?
如果依照这个逻辑,
如果改天你交的到女朋友的话(虽然机率可能趋近於0),
不妨就彻底执行这个理念吧~
把你家钥匙多打几把,
有点诚意给女方的爸爸妈妈哥哥姐姐弟弟妹妹通通都发一把,
啊不就你家就是我家,
开心的很呀~
2. 吃饭事件:我来还原一下状况吼~
原原PO的老公(以下简称老公)跟原原PO讲电话时说他妈要来家里吃饭->老公他妈抢电
话跟原原PO说"你不想跟我讲话吗?"->原原PO回答没有->老公他妈继续说"去你家吃饭
还要请示你唷?"->以下不重要省略
(1) 电话是原原PO跟他老公在讲的,老公他妈却把电话拿过去不分青红皂白就吐了一句
"你不想跟我讲话吗?",请问有事吗?人家夫妻俩讲电话跟不想跟你讲话有什麽关系
啊?而且老公他妈的行为非常没有礼貌,这跟富贫根本没关系,这是基本礼仪捏!还
是说你如果你以後交的到女友的话(虽然趋近於0,很重要所以要强调),假设你跟你
女友在讲电话,女友他爸把电话抢过去跟你说"你是不是不想跟我讲电话?"也是很
合理的?
(2) 老公他妈说"去你家吃饭还要请示你唷?",是在说废言吗?家是人家的,饭是人家在
煮的,去人家家里当然要问人家方不方便啊,到底哪里有问题啊?难道去人家家里
都不用问人家有没有其他事要忙?不用让人家准备食材?然後应该对於这种没礼貌
的行为觉得要欣然同意?拜托一下好吗?你都无法忍受别人在你的文章下面按嘘反
驳你了,跟我说你可以接受人家这样,别闹了啦~
小结:从头到尾看下来没礼貌的是老公他妈捏~是说你到底有没有基本礼仪和基本逻辑的概
念啊?
3. 婚後出游老公妈也要跟?解析:比古代皇帝还可年捏~
这对夫妻是假日夫妻,
有监於你的逻辑异於常人~fine~我来解释一下假日夫妻的意思吼~
假日夫妻的意思就是假日夫妻~
还不懂?那我说明白一点,
就是假日才会碰在一起的夫妻,
也就是说:举凡见面 摸摸 蹭蹭 做爱 想的到的想不到的通通都只有见面的时候才能
做,
人家还是年轻恩爱的夫妻耶~
血气正方刚捏~
久久见一次面当然就想做个爱,
而且这对小夫妻看起来也不像不想要小孩呀~
然後老公的妈说以後小夫妻俩出游都要跟?
难道老公的妈不知道生小孩是需要通过性交精子卵子的结合,
而且还不一定实行一次就可以成功,
就算目前没打算生小孩,
要实行做爱也是找个隐密一点的场所吧?
莫非这麽重视"请示"的老公的妈是要连小夫妻俩要做爱都要请示吗?
还是说小夫妻俩要做爱妈妈也要跟?
那乾脆请老公的妈去应徵古代皇帝旁边闺房记事太监的好了,
人家皇帝还有爱可以做,
老公他妈每次出游都要跟是要做哪门子的爱啊?
: : 他也很照顾她的儿女
: : 我是到他的用意是好的 我都会感念
: : 但他妈因为个性上的问题
: : 例如:很要别人尊敬他(但值得尊敬的人自然就会被人尊敬了啊!)
: : 很爱给下马威 很爱念 觉得自己很厉害
: 长辈要求晚辈尊敬她难道有错吗??
: 不要忘了
: 这个伟大的女性 1个人带大3个小孩
: 难道不值得你尊敬吗??
: 为什麽你觉得不用尊敬她??
养大三个孩子很值得尊敬啊~
但是要尊敬也是他生的那三个孩子要尊敬她,
到底干原原PO什麽事情啊?
原原PO在认识他老公之前压根不认识他妈捏~(就算认识原原PO他老公,他妈一样是不熟的
人啊~只是多了一个称呼:老公他妈)
我们对於一个不熟的人是以他的行为模式 言语 及待人接物来判断这个人是不是能使人尊
敬,
能不能让人尊敬应该是检讨自己是否有问题而不是要叫被无理对待的那个人检讨捏~
就像我看到楼主的发文及回覆我无法尊敬是一样的道理呀~
难道楼主发废文还要我检讨为什麽楼主无法使我尊敬吗?
还是说养大三个小孩不管对旁人多没礼貌都值得旁人尊敬?
喔~这样好啊~
你如果交的到女友的话(机率趋近於0,这很重要所以要说三次),
假设你女友他妈羞辱你(我是说有可能啦~因为....恩...大家懂得~)你也要尊敬她妈,
因为她妈把她养大啊~
含辛茹苦含辛茹苦耶~
所以不管遇到人家对你如何羞辱你都要吞下去呀~
而且还要心带尊敬的吞下去唷!
