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ser1 (马赛不克)
看板marriage
标题[公告] 不要再假借别人帐号发文了。
时间Wed Aug 4 18:04:41 2010
谁的帐号发的就算谁的,要是再让我在内文里看到
「这是借朋友的帐号发的,芭乐芭乐芭乐芭乐芭乐.....」
等狗屁不通的理由,帐号一律水桶半月该文劣退。
匿名帐号 matrimony 还住在牠的畜舍里,还活着没有死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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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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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4.182.114
1F:→ daytime:板主不是请假.... 08/04 18:06
2F:推 antler:真是太辛苦了~家族旅行中还要兼管版... 08/04 18:06
3F:→ daytime:怕一回来就看到失控的板面吧XD 08/04 18:06
4F:→ loser1:明天才去香港。 08/04 18:07
5F:→ antler:是太早请了吗 08/04 18:08
惯例出国前多请一天整理家当。
6F:→ sashay:假请假真钓鱼,不过匿名帐号那句实在太好笑XD 08/04 18:09
7F:→ sashay:突然想到...那用匿名发文的是畜牲吗...囧> 08/04 18:09
不,只是叫畜牲咬文章贴在墙上而已。
※ 编辑: loser1 来自: 211.74.182.114 (08/04 18:10)
8F:推 leprosy:大推版主 08/04 18:34
9F:推 geartrains:推芭乐芭乐芭乐芭乐芭乐XDDDD 板主辛苦啦 08/04 18:43
10F:推 jungpinwu:每次版主请假都会有事,到底是巧合还是? 08/04 18:53
11F:推 yhhy:大推版主 实在很讨厌看到那句话,怕人知道就不要PO不要问.. 08/04 19:08
12F:推 sl613:强者我xx吗 XD 08/04 19:12
13F:推 ch0658:芭啦芭芭芭~ 08/04 19:37
14F:推 seay:最好笑的是,最後本人都还是冲出来回应XD 08/04 19:56
15F:推 antler:冻麦着拉~ 08/04 19:59
16F:推 spearsea:真的 08/04 20:02
17F:推 jun197903:有时候看到.借朋友帐号发的文章就会自动跳过.因为回了也 08/04 21:29
18F:→ jun197903:不知道本人看不看的道. 08/04 21:29
19F:嘘 qcandyfloss:万一人家就是没有PTT帐号呢??这规定会不会太不合理啊 08/04 22:43
20F:→ qcandyfloss:借帐号PO文就劣退加水桶~会不会太滥权了~ 08/04 22:44
21F:推 djboy:楼上qcandy网友,看看置底文,文章内容自己负责,就是规矩 08/04 22:46
22F:推 uwmtsa:站方本来就禁止共用帐号,搞不清楚状况是在鞭三小朋友啊 08/04 22:54
23F:→ djboy:刚试了一下,ptt没有拒绝新帐号的注册。 08/04 22:56
24F:→ uwmtsa:不要劣退,报到站方看会不会砍帐号好了 08/04 22:58
25F:推 utt1416:想po文没帐号是不会注册一个吗?这很难吗?=.=+ 08/04 22:58
26F:→ uwmtsa:没PTT帐号就别上PTT发文啊,得了不发文会死的病吗? 08/04 23:14
27F:推 tompy:嘘的先看一下站规 搞不清楚状况 08/04 23:16
28F:推 fdav:应该可以从权看看吧?也许有人想说借帐号发文就可直接回覆推 08/04 23:21
29F:→ fdav:文跟回文,"讨论"起来比较有效率。匿名id的弹性就没这麽大 08/04 23:22
