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donez (如夫人不如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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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心情] 離婚後的不甘心
時間Wed Mar 11 09:44:24 2009
許多板友說要爭取監護權,但我覺得可能沒那麼容易。
看原文的感覺是在離婚協議中,女方已將子女監護權讓與給男方。
在這種情況下,要改定監護權需有以下情況作為前提:
(1) 該協議不利於子女者;
(2) 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他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者
(3) 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
原文看不出來有這些情況。
再者,若女方欲提出改定監護權之訴,女方必須舉證有符合上述情況的事實。
所以,簽離婚協議的時候千萬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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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rdonez 來自: 220.229.243.98 (03/11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