但是我怀疑你吞不吞得下去啦~
: : 当这些个性带给我不好的感觉 我就会认为她是”别人“
: : 就会不喜欢“别人”来搅和我的生活
: : 我知道这麽说是自私
: 当然是自私
: 婆婆1个人含薪茹苦带大3个小孩
: 付出自己的一切
: 成就了小孩的人生(应该各种条件也不差 所以你才会跟老公结婚吧?!)
: 然後 媳妇享受了她这30年来付出的"成果"
: 把她当作"别人"
: 情何以堪??
有事吗?我觉得你很有事捏~
三个孩子是老公他妈生的,
照顾孩子拉拔孩子长大是妈妈的责任和义务,
妈妈很辛苦没错呀~
但是把妈妈的责任算到媳妇身上这是什麽鬼道理啊?
搞清楚当妈妈的对孩子本来就有"一定程度"应尽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而这个责任和义务根本跟媳妇没关系好吗?
再者,媳妇也是爸妈拉拔长大的捏~
你怎麽不说老公也是享受人家把女儿拉拔长大的成果?
凭什麽都是爸爸妈妈辛苦培养长大的小孩,
就要媳妇矮人一截?
而且你的中文着实有障碍,
只要不是你我两个当事人,
任何第三人都是其他人啊~
你以往的文章错误百出,
你真的不考虑回去学校多念点书吗?
: : 所以我现在真的是有点担心有点害怕
: : 我当然希望在能相处的时候让她高兴
: : 可是我自知自己不是百依百顺的女孩可以随时待命侍奉
: : 所以最好就是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 : 但我真的不知道我的婆婆会变怎麽样
: : 也怕她如果真的要求多了 有一天我冻未条可能夫妻感情都不好了
: : 掉入自己可怕的想像中ing....
: 要就不要选择这个男人阿
: 要过跟原来价值观相当的好生活 最好是找门当户对的
: 如果已经选择了这个 也只有全力配合对方
: 1个女人带大3个小孩
: 我找不出你不应该尊重他的理由
: 最後
: 当然希望大家可以就文章 就事论事
: 但如果真的喜欢无意义嘘文也可以啦...
: 说了半天
: 还是有人就是喜欢无意义嘘文 也无力阻止了
你还知道自己会被嘘啊?
那怎麽还是一直发废文呢?
人家说不知道状况错一次是不小心,
错第二次可能可以原谅,
错第三次建议你检视一下自己是不是有愚蠢的嫌疑(毕竟你每次发文我都感觉这里充斥着
这种气味),
最後,
诚心的建议你如果知识常识不足就不要发废文,
给我们大家当笑话笑笑无妨,
但是你要想想那些认真上来问问题的人,
别自以为发了废文还沾沾自喜,
你都没想过认真发问的人如果把你的废文当真而心情跌到谷底怎麽办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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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OTHINGES: 只有多元成家能救他了 他唯一的出路是去当媳妇 11/09 12:30
他这种个性当媳妇,我想每个婆婆都会变恶婆婆吧~毕竟自我中心太严重的人人人讨厌~
2F:推 ptncku: 你打好多喔~ 帮推~ 11/09 12:38
3F:→ ptncku: 看来我们中心思想差很多耶~ 不过还是帮推推 11/09 12:39
4F:→ ptncku: 毕竟不同理念跟想法大家都要互相尊重~ 11/09 12:39
5F:推 rainbowX: 推 11/09 12:44
6F:推 emily0953: 嗯 11/09 12:45
7F:推 angelalove: 喔...我支持你 11/09 12:53
8F:嘘 PCL1515: 回文就回文,扯什麽“愚蠢的气氛” 11/09 12:55
9F:推 chy1982: XDDD 11/09 13:10
10F:嘘 sexymuse: 嘘愚蠢气氛。唯有选你才正解? 11/09 13:16
11F:嘘 skat: 我也觉得再不认同,也不该暗指(还是这算明说?)对方愚蠢 11/09 13:17
12F:推 ptncku: 只是稍微帮网路弱势的婆婆讲讲话 就被说愚蠢的气氛 11/09 13:17
13F:→ ptncku: 难道都要帮媳妇讲话 才是聪明的气氛? 11/09 13:18
14F:推 joicoo: 推 11/09 13:18
15F:→ ptncku: 不过不用担心我会告人啦~ 网路讼棍的人格是最低劣的 11/09 13:18
16F:→ ptncku: 意见交流就交流 说要告人有的没的 真的很没品 11/09 13:19
17F:推 NOTHINGES: 嗯嗯 愚蠢的不是立场 是内涵 11/09 13:22
来~我来说文解字一下~
愚蠢呢~
就是愚昧无知的意思,
有监於楼主时常发空洞乏善的文章,
且不具有常识和知识,
经人不时提点依然故我,
还沾沾自喜,
因此我认为他应该符合愚蠢的要件,
而愚蠢是指他的行为而言,
再者~
楼主可能不只对文章理解的能力稍有问题而已,
而是有很大的障碍,
通篇下来不论是原原po的本文和此篇,
皆显示老公的妈是打压人的那一方,
原原po始终都是要接受不合理对待的那方,
因此何来网路的弱势婆婆?
