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riage 板


LINE

誰的帳號發的就算誰的,要是再讓我在內文裡看到 「這是借朋友的帳號發的,芭樂芭樂芭樂芭樂芭樂.....」 等狗屁不通的理由,帳號一律水桶半月該文劣退。 匿名帳號 matrimony 還住在牠的畜舍裡,還活著沒有死好嗎? -- 不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82.114
1F:→ daytime:板主不是請假.... 08/04 18:06
2F:推 antler:真是太辛苦了~家族旅行中還要兼管版... 08/04 18:06
3F:→ daytime:怕一回來就看到失控的板面吧XD 08/04 18:06
4F:→ loser1:明天才去香港。 08/04 18:07
5F:→ antler:是太早請了嗎 08/04 18:08
慣例出國前多請一天整理家當。
6F:→ sashay:假請假真釣魚,不過匿名帳號那句實在太好笑XD 08/04 18:09
7F:→ sashay:突然想到...那用匿名發文的是畜牲嗎...囧> 08/04 18:09
不,只是叫畜牲咬文章貼在牆上而已。 ※ 編輯: loser1 來自: 211.74.182.114 (08/04 18:10)
8F:推 leprosy:大推版主 08/04 18:34
9F:推 geartrains:推芭樂芭樂芭樂芭樂芭樂XDDDD 板主辛苦啦 08/04 18:43
10F:推 jungpinwu:每次版主請假都會有事,到底是巧合還是? 08/04 18:53
11F:推 yhhy:大推版主 實在很討厭看到那句話,怕人知道就不要PO不要問.. 08/04 19:08
12F:推 sl613:強者我xx嗎 XD 08/04 19:12
13F:推 ch0658:芭啦芭芭芭~ 08/04 19:37
14F:推 seay:最好笑的是,最後本人都還是衝出來回應XD 08/04 19:56
15F:推 antler:凍麥著拉~ 08/04 19:59
16F:推 spearsea:真的 08/04 20:02
17F:推 jun197903:有時候看到.借朋友帳號發的文章就會自動跳過.因為回了也 08/04 21:29
18F:→ jun197903:不知道本人看不看的道. 08/04 21:29
19F:噓 qcandyfloss:萬一人家就是沒有PTT帳號呢??這規定會不會太不合理啊 08/04 22:43
20F:→ qcandyfloss:借帳號PO文就劣退加水桶~會不會太濫權了~ 08/04 22:44
21F:推 djboy:樓上qcandy網友,看看置底文,文章內容自己負責,就是規矩 08/04 22:46
22F:推 uwmtsa:站方本來就禁止共用帳號,搞不清楚狀況是在鞭三小朋友啊 08/04 22:54
23F:→ djboy:剛試了一下,ptt沒有拒絕新帳號的註冊。 08/04 22:56
24F:→ uwmtsa:不要劣退,報到站方看會不會砍帳號好了 08/04 22:58
25F:推 utt1416:想po文沒帳號是不會註冊一個嗎?這很難嗎?=.=+ 08/04 22:58
26F:→ uwmtsa:沒PTT帳號就別上PTT發文啊,得了不發文會死的病嗎? 08/04 23:14
27F:推 tompy:噓的先看一下站規 搞不清楚狀況 08/04 23:16
28F:推 fdav:應該可以從權看看吧?也許有人想說借帳號發文就可直接回覆推 08/04 23:21
29F:→ fdav:文跟回文,"討論"起來比較有效率。匿名id的彈性就沒這麼大 08/04 23:22
30F:→ fdav:是說最近的例子倒不是這麼正面就是~ XD 08/04 23:24
31F:推 marke18:版主大好\⊙▽⊙/ 08/04 23:27
32F:推 equation:版主我越來越欣賞你了 (大心) 08/04 23:34
33F:→ uwmtsa:從什麼權啊?那麼愛發不會自己註冊一個帳號嗎? 08/04 23:40
34F:→ uwmtsa:借帳號不講人家會知道嗎?還事先聲明不是想免責嗎? 08/04 23:40
35F:→ uwmtsa:愛借帳號就不要怕死 08/04 23:41
36F:→ leprosy:大推版主 08/04 23:42
37F:推 saluawu:推一個:p 08/04 23:56
38F:→ fdav:當然是自己註冊帳號來不及,很多版面也都有發文限制的情況下 08/05 00:06
39F:→ fdav:才會去借朋友帳號吧 (當然是經過允許的,偷用的就不討論了) 08/05 00:07
40F:→ fdav:如果討論下來沒甚麼大問題,代po有這麼不可饒恕嗎?何況板友 08/05 00:08