30F:→ fdav:是说最近的例子倒不是这麽正面就是~ XD 08/04 23:24
31F:推 marke18:版主大好\⊙▽⊙/ 08/04 23:27
32F:推 equation:版主我越来越欣赏你了 (大心) 08/04 23:34
33F:→ uwmtsa:从什麽权啊?那麽爱发不会自己注册一个帐号吗? 08/04 23:40
34F:→ uwmtsa:借帐号不讲人家会知道吗?还事先声明不是想免责吗? 08/04 23:40
35F:→ uwmtsa:爱借帐号就不要怕死 08/04 23:41
36F:→ leprosy:大推版主 08/04 23:42
37F:推 saluawu:推一个:p 08/04 23:56
38F:→ fdav:当然是自己注册帐号来不及,很多版面也都有发文限制的情况下 08/05 00:06
39F:→ fdav:才会去借朋友帐号吧 (当然是经过允许的,偷用的就不讨论了) 08/05 00:07
40F:→ fdav:如果讨论下来没甚麽大问题,代po有这麽不可饶恕吗?何况板友 08/05 00:08
41F:→ fdav:想嘘就嘘,要开骂也不手软。代po的人也没有免到什麽责吧。 08/05 00:10
42F:→ fdav:说一声是帮忙代po值得大家动怒也真是............开了眼界 08/05 00:11
43F:→ fdav:而且只是提个建议,这也是很多人会想请朋友代po文的考量。 08/05 00:17
44F:推 uwmtsa:站方有规定,板主有公告,按照游戏规则来玩有这麽难吗? 08/05 00:18
45F:推 icevenus:给loser一个赞 08/05 00:20
46F:→ uwmtsa:那一行文有这麽不可饶恕吗?张爸文有这麽坏吗? 08/05 00:20
47F:→ icevenus:得了不发文会死的病XDD也给uwmtsa一个赞好了(一直笑) 08/05 00:21
48F:→ uwmtsa:硬凹文化存在一天,社会就很难进步喔~~~这也是提个建议罗 08/05 00:21
49F:→ uwmtsa:本板的发文限制已经够低了,而且还降过喔 08/05 00:24
50F:→ fdav:我只觉得,如果要追究发文责任归属,那就看发文id而已。 08/05 00:27
51F:→ fdav:内文说不说是不是代po也无妨吧。毕竟讨论大家也是针对内容 08/05 00:27
52F:→ fdav:来推嘘或鞭或拍 XD 实质根本就没有"免责"的情况。再说匿名帐 08/05 00:29
53F:→ fdav:号本质也是代po吧。只是版主可以先审核而已。而代po的人愿意 08/05 00:30
54F:推 strman:版主没阻止代po吧 想po还是可以po阿 只是水桶一阵子而已 08/05 00:31
55F:→ strman:如果真的不代po会很严重很严重 那水桶一下也有价值阿 08/05 00:31
56F:→ fdav:帮忙,也是自己了解发文内容。真出了乱子也是找他。责任归属 08/05 00:32
57F:→ fdav:也很清楚。所以我是的确不懂大家对内文写是代po有啥好不爽? 08/05 00:33
58F:→ fdav:就我来看,请朋友代po跟用匿名帐号性质是一样的而已。 08/05 00:33
59F:推 saluawu:明明就差很多... 08/05 00:40
60F:推 ghlv2000:谁跟你一样性质了 08/05 00:55
61F:推 brillante:还有一个解套方法啊,不要「代贴」,但是「代为陈述」不 08/05 01:04
62F:→ brillante:就好了?经典范例:我有一个朋友blah blah...... 08/05 01:05
63F:→ brillante:既然是朋友,那就认真消化一下对方的问题再来帮问顺便抒 08/05 01:05
64F:→ brillante:发一下感想不就好了。:p 08/05 01:05
65F:推 buonarotti:又不是要救人救火 有急迫到无法等待注册成功再po? 08/05 01:28
66F:→ buonarotti:何况救人救火好像也不是这个版管辖的... 08/05 01:28
67F:→ buonarotti:代为陈述也只是流於八卦居多 08/05 01:29
68F:推 supertako:本来就有规定不能共用帐号了 需的搞不清楚状况= = 08/05 01:29