没说老公他妈强势就算客气了,
弱势?连"弱"都沾不上边,
最後,
楼主啊~
你就收起那种一两个人跟你意见相同就马上拿鸡毛当令箭的个性吧,
这种个性是对你交到女朋友没有任何帮助的唷~
end~
18F:推 fppull: 说真的要帮婆婆讲话也不是这样完全偏颇。这样只会得到厌恶 11/09 13:23
19F:→ fppull: 而已 11/09 13:23
20F:→ fppull: 这样跟你们最讨厌的只护媳妇无论婆婆怎样做都批的人有啥 11/09 13:25
21F:→ fppull: 两样? 11/09 13:25
22F:推 sashababie: P大有想过网路弱势的背後是现实生活的欺压强势吗 XD 11/09 13:26
23F:→ sashababie: 可怜之人必有其可恨之处 11/09 13:26
24F:推 ptncku: 就算帮婆婆说话 也只是把10:0变9:1 毕竟是婚姻版啊 11/09 13:29
25F:→ ptncku: 又不是媳妇版 不能容许帮婆婆说说话的言论吗? 11/09 13:31
26F:→ fppull: 那你觉得你讲的很公正不是为反而反? 11/09 13:32
27F:→ ptncku: 而且1个女人带大3个小孩真的了不起啊 连我这路人都佩服了 11/09 13:32
28F:→ ptncku: 前ㄧ篇我说只带1个小孩的过太爽 被嘘爆 11/09 13:33
29F:→ ptncku: 这篇我说带大3个小孩的婆婆了不起 也被嘘爆... 11/09 13:34
30F:→ ptncku: 到底标准在哪里啊??~~ 11/09 13:34
31F:→ fppull: 你要不要看几乎有不同人嘘,你真的完全觉得自己好无辜喔? 11/09 13:35
32F:推 finch0520: 不要这样嘛,有时候愚蠢的文也满精彩的哈哈哈 11/09 13:36
33F:→ ptncku: 是无辜啊 像我上面说的问题...到底要怎麽样?很难懂耶~ 11/09 13:36
34F:→ NOTHINGES: 随便啦 有种东西叫沙包 11/09 13:37
35F:推 JayceLai: 好可怜 只有这种点可以反驳.. 当然 我并非指un大 11/09 13:37
36F:→ ptncku: 这种点? 这根本是这篇跟上篇最关键的点啊... 11/09 13:38
37F:推 mtyc: pt 你举的例子标准很统一啊 哪里有问题XDD 11/09 13:38
38F:→ ptncku: 养1个不能说过太爽 养3个不能说了不起 弄得我都乱了 11/09 13:39
39F:→ mtyc: 不过你上一篇被嘘是因为你键盘育儿吧 11/09 13:39
40F:→ ptncku: 没~那是後来的部分 一开始是说养1个过太爽的部分 11/09 13:40
41F:→ mtyc: 这篇则是忽视婆婆的强势问题,跟养几个没关系啊 11/09 13:40
42F:→ mtyc: 养一个不一定爽,养三个也不一定了不起,这样还不懂? 11/09 13:41
43F:推 sashababie: 你真的逻辑很差耶...养大三个很棒棒,但这份功劳应该 11/09 13:41
44F:→ sashababie: 跟自己的小孩讨而不是小孩的另一半哦! 11/09 13:41
45F:→ mtyc: 要乱版就不要玻璃心啊,怎麽又装可怜XD 11/09 13:41
46F:→ fppull: 推m大,上一篇大部分都在讲键盘育儿,这篇忽略婆婆的问题 11/09 13:42
47F:→ fppull: ,怪大家嘘你? 11/09 13:42
48F:推 ptncku: 所以养大3个没有很了不起吗? 不能得到媳妇的尊敬? 11/09 13:43
49F:推 domotorei: 推m大,要乱版就不要玻璃心。 11/09 13:43
50F:推 mtyc: 为什麽你会得出这个结论呢XDDD 养大孩子很不错啊,但扰乱别 11/09 13:43
51F:→ mtyc: 人婚姻跟婚礼还要人家尊敬,实在强人所难 11/09 13:44
52F:→ fppull: 尊敬需要全部事情都同意婆婆的做法吗? 11/09 13:44
53F:推 NOTHINGES: 要乱版就不要玻璃心啊,怎麽又装可怜XD 11/09 13:44
54F:→ mtyc: 就等於你不断乱版,键盘育儿,就很难得到别人的尊敬,懂? 11/09 13:44
55F:推 sashababie: 为何养大孩子就应得尊敬?这是母子之间的关系不是婆媳 11/09 13:44
56F:→ ptncku: 别人? 是自己一手带大的儿子耶 怎麽被说成别人? 11/09 13:44
57F:→ sashababie: 婆媳关系从婚姻成立才开始,没有人在溯及既往的啦 XDD 11/09 13:45
58F:→ ptncku: 辛苦付出没在溯及既往的喔? 那婆婆不就很亏? 11/09 13:46
59F:推 yiro: 别自以为发了废文还沾沾自喜+1 11/09 13:47
60F:→ fppull: 好啦…以後你自己的小孩结婚通通都有意见,看你小孩会不会 11/09 13:47