41F:→ fdav:想噓就噓,要開罵也不手軟。代po的人也沒有免到什麼責吧。 08/05 00:10
42F:→ fdav:說一聲是幫忙代po值得大家動怒也真是............開了眼界 08/05 00:11
43F:→ fdav:而且只是提個建議,這也是很多人會想請朋友代po文的考量。 08/05 00:17
44F:推 uwmtsa:站方有規定,板主有公告,按照遊戲規則來玩有這麼難嗎? 08/05 00:18
45F:推 icevenus:給loser一個讚 08/05 00:20
46F:→ uwmtsa:那一行文有這麼不可饒恕嗎?張爸文有這麼壞嗎? 08/05 00:20
47F:→ icevenus:得了不發文會死的病XDD也給uwmtsa一個讚好了(一直笑) 08/05 00:21
48F:→ uwmtsa:硬凹文化存在一天,社會就很難進步喔~~~這也是提個建議囉 08/05 00:21
49F:→ uwmtsa:本板的發文限制已經夠低了,而且還降過喔 08/05 00:24
50F:→ fdav:我只覺得,如果要追究發文責任歸屬,那就看發文id而已。 08/05 00:27
51F:→ fdav:內文說不說是不是代po也無妨吧。畢竟討論大家也是針對內容 08/05 00:27
52F:→ fdav:來推噓或鞭或拍 XD 實質根本就沒有"免責"的情況。再說匿名帳 08/05 00:29
53F:→ fdav:號本質也是代po吧。只是版主可以先審核而已。而代po的人願意 08/05 00:30
54F:推 strman:版主沒阻止代po吧 想po還是可以po阿 只是水桶一陣子而已 08/05 00:31
55F:→ strman:如果真的不代po會很嚴重很嚴重 那水桶一下也有價值阿 08/05 00:31
56F:→ fdav:幫忙,也是自己了解發文內容。真出了亂子也是找他。責任歸屬 08/05 00:32
57F:→ fdav:也很清楚。所以我是的確不懂大家對內文寫是代po有啥好不爽? 08/05 00:33
58F:→ fdav:就我來看,請朋友代po跟用匿名帳號性質是一樣的而已。 08/05 00:33
59F:推 saluawu:明明就差很多... 08/05 00:40
60F:推 ghlv2000:誰跟你一樣性質了 08/05 00:55
61F:推 brillante:還有一個解套方法啊,不要「代貼」,但是「代為陳述」不 08/05 01:04
62F:→ brillante:就好了?經典範例:我有一個朋友blah blah...... 08/05 01:05
63F:→ brillante:既然是朋友,那就認真消化一下對方的問題再來幫問順便抒 08/05 01:05
64F:→ brillante:發一下感想不就好了。:p 08/05 01:05
65F:推 buonarotti:又不是要救人救火 有急迫到無法等待註冊成功再po? 08/05 01:28
66F:→ buonarotti:何況救人救火好像也不是這個版管轄的... 08/05 01:28
67F:→ buonarotti:代為陳述也只是流於八卦居多 08/05 01:29
68F:推 supertako:本來就有規定不能共用帳號了 需的搞不清楚狀況= = 08/05 01:29
69F:→ supertako:更何況本板有匿名帳號 根本沒有帳號限制的問題阿 08/05 01:29
70F:→ buonarotti:如果朋友今天就要去抓姦 那還有點意思=.= 08/05 01:30
71F:推 brillante:b大,我在反諷......orz 08/05 01:55
72F:推 brillante:還有一招,代貼的話就請朋友請板主用匿名帳號貼啊XD 08/05 01:58
73F:→ ShiningRuby:有些人請朋友代po又不希望人家回信到朋友信箱,那真的 08/05 02:30
74F:→ ShiningRuby:完全沒必要請人代po,用公用匿名id效果一樣啊 08/05 02:31
75F:推 charleen:板大讚啦!我挺板主一票XD.有問題自己Po最清楚^_^ 08/05 03:12
76F:推 sharpshoot:b大+b大=bibi大 08/05 04:14
77F:推 syl0602:推! 每次有我朋友巴拉巴拉文 版友給建議後 代po又回答得不 08/05 04:47
78F:→ syl0602:清不處 要po自己po 怕就用匿名 照著版規走 很難嗎? 08/05 04:48
79F:→ syl0602: 楚 08/05 04:48
80F:→ kusakapt:對啊,有匿名帳號自己po就好了,幹嗎請朋友代po..... 08/05 04:59
81F:→ kusakapt:流於八卦成分居多+1 08/05 04:59
82F:推 osman70:真不通情理耶,有些人會因此鬧家庭革命耶 08/05 08:06