69F:→ supertako:更何况本板有匿名帐号 根本没有帐号限制的问题阿 08/05 01:29
70F:→ buonarotti:如果朋友今天就要去抓奸 那还有点意思=.= 08/05 01:30
71F:推 brillante:b大,我在反讽......orz 08/05 01:55
72F:推 brillante:还有一招,代贴的话就请朋友请板主用匿名帐号贴啊XD 08/05 01:58
73F:→ ShiningRuby:有些人请朋友代po又不希望人家回信到朋友信箱,那真的 08/05 02:30
74F:→ ShiningRuby:完全没必要请人代po,用公用匿名id效果一样啊 08/05 02:31
75F:推 charleen:板大赞啦!我挺板主一票XD.有问题自己Po最清楚^_^ 08/05 03:12
76F:推 sharpshoot:b大+b大=bibi大 08/05 04:14
77F:推 syl0602:推! 每次有我朋友巴拉巴拉文 版友给建议後 代po又回答得不 08/05 04:47
78F:→ syl0602:清不处 要po自己po 怕就用匿名 照着版规走 很难吗? 08/05 04:48
79F:→ syl0602: 楚 08/05 04:48
80F:→ kusakapt:对啊,有匿名帐号自己po就好了,干吗请朋友代po..... 08/05 04:59
81F:→ kusakapt:流於八卦成分居多+1 08/05 04:59
82F:推 osman70:真不通情理耶,有些人会因此闹家庭革命耶 08/05 08:06
83F:→ antler:都已经有昵名帐号了~是要闹啥家庭革命~借朋友的ID不是更此 08/05 08:07
84F:→ osman70:照说应该要嘘一下,但是我不敢嘘版主(逃) 08/05 08:07
85F:→ antler:地无银三百两. 08/05 08:07
86F:推 jaky11:就算不能发文 可以写信给板主 一堆奇怪理由 08/05 08:25
87F:→ antler:qcandyfloss,你是要嘘什麽,没帐号不能随便注册个帐号写信 08/05 08:37
88F:→ antler:请版主用昵名帐号代PO吗,没有通过MAIL认证的帐号也是可以 08/05 08:37
89F:→ antler:有写信权限的. 有多难吗, 君不见张爸ID满天飞啊~ 08/05 08:38
90F:→ antler:刚试了一下,现在新帐号没MAIL认证前,只有写信给站方的权限 08/05 08:47
91F:→ antler:那就请朋友去信请版主用昵名帐号PO,不好吗? 08/05 08:47
92F:推 Docy:反正有人就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全ptt他最大,想怎样就怎样 08/05 09:32
93F:→ Docy:想用朋友的ID还不准当然会生气啊 :p 08/05 09:32
94F:推 qcandyfloss:anlter 注册真的很难 免费信箱无法注册 08/05 10:34
95F:→ qcandyfloss:也许一辈只有那次会上PTT何必浪费站方资源重新注册 08/05 10:35
96F:→ qcandyfloss:当然被借的帐号发文违反板规 当然依版规处理~ 08/05 10:37
97F:推 Docy:那就借帐号寄信给匿名id啊,这很难吗? 08/05 10:38
98F:推 uwmtsa: 就不要上PTT发文啊,这很难吗? 08/05 10:39
99F:推 yiyi015:我觉得文章内容没有违反版规 不管他是用谁的帐号发文 08/05 10:40
100F:→ qcandyfloss:也许有人想私下回信不想回公开版面~也不想转版主代寄 08/05 10:40
101F:→ yiyi015:都不该被水桶 更别说是劣退了(  ̄ c ̄)y▂ξ 08/05 10:40
102F:推 jaky11:看看文责自负那篇吧 那篇写的很详细阿.... 08/05 10:42
103F:→ qcandyfloss:推楼上~这跟独裁没两样~完全违反比例原则 08/05 10:42
104F:→ Docy:yiyi大是提醒板主要把这一条列入板规内的意思吗?覆议 08/05 10:42