61F:→ fppull: 完全接受啦~ 11/09 13:47
62F:推 mtyc: 原来你认为妈妈扰乱儿子的婚姻也是可以的? XD 11/09 13:47
63F:推 sashababie: 亏什麽?媳妇又没欠她,要彼此互相尊重就好好经营婆媳 11/09 13:47
64F:推 saapf222: 我养3个觉得还好阿,该觉得尊敬的也是我的儿女,如果一 11/09 13:47
65F:→ saapf222: 个人一直做不合自己年纪身份的事,那别人会不想尊敬也 11/09 13:47
66F:→ saapf222: 很正常 11/09 13:47
67F:→ yiro: 一个养三个好棒不能合理吃媳妇豆腐 11/09 13:48
68F:→ sashababie: 关系啊 11/09 13:48
69F:→ sashababie: 要讨拍讨功劳应该去跟自己的小孩讨,为什麽是跟媳妇讨 11/09 13:48
70F:→ sashababie: 你倒是说说看嘛 XDDDDD 11/09 13:49
71F:→ sashababie: 难道儿子结婚就变成媳妇的人,从此跟妈妈断绝关系? 11/09 13:49
72F:推 saapf222: 儿女都可能会对做得过火的父母反感了,何况是别人 11/09 13:49
73F:推 Orchid: 养大三个小孩到底甘媳妇啥事??要人家尊重请先有长者风范 11/09 13:49
74F:→ Orchid: ,不要倚老卖老,讲话ph值很低,干扰人家小家庭的生活... 11/09 13:49
75F:推 yiro: 该感恩感念回报养育之恩的是其子女 怎麽会是媳妇来偿 11/09 13:49
76F:→ sashababie: 因此媳妇要负儿子所有原本应付的责任? 11/09 13:49
77F:→ yiro: 女婿有同等回报岳家吗?? 11/09 13:50
78F:推 kicwprpi: 推 11/09 13:57
79F:推 Agneta: 看某推文感觉真的是来乱版XDD 别人说的都听不懂~ 11/09 14:11
80F:推 hogolahe: 推你最後一段,不是每个人都能对乱板文钓鱼文处之泰然。 11/09 14:48
81F:→ hogolahe: 万一事主当真成为压跨别人的最後一根稻草,发生什麽不 11/09 14:48
82F:→ hogolahe: 该发生的事,某p心理不会不安吗? 11/09 14:48
83F:推 ptncku: 奇怪耶~~我的基本想法就是要孝顺公婆阿~~ 中国传统美德耶 11/09 14:58
84F:→ ptncku: 提倡孝顺公婆 会发生什麽不该发生的事?? 11/09 14:59
85F:推 saapf222: 可以孝顺,但不用愚孝,然後,你可以自己要求自己老婆孝 11/09 14:59
86F:推 meegan: 没关系 你可以多po几篇 以後等你交女友 就祈祷她不会看ptt 11/09 14:59
87F:→ saapf222: 顺传统就好,不用想要洗脑别人也要跟着做 11/09 14:59
88F:→ ptncku: 当然每个人可以有自己的做法 但提倡一下 错了吗?? 11/09 14:59
89F:→ ptncku: 没有洗脑阿 每个人都有独自思考的能力阿 11/09 15:00
90F:→ saapf222: 跟双姓教母一样阿,双姓每个人可以选择,但一直提就... 11/09 15:00
91F:→ ptncku: 有的人提倡要有新时代女性思维 有的人提倡孝顺公婆 11/09 15:00
92F:→ ptncku: 各种不同言论 不是应该都要互相尊重吗?? 11/09 15:01
93F:→ saapf222: 所以你应该尊重反对你想法的人阿?还是你只能提别人不能 11/09 15:01
94F:→ saapf222: 反对???这叫互相尊重吗XD 11/09 15:01
95F:→ ptncku: 当然尊重阿 你没看我都帮推文吗?? 我没在嘘文的 11/09 15:02
96F:→ ptncku: 就算持相反意见 也是就内容论述自己想法阿~~ 11/09 15:02
97F:→ fppull: 推文就是尊重喔? 11/09 15:03
98F:→ ptncku: 言论自由 互相尊重 应该是网路世界的基本吧?! 11/09 15:03
99F:推 saapf222: 你可以去八卦版请教你说的那两句问问XD 11/09 15:03
100F:→ ptncku: 意见不同 当然不会赞同 但也不至於使用到人身攻击的手法 11/09 15:03
101F:→ fppull: 那麻烦岳父母一起孝顺吧…总不能只孝顺公婆吧? 11/09 15:04
102F:→ saapf222: 真的,不要随便说人用一下脑好吗,不要人身攻击QAQ 11/09 15:04
103F:推 ptncku: 阿 可能小弟口头禅 一时嘴快 失礼了 这部分是小弟不对 11/09 15:06
104F:推 domotorei: 帮推文就是尊重喔?以为别人都不看内容的吗? 11/09 15:07