83F:→ antler:都已經有暱名帳號了~是要鬧啥家庭革命~借朋友的ID不是更此 08/05 08:07
84F:→ osman70:照說應該要噓一下,但是我不敢噓版主(逃) 08/05 08:07
85F:→ antler:地無銀三百兩. 08/05 08:07
86F:推 jaky11:就算不能發文 可以寫信給板主 一堆奇怪理由 08/05 08:25
87F:→ antler:qcandyfloss,你是要噓什麼,沒帳號不能隨便註冊個帳號寫信 08/05 08:37
88F:→ antler:請版主用暱名帳號代PO嗎,沒有通過MAIL認證的帳號也是可以 08/05 08:37
89F:→ antler:有寫信權限的. 有多難嗎, 君不見張爸ID滿天飛啊~ 08/05 08:38
90F:→ antler:剛試了一下,現在新帳號沒MAIL認證前,只有寫信給站方的權限 08/05 08:47
91F:→ antler:那就請朋友去信請版主用暱名帳號PO,不好嗎? 08/05 08:47
92F:推 Docy:反正有人就是為了反對而反對。全ptt他最大,想怎樣就怎樣 08/05 09:32
93F:→ Docy:想用朋友的ID還不准當然會生氣啊 :p 08/05 09:32
94F:推 qcandyfloss:anlter 註冊真的很難 免費信箱無法註冊 08/05 10:34
95F:→ qcandyfloss:也許一輩只有那次會上PTT何必浪費站方資源重新註冊 08/05 10:35
96F:→ qcandyfloss:當然被借的帳號發文違反板規 當然依版規處理~ 08/05 10:37
97F:推 Docy:那就借帳號寄信給匿名id啊,這很難嗎? 08/05 10:38
98F:推 uwmtsa: 就不要上PTT發文啊,這很難嗎? 08/05 10:39
99F:推 yiyi015:我覺得文章內容沒有違反版規 不管他是用誰的帳號發文 08/05 10:40
100F:→ qcandyfloss:也許有人想私下回信不想回公開版面~也不想轉版主代寄 08/05 10:40
101F:→ yiyi015:都不該被水桶 更別說是劣退了(  ̄ c ̄)y▂ξ 08/05 10:40
102F:推 jaky11:看看文責自負那篇吧 那篇寫的很詳細阿.... 08/05 10:42
103F:→ qcandyfloss:推樓上~這跟獨裁沒兩樣~完全違反比例原則 08/05 10:42
104F:→ Docy:yiyi大是提醒板主要把這一條列入板規內的意思嗎?覆議 08/05 10:42
105F:→ antler:再拗啊~這你家嗎 08/05 10:43
106F:→ Docy:如果是qcandyfloss大說的情況,請花錢請諮詢比較好。 08/05 10:43
107F:→ antler:推uwmtsa: 就不要上PTT發文啊,這很難嗎? 08/05 10:44
108F:→ Docy:把板眾當什麼啊,給意見還要私下回,有給錢嗎? 08/05 10:44
109F:→ jaky11:比例原則跟這事情有啥關係 08/05 10:44
110F:推 yiyi015:這麼重的罰則 如果要實施 當然要列入版規啊=.= 08/05 10:45
111F:→ antler:可否不要沒讀通,又愛賣弄法律名詞? 08/05 10:45
112F:→ Docy:所以我附議啊......是該列入板規。 08/05 10:46
113F:推 qcandyfloss:我不懂的是 代po的嚴重點、問題性?禁止目的為何???? 08/05 10:46
114F:→ jaky11:自己事情自己講 為何要託給第三者 然後第三者又不清不楚的 08/05 10:47
115F:→ antler:你可以針對你提出的疑問點,去寫一篇博士論文就會懂了 08/05 10:47
116F:推 yiyi015:每一條法律 背後都有他麼目的 目的性嚴重性都該清楚明示 08/05 10:47
117F:→ qcandyfloss:anlter大 那請你解釋一下比例原則哪裡有用錯了?? 08/05 10:48
118F:→ yiyi015:大手一揮為反而反為挺而挺 真的是非常沒意義...( ︶︿︶)_ 08/05 10:48
119F:→ yiyi015:比例原則用大砲打小鳥 水桶劣退很明顯是超級大砲啊 08/05 10:48
120F:→ antler:我為什要解釋啊你有付我錢嗎,你自己不會手動查奇摩知識嗎 08/05 10:49
121F:→ antler:有人拿槍逼你們來嗎 08/05 10:49
122F:推 yiyi015:婚姻版應該不是什麼私人家族聚會的版吧(._.?) 08/05 10:50
123F:→ uwmtsa:本就不該水桶啊 共用帳號砍id比較快 08/05 10:51
124F:推 qcandyfloss:恩 你解釋不出來沒關係~謝謝你我會查知識+的~ 08/05 10:51
