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DYfans (甜心泡芙)
看板marriage
標題Re: [苦惱] 支不支持姊姊提告? (外遇)
時間Wed Nov 19 19:39:46 2008
※ 引述《Dinjang (DD)》之銘言:
: 提供一些法律相關的資訊
: 1. 能不能只告通姦的對象?
: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本文規定,告訴乃論之罪,
: 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
: 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稱之為「告訴之主觀不可分原則」。
: 以假如提起告訴,不能只告配偶或只告與其相姦之人,
: 這是因為告訴係對於犯罪事實為之
: 並非對於特定之犯人為之,因之,告訴權之行使,
: 僅就該犯罪事實是否告訴有自由決定之權,
: 並非許其有選擇所告訴之犯人之意。
: 結論: 不能只告通姦的對象 你姐若是原諒老公等於也是原諒對方
刑事訴訟分公訴和自訴
公訴就是檢察官是當事人 又可分告訴和告發
你姊是通姦罪告訴權人 第239條告訴不可分已經有板友解釋過了
要告就得先生和狐狸精一起告 不過對先生可以嗣後單獨撤回
如果你姊只想告狐狸精 用自訴最佳
因為自訴程序不準用239條 就是沒有主觀不可分
可以只告狐狸精 不用一開始把老公扯進去再撤回
但是自訴人自己就是當事人 檢察官不是當事人
檢察官是可以協助啦 不過自己的律師應該就夠用了
結論就是 想兩個一起告就去告訴
單獨告狐狸精就自訴 至於單獨告老公.....就沒辦法了
你還是勸你姊醒醒吧 怎麼樣做對她最有利大家都說了
就算是自訴只告狐狸精 法院審理時老公還是得出庭
不管怎樣只會把關係弄得更僵
雖然知道法律有怎樣的途徑
女人還是多為自己打算拿錢最實際阿
: 2. 通姦罪的告訴期間有多長?
抓到一次證據就是六個月
再有新證據告訴期間亦重新起算
現在已經有不用"捉姦在床"勝訴的判決了
日記阿 簡訊阿 出入賓館房屋的照片都可
: 3. 通姦罪一經原諒,則依法喪失告訴權,原諒後反悔亦同。
這真的要小心 如果有證據顯示你姊原諒過
像書面字據.錄音....就不能提訴了
這裡學說大力反對 難道原諒對方一次
之後千百次甚至換人外遇都不能告嗎?
不過判例是這樣說
如果只是對配偶外遇不作聲 未明示原諒就不算宥恕喔
所以已婚的大家就算想原諒對方也不要說
千萬不要留下宥恕的證據 對自己最有利
如果念頭一轉想告了隨時可提訴
通姦除罪化會先過還是先廢棄舊判例就不得而知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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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UDYfans 來自: 118.169.230.24 (11/19 19:45)
1F:→ spock2230:未抓姦在床而判妨礙婚姻勝訴 是引用刑法239條通姦罪嗎? 11/19 19:48
2F:→ spock2230:還是引用240條的和誘?? 和誘的話 是不需要抓姦在床啦... 11/19 19:49
3F:推 akakapo:看到刑訴我就先暈了。感謝您們幾位的分享。 :) 11/19 19:51
4F:→ JUDYfans:是239 因為還是可以證明有通姦 240是配偶跑出去不回家吧 11/19 19:51
5F:→ spock2230:嗯 沒有直接證據的話 要看間接證據的證據力夠不夠 11/19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