105F:→ antler:再拗啊~这你家吗 08/05 10:43
106F:→ Docy:如果是qcandyfloss大说的情况,请花钱请谘询比较好。 08/05 10:43
107F:→ antler:推uwmtsa: 就不要上PTT发文啊,这很难吗? 08/05 10:44
108F:→ Docy:把板众当什麽啊,给意见还要私下回,有给钱吗? 08/05 10:44
109F:→ jaky11:比例原则跟这事情有啥关系 08/05 10:44
110F:推 yiyi015:这麽重的罚则 如果要实施 当然要列入版规啊=.= 08/05 10:45
111F:→ antler:可否不要没读通,又爱卖弄法律名词? 08/05 10:45
112F:→ Docy:所以我附议啊......是该列入板规。 08/05 10:46
113F:推 qcandyfloss:我不懂的是 代po的严重点、问题性?禁止目的为何???? 08/05 10:46
114F:→ jaky11:自己事情自己讲 为何要托给第三者 然後第三者又不清不楚的 08/05 10:47
115F:→ antler:你可以针对你提出的疑问点,去写一篇博士论文就会懂了 08/05 10:47
116F:推 yiyi015:每一条法律 背後都有他麽目的 目的性严重性都该清楚明示 08/05 10:47
117F:→ qcandyfloss:anlter大 那请你解释一下比例原则哪里有用错了?? 08/05 10:48
118F:→ yiyi015:大手一挥为反而反为挺而挺 真的是非常没意义...( ︶︿︶)_ 08/05 10:48
119F:→ yiyi015:比例原则用大炮打小鸟 水桶劣退很明显是超级大炮啊 08/05 10:48
120F:→ antler:我为什要解释啊你有付我钱吗,你自己不会手动查奇摩知识吗 08/05 10:49
121F:→ antler:有人拿枪逼你们来吗 08/05 10:49
122F:推 yiyi015:婚姻版应该不是什麽私人家族聚会的版吧(._.?) 08/05 10:50
123F:→ uwmtsa:本就不该水桶啊 共用帐号砍id比较快 08/05 10:51
124F:推 qcandyfloss:恩 你解释不出来没关系~谢谢你我会查知识+的~ 08/05 10:51
125F:→ antler:真是懒的令人叹为观止~ 08/05 10:52
126F:→ antler:只会为反对而反对,没做功课又歪理一堆,还烂用卖弄法律名 08/05 10:53
127F:→ uwmtsa:我不懂的是 要发文又不肯注册的必要性?死要发文目的为何??? 08/05 10:53
128F:→ antler:词,只是愈见可笑.你不在这里借朋友ID发文是会死吗 08/05 10:53
129F:→ uwmtsa:没帐号就别发文啊,不然注册帐号的意义又在哪里?下棋吗? 08/05 10:54
130F:推 yiyi015:antler大 不要只是拼命说别人为反而反 自己却吝於提出见解 08/05 10:54
131F:→ yiyi015:比例原则用的并没有错 这麽粗浅的名词也不算卖弄吧XD 08/05 10:54
132F:→ jaky11:自己的事为啥要叫人代PO可以解释一下吗?? 08/05 10:56
133F:→ uwmtsa:其实我主张连匿名帐号也取消啦,免得芭乐芭乐芭乐芭乐芭乐~~ 08/05 10:56
134F:→ antler:你们两个都得去重修了拉~还没错?!这你们家啊 08/05 10:56
135F:推 qcandyfloss:没关系谢谢antler大 就当我卖弄好了~(笑) 08/05 10:57
136F:→ Docy:推uwmtsa,根本不该水桶→应该要砍帐号。这已经不是板规问题 08/05 10:57
137F:推 djboy:如果你连花时间注册都不愿意,表示这件事情根本不重要。 08/05 10:57
138F:→ uwmtsa:列入板规很好啊,免得有漏洞好钻 08/05 10:57
139F:→ Docy:板主才只有劣退真的不合比例原则。 08/05 10:57
140F:→ djboy:比例原则喔……每种情况下的比例原则均不相同,每个人也不同 08/05 10:58
141F:推 antler:推共砍帐号~ 08/05 10:58