105F:推 ptncku: 像本篇小弟推文 有哪一句有不尊重他人言论了?? 11/09 15:08
106F:→ ptncku: 虽然见解不同 但也只是就事论事 不会做更多他人身分的攻击 11/09 15:09
我真心的说,
我不需要你这种无意义的推文,
因为你根本不懂"本质"是什麽,
再者,
别再老是嘴巴说着自己做不到的事情,
比如说楼主老是强调的"把事情说清楚"~
※ 编辑: unknowid (118.160.102.223), 11/09/2015 15:13:18
107F:推 domotorei: 这篇看似没有,但上次被你删掉的就一堆他人身份的攻击 11/09 15:12
108F:推 sashababie: 真传统的婆婆哪会让儿子住女方的房子啊又不是入赘 XD 11/09 15:12
109F:→ domotorei: 而且是你对别人的攻击。 11/09 15:12
110F:推 saapf222: 中国传统就是既得利益者传统阿,所以会演变也不奇怪 11/09 15:12
111F:→ sashababie: 传统美德都端出来就知道没戏唱了 (≧≦) 11/09 15:13
112F:推 ptncku: 上次是有点被无意义人身攻击跟讼棍气到...所谓佛也发火 11/09 15:13
113F:→ ptncku: 表示小弟修养还有待加强呢! 11/09 15:13
114F:→ saapf222: ....佛不是你可比拟的,不要自抬身价好吗 囧 11/09 15:14
115F:→ domotorei: 凡走过必留下痕迹,不要以为你在这边装可怜洗白就可以 11/09 15:14
116F:→ domotorei: 抹除你过去的记录。 11/09 15:14
117F:→ ptncku: 被攻击10句 总会忍不住回个1-2句 实在是惭愧 11/09 15:14
118F:→ ptncku: 原po所言 是要小弟提供婚姻状态跟家庭成员组成吗? 是否? 11/09 15:16
119F:→ domotorei: 花了三四个小时在与版友论战叫做只回1~2句? 11/09 15:16
120F:推 NOTHINGES: 你在说啥梦话 人家生小孩的人你竟然敢不尊重她 区区被 11/09 15:16
121F:→ NOTHINGES: 攻击十句竟然敢反击!? 你自己去把你po的那篇文看一 11/09 15:16
122F:→ NOTHINGES: 次 好好反省! 11/09 15:16
123F:→ chy1982: 虽没严格执行,但依板规 po文要以自身婚姻经验为主,非 11/09 15:52
124F:→ chy1982: 自身婚姻可推文不可回文,所以是否要提供婚姻状态?当然 11/09 15:52
125F:→ chy1982: 是啊,除非你不发文 11/09 15:52
126F:→ chy1982: 你有看过po攻略教打怪,不提供自己的战绩给人参考的吗? 11/09 15:53
127F:推 yiro: 我还真希望他真的单身 不然他家小孩的教育令人担忧... 11/09 15:56
128F:推 gtcat: 即使要帮弱势的婆婆说话也得看有没有道理 11/09 16:23
129F:→ gtcat: 且就算是自己的家人都得尊重对方意愿何况还只是老公的妈 11/09 16:25
130F:推 emily0953: ptn先生,如果你不收回骂我讼棍,等着接传票吧 11/09 16:45
131F:推 ptncku: ?楼上?我有指名说谁了吗? 11/09 17:18
132F:推 ptncku: 这样也要告?是要告哪一句推文了啊? 11/09 17:24
133F:推 emily0953: 你可能忘记版主可以救删文 11/09 17:29
134F:推 ptncku: 你看这麽多人骂我这麽多 我有说过要告谁了?? 11/09 17:30
135F:→ unknowid: 你确定没有指名道姓就没事吗? 11/09 17:30
136F:→ unknowid: 需不需要我提醒你一些该注意的地方? 11/09 17:30
137F:→ ptncku: 没有指名道姓阿 是後来发一篇 说不喜欢网路上有讼棍横行 11/09 17:32
138F:→ ptncku: 完全没说谁是讼棍 这样也能告?? 11/09 17:32
139F:→ unknowid: 你真的天真到有剩~那我就来帮忙E大吧~ 11/09 17:33
140F:→ ptncku: (虽然台湾法律不管怎样都是可以提告啦... 只要告就会受理) 11/09 17:34
141F:→ unknowid: 你以为我是在跟你说告即应理这种程度而已吗? 11/09 17:35
142F:→ ptncku: 不然你说我哪句话有说到谁是讼棍了 有说的话我就永不PO文 11/09 17:35
143F:推 emily0953: 天真到不行啊 11/09 17:35
144F:→ ptncku: 对阿 台湾只要提告都会受理阿 像我被骂这麽多 起码可以告 11/09 17:35