125F:→ antler:真是懶的令人嘆為觀止~ 08/05 10:52
126F:→ antler:只會為反對而反對,沒做功課又歪理一堆,還爛用賣弄法律名 08/05 10:53
127F:→ uwmtsa:我不懂的是 要發文又不肯註冊的必要性?死要發文目的為何??? 08/05 10:53
128F:→ antler:詞,只是愈見可笑.你不在這裡借朋友ID發文是會死嗎 08/05 10:53
129F:→ uwmtsa:沒帳號就別發文啊,不然註冊帳號的意義又在哪裡?下棋嗎? 08/05 10:54
130F:推 yiyi015:antler大 不要只是拼命說別人為反而反 自己卻吝於提出見解 08/05 10:54
131F:→ yiyi015:比例原則用的並沒有錯 這麼粗淺的名詞也不算賣弄吧XD 08/05 10:54
132F:→ jaky11:自己的事為啥要叫人代PO可以解釋一下嗎?? 08/05 10:56
133F:→ uwmtsa:其實我主張連匿名帳號也取消啦,免得芭樂芭樂芭樂芭樂芭樂~~ 08/05 10:56
134F:→ antler:你們兩個都得去重修了拉~還沒錯?!這你們家啊 08/05 10:56
135F:推 qcandyfloss:沒關係謝謝antler大 就當我賣弄好了~(笑) 08/05 10:57
136F:→ Docy:推uwmtsa,根本不該水桶→應該要砍帳號。這已經不是板規問題 08/05 10:57
137F:推 djboy:如果你連花時間註冊都不願意,表示這件事情根本不重要。 08/05 10:57
138F:→ uwmtsa:列入板規很好啊,免得有漏洞好鑽 08/05 10:57
139F:→ Docy:板主才只有劣退真的不合比例原則。 08/05 10:57
140F:→ djboy:比例原則喔……每種情況下的比例原則均不相同,每個人也不同 08/05 10:58
141F:推 antler:推共砍帳號~ 08/05 10:58
142F:→ qcandyfloss:yi大沒關係的 真的懂公法一看就知道了~吵起來不值得 08/05 10:58
143F:→ djboy:唉~~~看看某版為了簡稱大戰;這裡是bbs,不是法院啊~~~ 08/05 10:58
144F:→ Docy:真的懂ptt的規定,就知道這跟本就該砍帳號。 08/05 10:59
145F:→ Docy:為這種事情吵真是太不值得。 08/05 10:59
146F:→ antler:是啊,多希,真不知道這兩個人是在番什麼,還自我感覺良好 08/05 10:59
147F:→ uwmtsa:我來當檢舉魔人好了,專門檢舉共用id,愛代po的不怕麻煩就來 08/05 10:59
148F:→ Docy:在ptt上用別人的id跟現實生活中用別人的身份證、名字一樣的意 08/05 11:00
149F:→ uwmtsa:真的懂公法連站規都不查一下就來戰,那還真是夠強的了 08/05 11:00
150F:→ Docy:思。根本就是要砍掉的,還需要什麼解釋? 08/05 11:00
151F:→ Docy:這樣還敢說自己懂公法,真是笑死我了 08/05 11:01
152F:推 qcandyfloss:共用ID跟代PO似乎不太一樣??~A大我知道你法律強很厲害 08/05 11:01
153F:→ uwmtsa:多吸身份證借我去開個戶好嗎?我最近想貸款買房..... 08/05 11:02
154F:→ Docy:自己把bbs當作私人俱樂部還說別人把看板當作家族聚會 08/05 11:02
155F:→ antler:請不要把別人的話加以簡輯好嗎,且常識大家都懂,不用什麼法 08/05 11:03
156F:→ Docy:u大,你應該跟qcandy大這樣有代po精神的人借才對吧。 08/05 11:03
157F:推 djboy:誰知道是「共用ID」還是「代PO」?如何分辯? 08/05 11:03
158F:→ uwmtsa:抬頭看一下標題再戰 08/05 11:03
159F:→ antler:律強. 不要再拗了拉~ 版主有沒有帶電腦去香港拉 08/05 11:03
160F:→ djboy:若是了解法律的攻防,自己腦袋先演練一下,不就知道結果了~~ 08/05 11:04
161F:→ jaky11:那你自己事情為啥要叫別人代PO??????????????????????? 08/05 11:04
162F:→ uwmtsa:我不懂公法,怕跟不熟的人借了整棟房子被A走XD 08/05 11:04
163F:→ djboy:版主會有電腦用,不過可能上不了bbs~~~ 有些地方會被擋 08/05 11:04
164F:推 Docy:那跟我就更別想了,我跟我老公的id都分開的~~ 08/05 11:05
165F:→ uwmtsa:最好他被擋,不然這篇馬上又要鎖文了,不好玩XD 08/05 11:06
