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45 (!H45)
看板logic
標題Re: [請益] 被強暴與得性病(字義的澄清)
時間Wed Apr 4 00:46:43 2007
※ 引述《kylechen (kyle)》之銘言:
: ※ 引述《b9108018 (我的小天使不見了)》之銘言:
: : 首先,我們得知道「活該」是什麼意思。
: : 在《國語辭典簡編本》網路版(ver 1.0)中說明:活該,是罪有應得的意思。
: : 你認為我舉的例子是有破綻,那是因為我並沒有澄清「活該」這個有爭議的詞義,
: : 而因為原論證就用「活該」這個字,所以我在批評類比論證的效力時,便在例子中
: : 保留了這個字。
: : 活該成立的條件並非是「有能力避開危險或降低危險發生率卻不去做」,而是行為者
: : 有不道德的行動,且行為者因此行動而導致了對他自己不利的後果,這樣的後果成為
: : 對行為者的懲罰,在此我們才說行為者活該。
: : 對於這個例子:"期末考了還不看書 被當活該!!"
: : 可以說是罪有應得,身為學生修習課程,卻不努力使自己獲得相關的知識,一來不重
: : 視老師備課的用心、二來殘害閱卷者的眼睛、三來浪費用來繳學費的錢、四來更是浪費
: : 自已的時間,前三者對父母、師長是傷害,傷害他人是不道德的行為,說罪有應得不為
: : 過。
: : 我在最後一段已經明說,我們不會說「銀行被搶活該」,銀行開門營業又不犯罪,怎麼
: : 會罪有應得?被搶當然是無辜!它開門是為了營業,又不是為了被搶,它地點固定,稍稍
: : 觀察幾天還說不定真給歹徒觀察到了搶劫的機會,即使銀行疏於防範,而導致被搶,銀行
: : 也肯定是無辜的。
: : 走在路上也不犯罪,如何說是罪有應得?何況怎麼證明「被強暴者並無曾經試圖避開危
: : 險」?而且「並無曾經試圖避開危險」能證成活該嗎?假設活該是依照kylechen所給的
: : 定義:「有能力 避開危險或降低危險發生率」假如事發地點是他走了十幾年的路,而且
: : 這些年來從沒發生過大大小小的案件,當天只是如往常一般地走著,事情就這麼發生了,
: : 如果他今天能知道會被強暴他就一定會避開(俗稱的強暴意指在被害人不願意的情況下,
: : 被強制性交),我們能說他因為沒有試圖繞過危險(的地點)因此活該?
: : 再談嫖妓而得性病好了,如果從「活該是罪有應得」的定義來談,可能要說是活該還有
: : 得爭,但這如果要按照kylechen所定義的活該來講,應該是最不能被翻案的了。因為嫖妓
: : 的目的應該是為了「解決性需求」,但解決性需求有一個最最最保險的方式,就是靠雙手
: : 或情趣工具,保證不管多少次都不會得病。跟這兩個方法比起來,戴保險套去嫖妓者,根
: : 本不能說是「有能力避開危險或降低危險發生率」,反而是明知道用嫖妓來解決性需求有
: : 得性病的危險,卻不用較好的方法(如雙手或情趣工具),反而甘願冒著得性病的危險去嫖
: : 妓。從kylechen的定義來講,這真的是活該耶!
: : 但若從公認的定義來談,也就是活該是罪有應得這點,就得先證明「因為嫖妓是不道德的
: : 行動,因此得性病是對嫖妓者的懲罰。」關於這一點我目前還想不到怎麼證明。有興趣者
: : 可以試著論證看看。
: : P.S.1 附上國語字典定義「活該」的網址:http://0rz.tw/e42yo
: : P.S.2 最近剛改完第一次段考的考卷(跟同學協議大考分成四次).....閱卷過程對我來說
: : 是種傷害囧rz
: 如果活該是您所說的含意 含有道德上的批判
: 那麼你的推論是毫無疑問的正確
: 可是正如同您有附上國語字典定義一般
: 這裡 http://0rz.tw/3e2zl 有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說明
: 活該是
: "應該。有無法避免或不值得同情的意味。
: 如:造成今天這樣的局面,他活該如此!"
: 這個解釋就比較接近我所定義的活該了
: 我們現在先不要討論哪本辭典才是王道
: 今天你家門沒關 全家就出去
: 回來發現東西被搬光光了
: 如果人家知道遭小偷是因為門沒鎖
: 會不會覺得是你家活該?
: 就我的經驗 嘴巴不會講 心理總是會罵的
: 那麼你們不關門 如何能夠推導成罪有應得 願聞其詳
: 被強暴的風險 跟遭小偷的風險
: 都是不完美的世界 已經存在的東西
: 我覺得是一樣的
: 你既然知道要關門防小偷
: 為何不知道要少走夜路防色狼?
「關門防小偷」和「少走夜路防色狼」
這兩個不同的事情混為一談是不恰當的
關門這個動作和少走夜路這個動作,附帶的資訊就不同
關門防小偷:前提是一個房子有門有牆,除了門之外沒有其他可以輕易進入的通道
顯然地,如果把唯一的門給關起來,那麼小偷就很難進入房子內
少走夜路防色狼:前提是夜路的色狼比白天路的色狼還要多
顯然地,只要少走夜路,多走白天路,那麼遇到色狼的機率就減少
好啦....問題是,前提本身就不太成立,夜路的色狼真的比白天路的色狼還多?
白天的公車色狼也很多啊
然後,下一個問題是,能走白天路的話,誰還會想要走夜路?
就是沒辦法走白天路才會去走夜路啊
這個和關門這種輕易能辦到的事情怎麼能混為一談
我想說的就是,關門防小偷並不能推論到少走夜路防色狼
既然如此,不關門遭小偷活該,又怎麼能推論走夜路遇到色狼就是活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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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5.205.85
1F:推 buganini:[亂入] 光天化日之下的防禦效果比較好 04/04 08:44
2F:→ buganini:所以淨效果是晚上比較危險 04/04 08:45
3F:→ buganini:[亂入2] 通通閹掉就對了 *flee* 04/04 08:45
4F:推 H45:好,走在晚上的路上比較危險我同意 04/04 11:30
5F:推 b9108018:那不是推論,是類比... 04/04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