145F:→ ptncku: 10几20人 难道我真的全部要去告吗?? 11/09 17:36
146F:→ unknowid: 那你会成为PTT上少数法院认证的一些字眼唷~ 11/09 17:37
147F:推 ptncku: un大 你说你学法律的 那问一下 我哪一句有说谁是讼棍了? 11/09 17:39
148F:→ ptncku: 第2点 我被骂这麽多 如果真的要告 有没有20人以上可以告? 11/09 17:40
149F:→ unknowid: 老话一句,懒的鸟你,要问不会去问其他人腻~跟你很熟吗? 11/09 17:50
150F:推 sashababie: 下午15:13的推文说别人讼棍啊,p大失忆了吗? 11/09 17:57
151F:推 ptncku: 没说谁阿 这样谁可以告人了?? 11/09 18:01
152F:推 meegan: 告当然随便都可以告 问题是告不告的成 11/09 18:01
153F:→ ptncku: 就算是原来的文 第一篇是完全没提到"讼棍"2字 11/09 18:01
154F:→ ptncku: 第2篇是完全没提到谁 只是说自己对於网路上讼棍横行很失望 11/09 18:02
155F:→ meegan: 告不成反被告诬告 就真的是法院认证了 11/09 18:02
156F:→ ptncku: 这样谁要提告什麽了?? 反而骂我的一堆 才是真的可以告吧 11/09 18:02
157F:推 meegan: 另外 法律逻辑没有不说话=否认 真想知道是谁教的 11/09 18:03
158F:→ ptncku: "告当然随便都可以告" 这就是讼棍的可怕阿 知法玩法 11/09 18:03
159F:→ ptncku: 就算完全没证据 也可以去按铃申告 台湾这种法律真的要改 11/09 18:04
160F:→ ptncku: 看看本篇就好 NOTHINGES: 嗯嗯 愚蠢的不是立场 是内涵 11/09 18:05
161F:→ ptncku: 有人说我内涵愚蠢 我绝对是可以告 但有需要这样吗?? 11/09 18:06
162F:推 meegan: 那我支持你去提告啊 需要提供律师吗 11/09 18:07
163F:推 ptncku: @@"不需要这样吧~~前面的文还有更多呢...真的要告就告不完 11/09 18:09
164F:推 saapf222: 你要告可以告,是你的权利,别人想告也是别人的权利 11/09 18:10
165F:→ saapf222: 你觉得不需要可以不告,别人觉得需要那他当然可以告 11/09 18:10
166F:→ ptncku: 就说我对网路上讼棍横行很失望阿... 希望大家都可以网路归 11/09 18:10
167F:→ ptncku: 网路 "那个人"有一个已经太多了吧?! 11/09 18:11
168F:→ ptncku: 八卦版有名的"那个人"... 弄得全版公愤 11/09 18:11
169F:推 saapf222: 不常逛八卦版不太熟,他版事务 11/09 18:12
170F:→ ptncku: 新闻都有报啦...告了80几人 靠和解金赚钱 11/09 18:13
171F:→ ptncku: 就是利用台湾法律 只要告就受理的特性 讼棍行为就是这样 11/09 18:14
172F:推 saapf222: 提醒你,不论以何种方式暗示有人是讼棍也是能告的 11/09 18:14
174F:→ saapf222: 如果你怕被告,就不要随便说那种容易被告的言词 11/09 18:15
175F:→ ptncku: 不用暗示 就算是完全没说谁是讼棍也是可以告 11/09 18:15
176F:→ unknowid: 那你不妨可以试试看是法院认证还是讼棍案噜~ 11/09 18:15
177F:→ ptncku: 台湾法律就是这样 真的要告 这版我起码可以告20几个以上 11/09 18:16
178F:→ saapf222: 既然你知道不用暗示,你还一直讲,自己拿砖头砸自己脚 11/09 18:16
179F:→ saapf222: 就不要怕被告了阿= = 还是老话一句,你想告就去告 11/09 18:16
180F:→ saapf222: 不要一直说你起码可以告几个,这种话没有意义呀 11/09 18:17
181F:→ ptncku: 像un大 骂了我没100句也有80句 难道我也是要告您吗?? 11/09 18:17
182F:→ ptncku: 只是不想网路上一天到晚喊谁要告谁 谁要告谁这样 11/09 18:17
183F:→ Agneta: 干嘛一直说你可以告几个?别人想告你自然会去告 11/09 18:18
184F:→ ptncku: 这样大家都不用尽情聊天啦~~ 整天担心被告就好了 11/09 18:18
185F:→ unknowid: 你真的不懂之间的差别耶....这很难教会捏....我的妈啊.. 11/09 18:18
186F:→ saapf222: 我觉得只有一个人担心被告...没有大家阿 11/09 18:18