166F:→ uwmtsa:多吸好冷漠 T.T 08/05 11:06
167F:推 echo0520:覺得帳號很難申請,一定要在ptt發文嗎?其他網路論壇都是 08/05 11:47
168F:→ echo0520:假的嗎?我是搞不清楚代po的點為何。若如fdav大說的很 08/05 11:48
169F:→ echo0520:很緊急的事情怎麼會要po版呢?還要花時間寫,不如打110 08/05 11:49
170F:→ echo0520:另一位q版友不想為了只上一次站浪費官方資源很好心,但 08/05 11:50
171F:→ echo0520:到底是為了什麼一定非到ptt寫不可?我很好奇 08/05 11:51
172F:推 DarthSidiou:沒讀通又賣弄法律名詞 的確是很好笑 08/05 12:10
173F:→ DarthSidiou:比例原則是憲法與行政法共通的一般法律原則 憲法第 08/05 12:11
174F:→ DarthSidiou:23條及行政程序法第7條定有明文 然憲法之比例原則所適 08/05 12:11
175F:→ DarthSidiou:用之主體 限於國家與私人間 而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則 08/05 12:12
176F:→ DarthSidiou:則是在行政主體與私人間適用 除了憲法上第三人效力理 08/05 12:13
177F:→ DarthSidiou:論與行政程序法第16條委託行使公權力之私人間 08/05 12:14
178F:→ DarthSidiou:原則上私人與私人間並無比例原則適用 版主管理 08/05 12:14
179F:→ DarthSidiou:版務係與ptt間成立一無償委任契約 僅需負具體輕過 08/05 12:15
180F:→ DarthSidiou:失責任(與處理自己事務為相同之注意)即可 至其裁量 08/05 12:15
181F:→ DarthSidiou:判決是否得當 自有版務科層節制 退萬步言之 08/05 12:16
182F:→ DarthSidiou:版主依版規限制發言人之資格 與國家公權力之行使 08/05 12:17
183F:→ DarthSidiou:C本不相干 遑論有比例原則適用之可能 08/05 12:17
184F:→ DarthSidiou:要講比例原則的操作 憲法、行政法 大法官釋字唸完 08/05 12:19
185F:→ DarthSidiou:再來現 加油 好嗎 08/05 12:19
186F:推 antler:DarthSidiou大~您辛苦了~ 08/05 12:22
187F:→ DarthSidiou:我已經指教完了 那位講可以用比例原則的要不要出來 08/05 12:22
188F:→ DarthSidiou:洗地 08/05 12:22
189F:→ uwmtsa:__後不理 08/05 12:24
190F:→ spock2230:板主早在昨天就已經修正板規 有意見者建議向小組長反映 08/05 13:01
191F:→ spock2230:在這裡爭執法律術語對解決此事無助。 08/05 13:02
192F:推 DarthSidiou:我沒爭執呀 看到亂用法律用語的電一下是我的興趣XD' 08/05 13:20
193F:→ uwmtsa:算正當娛樂就對了 08/05 13:41
194F:推 Docy:看Darth大的推文當娛樂也是不錯 XD 08/05 13:44
195F:→ Docy:不過那些▁後不理的人都哪去了 08/05 13:49
196F:→ antler:我看不懂"__後不理", 我老了~ 08/05 13:50
197F:→ phantomli:論比例原則只適用在憲法與行政法太狹隘~既是一般法律原 08/05 14:31
198F:→ phantomli:則,就不只在有具體條文的地方才有適用~另私人團體間的 08/05 14:32
199F:→ phantomli:自治管理行為仍有斟酌餘地。不過這些都非板主發文原意。 08/05 14:32
200F:→ phantomli:板主的管理行為、界線寬嚴與否,眾板友自得各抒己見。但 08/05 14:34
201F:→ phantomli:扯到法律用語、見解,已漸離題,無益於板務運作。 08/05 14:35
202F:推 afria:推 洗地說 XDDDD 08/05 15:06
203F:推 leprosy:所以有結論了嗎? 08/05 16:36
204F:推 icevenus:站規都難遵守了講法律干聽屋!?XD賴皮你說有沒有不發文會 08/05 17:20
205F:→ icevenus:死的病? 08/05 17:21
206F:推 osman70:我覺得用匿名帳號根本沒礙到誰,在網路上發文本來就有隱密 08/05 18:35
