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e (幸福玫瑰)
看板marriage
標題Re: 買房子應該登記誰的名下?
時間Mon Sep 27 12:01:45 2010
建議
名字登記給先生 因為
1.頭期款婆婆出得比較多 (頭期款相較於分期付款 花錢感受度比較強)
2.房子是婆婆跟小姑住 住得人也不較不會有寄人籬下的感覺
3.維持表面上的和諧
但是妳可以設定第二順位抵押
1.房子沒辦法偷偷賣 除非買方不介意沒塗銷妳的抵押權
2.賣房子時假設兩家已經撕破臉 賣屋可拿回抵押的金額
3.要求設定抵押的理由:
a.算命老師交代 (找個老師給妳一套專業說法)
b.以防詐騙行為 新聞常有報有人土地房子被偽造偷賣掉 (找個代書給妳一套專業說法)
c.話術 "哎呀 這是老公你欠我的感情債麻~~抵押個房子算什麼~~"
d.誠實 事實難料 講清楚最好
※ 引述《bibbylee (艾小痞)》之銘言:
: 最近面臨一個問題 我跟我先生準備要買房子了
: 預計600萬 我婆婆應該會先拿出150萬,我這邊打算拿出80萬
: 這樣先當頭期款 未來的房貸 可能就是跟先生兩個人一起分擔
: 請問這樣 房子應該登記誰的名下比較合理..
: 先說說背景 因為那間房子是要買下鄉下 給婆婆和小姑住 我們在台北工作
: 偶爾回去而已 台北還是要付房租的 如果我不幫忙付房貸 先生收入根本不可能
: 又付房租又付房貸...又要給婆婆生活費..可是如果只登記我先生的名下 我想得比較多
: 事事無常 萬一要是兩人感情破裂 離婚了 那我真得血本無歸..登記在兩人名下又怕
: 婆婆絕得我在佔便宜..因為她出最多錢 我只是想問問大家的想法 因為我也不知道
: 怎樣處理比較是正常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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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也要幸福的微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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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0.176.218
1F:推 Liat:這篇的建議很好~不過原po背景也沒交代得很清楚,比如鄉下買 09/27 12:10
2F:→ Liat:600萬房子只有婆婆小姑兩人住,這鄉下是多鄉下啊?600萬可以 09/27 12:10
3F:→ Liat:買透天了耶~另外,為什麼小姑不負責房貸?是因為她負責出婆 09/27 12:11
4F:→ Liat:婆的生活費用了嗎?這些都考慮進去之後,或許可有其它作法 09/27 12:11
5F:推 edens:最高限額抵押權雖無一般抵押權設定需嚴格從屬於債權發生 09/27 12:18
6F:推 HuangJC:鄉下應該沒大樓,看來是不可切割地,已蓋好透天~ 09/27 12:18
7F:→ edens:但須以確有債權存在為必要 無債權而與債務人設定最高限額 09/27 12:19
8F:→ edens:抵押權 在相對人間屬民法87條通謀須為意思表示而無效 09/27 12:19
9F:推 hateOnas:設定第二順位抵押? 有興趣 09/27 12:24
10F:推 gaudi:對啊 我也有興趣 好專業 第二順位抵押有高手可以來解釋嗎 09/27 12:28
11F:推 edens:抵押權的清償順序 依其成立先後而定 第二順位抵押權 09/27 12:35
12F:→ edens:就是次於第一順位抵押權設定的最高限額抵押權 民間俗稱 09/27 12:35
13F:→ edens:二胎 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的風險在於 因其強制執行受償 09/27 12:36
14F:→ edens:順序次於第一順位抵押權 倘拍賣價金尚不足清償第一順位抵押 09/27 12:37
15F:→ edens:權 第二順位僅能受償執行費 09/27 12:37
16F:噓 iamyashi:登記共同共有不就得了...= = 09/27 12:40
17F:→ iamyashi:(筆誤)登記分別共有啦! 09/27 12:41
18F:推 edens:老實講 雖然這是個爛建議 也不用到噓吧 而且分別共有要達到 09/27 12:43
19F:→ edens:原po想要的保障程度 其登記應有部分應逾1/3 順便幫樓上 09/27 12:44
20F:→ edens:補充 09/27 12:44
21F:推 plarse:共有就好了 09/27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