187F:推 domotorei: 我想,没有人想跟你这种人尽情的聊天。 11/09 18:19
188F:→ Agneta: 是聊天还是无奈~~沟通好难喔。 11/09 18:20
189F:推 ptncku: 是担心阿 担心台湾法律 因为真的只要提告 法院就受理阿 11/09 18:20
190F:→ domotorei: A大,我也感觉到深深的无奈阿... 11/09 18:21
191F:→ ptncku: 担心台湾荒谬的法律 难道你们都不担心吗?? 11/09 18:21
192F:推 saapf222: ..你前面说没有指名道姓不能告,後面又说没有说谁也能告 11/09 18:21
193F:→ ptncku: 只要提到有人要提告 不管有没有证据 我就是完全投降... 11/09 18:22
194F:→ saapf222: 我真的...每次和你沟通都被你搞得好乱阿..你记得你前几 11/09 18:22
195F:→ saapf222: 分钟说过什麽话吗 11/09 18:22
196F:→ ptncku: 可以告 不过没指名道姓到最後没罪 有指名的话会有罪 11/09 18:22
197F:→ ptncku: 甚至光是"嘘" 什麽没说也告得成 11/09 18:22
198F:→ ptncku: 好啦.... 各位大大 一提到有人说要告什麽的 小弟就输惨了 11/09 18:23
199F:→ Agneta: 那你有在怕吗~~~ 不觉得耶 11/09 18:24
200F:→ ptncku: 请各位大大手下留情吧 小弟永远退出marriage吧! 11/09 18:24
201F:→ ptncku: 太可怕了 我真的被吓到了 再也不敢啦.... 11/09 18:24
202F:→ chy1982: …… 11/09 18:25
203F:→ ptncku: 为表诚意 全版删文 永远消失 够有诚意了吧?! 11/09 18:25
204F:→ chy1982: 乡民的法律常识教育不能等... 11/09 18:28
205F:→ unknowid: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诚意要做足,此後也不要出现你的发文, 11/09 18:28
206F:→ unknowid: 否则就没意义噜~ 11/09 18:28
207F:推 ptncku: 真 的 不 敢 啦 ~~~~ 删文中... 11/09 18:29
208F:→ ptncku: 就是知道台湾法律才知道怕 不懂不怕 真懂真怕 11/09 18:30
209F:→ chy1982: (备份中) 11/09 18:30
210F:→ chy1982: 不懂装懂懒得吐槽...还有提醒某人真的别班门弄斧,楼上有 11/09 18:30
211F:→ chy1982: 位专业人士 11/09 18:31
212F:→ unknowid: 你放心,该备份的我们都备份了~记住自己说的话唷~别在出 11/09 18:31
213F:→ unknowid: 现你的文章噜~没人逼你唷~((挥手~ 11/09 18:31
214F:推 ptncku: 不 敢 啦 ~~~ 已全数删文 请检查(除了2篇锁文 其他全删了) 11/09 18:34
215F:→ unknowid: 你好棒~既然退役了,就好好工作开始新人生~加油唷~ 11/09 18:35
216F:→ ptncku: 这次被看破手脚 输惨惨 请各位大大放小弟一马吧~~~ 11/09 18:35
217F:→ ptncku: ◢▆▅▄▃-崩╰(〒皿〒)╯溃-▃▄▅▆◣ 11/09 18:35
218F:→ Agneta: 我觉得... 有没有这麽好笑XDDD 好啦祝你幸福~~ 11/09 18:36
219F:推 NOTHINGES: 快笑死+1 11/09 18:42
220F:推 saapf222: 发生什麽事了? 我去吃个饭回来就全删文了 11/09 18:42
221F:推 chy1982: Z什麽神转折啦靠北wwwwwwwwwwwwwwwwwww 11/09 18:50
222F:推 yiro: 有没有懒人包 11/09 18:56
223F:推 ginchacha: 大推 确实蛮愚蠢的 11/09 19:00
224F:→ talesr: 看上面推文就知道 有人真的准备要告 某人就怕怕删文了 11/09 19:13
225F:推 ftyu: 吓一下就崩溃~~ 有没有这麽脆弱?? 11/09 19:18
226F:→ ftyu: 是说真的只有给"嘘" 没有内文 也可以提告吗?? (有这种事?) 11/09 19:19
227F:推 emily0953: 楼上的,没有哦 11/09 19:26
228F:推 ftyu: 那如果是之前嘘pt的那些咧? 有会被告吗的程度吗?? 11/09 19:28
229F:推 ftyu: 他这样讲 害我也担心起来了... 之前好像有嘘过... 11/09 19:30
230F:推 saapf222: 不用担心,他如果会告人就不会把文全删了 11/09 19:32