142F:→ qcandyfloss:yi大没关系的 真的懂公法一看就知道了~吵起来不值得 08/05 10:58
143F:→ djboy:唉~~~看看某版为了简称大战;这里是bbs,不是法院啊~~~ 08/05 10:58
144F:→ Docy:真的懂ptt的规定,就知道这跟本就该砍帐号。 08/05 10:59
145F:→ Docy:为这种事情吵真是太不值得。 08/05 10:59
146F:→ antler:是啊,多希,真不知道这两个人是在番什麽,还自我感觉良好 08/05 10:59
147F:→ uwmtsa:我来当检举魔人好了,专门检举共用id,爱代po的不怕麻烦就来 08/05 10:59
148F:→ Docy:在ptt上用别人的id跟现实生活中用别人的身份证、名字一样的意 08/05 11:00
149F:→ uwmtsa:真的懂公法连站规都不查一下就来战,那还真是够强的了 08/05 11:00
150F:→ Docy:思。根本就是要砍掉的,还需要什麽解释? 08/05 11:00
151F:→ Docy:这样还敢说自己懂公法,真是笑死我了 08/05 11:01
152F:推 qcandyfloss:共用ID跟代PO似乎不太一样??~A大我知道你法律强很厉害 08/05 11:01
153F:→ uwmtsa:多吸身份证借我去开个户好吗?我最近想贷款买房..... 08/05 11:02
154F:→ Docy:自己把bbs当作私人俱乐部还说别人把看板当作家族聚会 08/05 11:02
155F:→ antler:请不要把别人的话加以简辑好吗,且常识大家都懂,不用什麽法 08/05 11:03
156F:→ Docy:u大,你应该跟qcandy大这样有代po精神的人借才对吧。 08/05 11:03
157F:推 djboy:谁知道是「共用ID」还是「代PO」?如何分辩? 08/05 11:03
158F:→ uwmtsa:抬头看一下标题再战 08/05 11:03
159F:→ antler:律强. 不要再拗了拉~ 版主有没有带电脑去香港拉 08/05 11:03
160F:→ djboy:若是了解法律的攻防,自己脑袋先演练一下,不就知道结果了~~ 08/05 11:04
161F:→ jaky11:那你自己事情为啥要叫别人代PO??????????????????????? 08/05 11:04
162F:→ uwmtsa:我不懂公法,怕跟不熟的人借了整栋房子被A走XD 08/05 11:04
163F:→ djboy:版主会有电脑用,不过可能上不了bbs~~~ 有些地方会被挡 08/05 11:04
164F:推 Docy:那跟我就更别想了,我跟我老公的id都分开的~~ 08/05 11:05
165F:→ uwmtsa:最好他被挡,不然这篇马上又要锁文了,不好玩XD 08/05 11:06
166F:→ uwmtsa:多吸好冷漠 T.T 08/05 11:06
167F:推 echo0520:觉得帐号很难申请,一定要在ptt发文吗?其他网路论坛都是 08/05 11:47
168F:→ echo0520:假的吗?我是搞不清楚代po的点为何。若如fdav大说的很 08/05 11:48
169F:→ echo0520:很紧急的事情怎麽会要po版呢?还要花时间写,不如打110 08/05 11:49
170F:→ echo0520:另一位q版友不想为了只上一次站浪费官方资源很好心,但 08/05 11:50
171F:→ echo0520:到底是为了什麽一定非到ptt写不可?我很好奇 08/05 11:51
172F:推 DarthSidiou:没读通又卖弄法律名词 的确是很好笑 08/05 12:10
173F:→ DarthSidiou:比例原则是宪法与行政法共通的一般法律原则 宪法第 08/05 12:11
174F:→ DarthSidiou:23条及行政程序法第7条定有明文 然宪法之比例原则所适 08/05 12:11
175F:→ DarthSidiou:用之主体 限於国家与私人间 而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 08/05 12:12
176F:→ DarthSidiou:则是在行政主体与私人间适用 除了宪法上第三人效力理 08/05 12:13
177F:→ DarthSidiou:论与行政程序法第16条委托行使公权力之私人间 08/05 12:14