207F:推 antler:對啊,這篇文從頭到尾就是在說用暱名帳號啊,孩子你還好吧 08/05 18:36
208F:→ osman70:性大家才敢暢所欲言啊,否則規定每個人放身家照片好了 08/05 18:37
209F:推 djboy:說實話,網路上所謂的隱私,己經愈來愈薄弱了,甚至沒有 08/05 22:38
210F:推 syl0602:哇!戰起來了耶~os大 這篇就是在鼓勵大家多用匿名帳號啊= = 08/05 23:19
211F:→ syl0602:"也許有人想私下回信不想回公開版面~也不想轉版主代寄"<== 08/05 23:19
212F:→ syl0602:這句也超爆笑的 這麼怕就不要想po在公開版面啊 不在ptt發 08/05 23:20
213F:→ syl0602:文會死掉嗎? 還是你家問題非ptt婚姻版無解? 莫名奇妙嘛~ 08/05 23:21







like.gif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icon.png[問題/行為] 貓晚上進房間會不會有憋尿問題
icon.pngRe: [閒聊] 選了錯誤的女孩成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張
icon.png[心得] EMS高領長版毛衣.墨小樓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龍隔熱紙GE55+33+22
icon.png[問題] 清洗洗衣機
icon.png[尋物] 窗台下的空間
icon.png[閒聊] 双極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車]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門
icon.png[討論] 能從照片感受到攝影者心情嗎
icon.png[狂賀] 賀賀賀賀 賀!島村卯月!總選舉NO.1
icon.png[難過] 羨慕白皮膚的女生
icon.png閱讀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問題] SBK S1安裝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舊woo100絕版開箱!!
icon.pngRe: [無言] 關於小包衛生紙
icon.png[開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簡單測試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執行者16PT
icon.png[售車]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戰33 LV10 獅子座pt solo
icon.png[閒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購教學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產版官方照無預警流出
icon.png[售車] Golf 4 2.0 銀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籃汽座(有底座)2000元誠可議
icon.png[問題] 請問補牙材質掉了還能再補嗎?(台中半年內
icon.png[問題] 44th 單曲 生寫竟然都給重複的啊啊!
icon.png[心得] 華南紅卡/icash 核卡
icon.png[問題] 拔牙矯正這樣正常嗎
icon.png[贈送] 老莫高業 初業 102年版
icon.png[情報] 三大行動支付 本季掀戰火
icon.png[寶寶] 博客來Amos水蠟筆5/1特價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鮮人一些面試分享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麒麟25PT
icon.pngRe: [閒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創漫畫翻譯
icon.pngRe: [閒聊] OGN中場影片:失蹤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問題] 台灣大哥大4G訊號差
icon.png[出售] [全國]全新千尋侘草LED燈, 水草

請輸入看板名稱,例如:iOS站內搜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