231F:推 emily0953: X8那篇是可受公评之事,没有这问题 11/09 19:34
232F:→ chy1982: 可以提告,有人告就会受理,但受理跟告不告得成是两回事 11/09 19:38
233F:→ chy1982: 之前因为亲戚跟人吵架,刚好有找过法律谘询,依先前推文 11/09 19:39
234F:推 ftyu: 受理的不就是要跑法院?? 有可能不受理吗? 还是只要告就受理? 11/09 19:39
235F:→ chy1982: 内容看来,某人的言词好像还比较危险 11/09 19:40
236F:→ chy1982: 有人告就受理啊,但通常小事件不太会跑到最後 11/09 19:40
237F:→ chy1982: 有种东西叫和解 11/09 19:40
238F:→ chy1982: 通常是理亏的那一方赔钱了事@@ 11/09 19:41
239F:推 smile14for0: 受理跟成立是两回事 被他讲得好像所有人都可以告 11/09 19:42
240F:→ chy1982: 是都能提告,但乱告的话要有被反告诬告的心理准备 11/09 19:42
241F:→ smile14for0: 而且法院绝对受理绝对成立绝对会判被告的赔钱一样= = 11/09 19:42
242F:推 ftyu: 可是受理不就是要跑法院了吗?? 不就是都可以告的意思?? 11/09 19:43
243F:→ smile14for0: 但告了不一定有用啊 也不一定胜诉啊 11/09 19:43
244F:→ smile14for0: 我觉得P大 後面整个错乱在谈告人的事 遮篇文整个歪掉 11/09 19:44
245F:→ smile14for0: XDDDD 11/09 19:44
246F:→ chy1982: 没用什麽侮辱性的言词的话,出门顺便喝个茶又没什麽 11/09 19:44
247F:→ chy1982: 没告成再反告原告要求他赔偿精神损失跟车马费 11/09 19:45
248F:推 ASH2012: 这什麽神展开?没跟到! 11/09 19:46
249F:推 ftyu: 可是哪有空一天到晚跑法院阿... XD 11/09 19:46
250F:→ chy1982: 所以没成立的话才要要求对方赔损失啊xd 11/09 19:47
251F:推 smile14for0: 对呀 所以有些人就是冲着人家怕法院 先告再要求和解 11/09 19:48
252F:→ smile14for0: 金 但其实 如果愿意跑 或是跟法院请假一两次跟对方耗 11/09 19:49
253F:→ smile14for0: 不成立之後 换告对方诬告 对方搞不好会吓烂 11/09 19:49
254F:推 emily0953: 所以懂法或是学法的都会有足够的证明,才会提告 11/09 21:00
255F:→ emily0953: 才会说提告跟点出问题在哪 11/09 21:01
256F:推 BrownPAN: ...搞笑吗? 到底是来干麽的啊... 11/09 21:49
257F:推 Sourxd: 这篇脸打的好精准 11/09 21:54
258F:→ Sourxd: (拍手) 11/09 21:54
259F:推 ariiodi: 推文是在唱假双簧吗? 11/09 22:22
260F:推 iangkor: 本篇作者u大和推文中的emily大我太佩服了~轻易解决了这段 11/09 23:11
261F:→ iangkor: 时间键盘说教的一些乱象… 11/09 23:11
262F:推 luxygirl37: 做的好自然被孝顺,扯什中国美德,别强迫别人的孩子中奖 11/10 00:41
263F:推 luxygirl37: 连孝顺还要别人指点?父慈子孝也要父慈,论语没读过吗 11/10 00:46
264F:推 GARIGI: 这篇文章很多分析很中肯,但是我觉得原po咬着『交不到女 11/10 11:05
265F:→ GARIGI: 友』这点说嘴很不道德。 11/10 11:05
266F:推 s6525480: 楼上好担心他交不到女朋友? 11/10 11:44
267F:推 ftyu: 根本弱到爆 早知道用这招 就省得他在板上说废话 11/10 12:03
268F:推 ToTakeWing: 推你 11/10 15:53
269F:推 gc25: 我竟然没跟到! 11/10 16:48
270F:推 c58264cathy: 推 11/11 02:01
271F:推 RS232: 推打脸+备份 11/12 11:41
272F:推 blackwhite: 推 11/13 23:26
273F:推 Wios: 这篇怎麽可以不爆!! 帮推!! XD 11/15 15:40
274F:推 ivyclover: 11/18 13:16
275F:推 bubu918816: 推这篇! 12/24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