178F:→ DarthSidiou:原则上私人与私人间并无比例原则适用 版主管理 08/05 12:14
179F:→ DarthSidiou:版务系与ptt间成立一无偿委任契约 仅需负具体轻过 08/05 12:15
180F:→ DarthSidiou:失责任(与处理自己事务为相同之注意)即可 至其裁量 08/05 12:15
181F:→ DarthSidiou:判决是否得当 自有版务科层节制 退万步言之 08/05 12:16
182F:→ DarthSidiou:版主依版规限制发言人之资格 与国家公权力之行使 08/05 12:17
183F:→ DarthSidiou:C本不相干 遑论有比例原则适用之可能 08/05 12:17
184F:→ DarthSidiou:要讲比例原则的操作 宪法、行政法 大法官释字念完 08/05 12:19
185F:→ DarthSidiou:再来现 加油 好吗 08/05 12:19
186F:推 antler:DarthSidiou大~您辛苦了~ 08/05 12:22
187F:→ DarthSidiou:我已经指教完了 那位讲可以用比例原则的要不要出来 08/05 12:22
188F:→ DarthSidiou:洗地 08/05 12:22
189F:→ uwmtsa:__後不理 08/05 12:24
190F:→ spock2230:板主早在昨天就已经修正板规 有意见者建议向小组长反映 08/05 13:01
191F:→ spock2230:在这里争执法律术语对解决此事无助。 08/05 13:02
192F:推 DarthSidiou:我没争执呀 看到乱用法律用语的电一下是我的兴趣XD' 08/05 13:20
193F:→ uwmtsa:算正当娱乐就对了 08/05 13:41
194F:推 Docy:看Darth大的推文当娱乐也是不错 XD 08/05 13:44
195F:→ Docy:不过那些▁後不理的人都哪去了 08/05 13:49
196F:→ antler:我看不懂"__後不理", 我老了~ 08/05 13:50
197F:→ phantomli:论比例原则只适用在宪法与行政法太狭隘~既是一般法律原 08/05 14:31
198F:→ phantomli:则,就不只在有具体条文的地方才有适用~另私人团体间的 08/05 14:32
199F:→ phantomli:自治管理行为仍有斟酌余地。不过这些都非板主发文原意。 08/05 14:32
200F:→ phantomli:板主的管理行为、界线宽严与否,众板友自得各抒己见。但 08/05 14:34
201F:→ phantomli:扯到法律用语、见解,已渐离题,无益於板务运作。 08/05 14:35
202F:推 afria:推 洗地说 XDDDD 08/05 15:06
203F:推 leprosy:所以有结论了吗? 08/05 16:36
204F:推 icevenus:站规都难遵守了讲法律干听屋!?XD赖皮你说有没有不发文会 08/05 17:20
205F:→ icevenus:死的病? 08/05 17:21
206F:推 osman70:我觉得用匿名帐号根本没碍到谁,在网路上发文本来就有隐密 08/05 18:35
207F:推 antler:对啊,这篇文从头到尾就是在说用昵名帐号啊,孩子你还好吧 08/05 18:36
208F:→ osman70:性大家才敢畅所欲言啊,否则规定每个人放身家照片好了 08/05 18:37
209F:推 djboy:说实话,网路上所谓的隐私,己经愈来愈薄弱了,甚至没有 08/05 22:38
210F:推 syl0602:哇!战起来了耶~os大 这篇就是在鼓励大家多用匿名帐号啊= = 08/05 23:19
211F:→ syl0602:"也许有人想私下回信不想回公开版面~也不想转版主代寄"<== 08/05 23:19
212F:→ syl0602:这句也超爆笑的 这麽怕就不要想po在公开版面啊 不在ptt发 08/05 23:20
213F:→ syl0602:文会死掉吗? 还是你家问题非ptt婚姻版无解? 莫名奇妙嘛~ 08/05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