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orqios (不能發廢文!絕對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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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不可譯與自覺的語言意識
時間Tue Aug 26 13:27:37 2025
不可譯與自覺的語言意識
//文藝報 //李偉長
☑
因為寫一篇關於《小人物日記》的文章,重新讀到了錢鍾書先生關於此書的一條札記。「
餘一九三六年夏遊巴黎,行篋未攜英文小說,偶於舊書肆得The Diary of a Nobody,姑
購歸閱之,歎為奇作,絳亦有同好……V.S.Pritchett復作文張之,知者稍多矣。(John
Betjeman謂T.S.Eliot亦喜此書。)近日圓女方取讀,因復披尋,益驚設想之巧,世間真
實情事皆不能出其範圍。」這次重讀,意外勾起了我對錢先生在札記中提到的三個人的好
奇心:
V.S.Pritchett(普利切特)、
John Betjeman(貝傑曼)和T.S.Eliot(艾略特)
,艾略特大家都熟悉,另外兩個人是誰?他們具體寫過什麼?錢鍾書提起他們,僅僅是因
為《小人物日記》嗎?
我便去搜索V.S.Pritchett(普利切特)和John Betjeman(貝傑曼)兩位作家的相關資料
,意外地引發了我對文學翻譯的困惑。
普利切特先生是英國小說家、隨筆式評論家,生於20世紀初,在英美文學世界有著相當的
地位。他有一篇
短篇小說《The Saint》(聖徒),被選入了1983年出版的《50 Great
Short Stories》一書,同時入選的還有喬伊斯、海明威、福克納等文學大師的短篇傑作
。《聖徒》的第一句就引人注意:
「When I was seventeen years old, I lost my religious faith.」我試譯作:17歲時
,我的宗教信仰就破滅了。隨後我就發現,我的譯文並不準確。小說原文的遣詞造句頗有
講究,Lost一詞隱有迷失之意,譯成失去、喪失、破滅、幻滅等詞,都難以傳達出迷失的
意味。我的譯文顯然只是傳達出了表面意思,迷失之感找不到了。那譯出信仰破滅之外的
迷失之意有冇可能?還是只能忍受某種翻譯常見的遺失,是為不可譯的困境?
貝傑曼是英國桂冠詩人,授勳爵士,據說是最受英國讀者喜歡的桂冠詩人。此君行文風趣
,頗有自黑精神,
有一次把自己描述為 a poet and a hack。poet我們都知道是詩人,那
hack呢?顯然不能直接翻譯成駭客。結合貝傑曼爵士的寫作經歷,他寫詩,當過記者,還
寫維多利亞時代的建築評論,大致可意會為到處插一腳、東寫寫西搞搞,有點不務正業的
意思,有自嘲的感覺。具體用哪個詞語來對譯hack同樣成了我的困惑。儘管我約摸知道貝
傑曼要傳達出自嘲的意思,卻難以找到合適的漢語詞彙來準確表達。hack能否翻譯成王朔
筆下的「頑主」一詞?或者翻譯成古龍小說常用的「浪子」一詞,再或者上海話中的「模
子」?我依然不能確定。
畢竟從一種語言到另一種語言,翻譯歷來爭議很多。錢鍾書在談論林紓翻譯的文章中,就
譯字做過深入分析,他從《說文解字》關於「譯」的解析,談到「譯」、「誘」、「媒」
、「訛」、「化」等字一脈通連、彼此呼應。就翻譯實踐來看,徹底的完全的「化境」是
難以實現的,而翻譯的「訛」也是難以避免的,於是翻譯的「媒」或「誘」生成了新的理
解。翻譯會導誘一些人去學外文、讀原作,是觸發人們努力去接近原文的「媒」。正如好
的譯文會讓人忘記翻譯家的存在,只有糟糕的譯本才時刻讓讀者意識到譯者的「訛」,這
種事情並不少見。雖說由此產生的誤讀的確會生成另外的意義,但
顯然不能因為「誤讀」
本來可能導致的良好結果,而對因為翻譯造成的「誤讀」加以讚揚。然而完美的讓人意識
不到翻譯者身影的譯文,同樣是一種值得警惕的事情,那意味著目的語的使用達到了爐火
純青的地步,也意味著外文的語法結構被技術性地替換了。
進入世界文學,翻譯是必不可少的「媒」。我們今日讀到的現代漢語不是一開始就有的,
而是經歷了胡適、魯迅等文學大家的實踐而成。從一種語言的發展歷程來說,相對中國古
代文學史中唐詩、宋詞、元曲的時間跨度,所謂的現代漢語還不過百來年,還是幼兒期。
未來的現代漢語發展會呈現怎樣的變化,尚未可知。
一種語言的成熟與文學作品息息相關,甚至可以說,只有文學作品和作家才可能提純他所
屬民族的語言。胡適就曾提出「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今日之文言乃是一種半死
的文字」,「今日之白話是一種活的語言」,「白話可以產生第一流文學」等論斷,並且
身體力行,寫出第一部白話新詩集。翁貝托·埃科就討論過語言成熟與文學作品的關係,
他提醒人們試想,如果沒有但丁的《神曲》,今日的義大利語將不可設想。同樣難以想像
的是沒有莎士比亞劇作的英語。中國也一樣,且不論唐詩宋詞,單就現代漢語來說,如果
沒有胡適、陳獨秀和周氏兄弟的文學實踐,現代漢語的生長同樣難以想像。
莫言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讀者的這種焦慮,但是意外地加重了寫作者
們的
另一種負擔,即光寫得好還不夠,還要找到好的翻譯家把作品翻譯出去,甚至在極端
的情況下,翻譯得好比寫得好本身更重要。如此就陷入一種悖論,給人一種近乎荒唐的暗
示,即便漢語寫得不靈,但如果翻譯得好,同樣可以獲得進入世界文學的入場券。
現代漢語寫作的困境,或者說期望漢語寫作獲得世界性地位,不僅僅是文學本身的問題,
顯然也與現代漢語自身的發展現狀有關係。當前的漢語書面語並不成熟,甚至還顯得粗糙
乃至粗鄙。那種理想的剝離日常的現代漢語寫作的書面語,才是寫作者的長遠目標。探索
創新現代語法,重新結構詞語的秩序,創造新鮮的現代漢語,在先鋒小說盛行期,就有小
說家作過嘗試,譬如
孫甘露的小說語言,曾被王朔譽為上帝按著他的手寫出來的,至今仍
是文學語言的典範,富有現代性、形式精緻且富有力量。這是先鋒小說留給我們今日寫作
者的寶貴財富。韓少功的長篇小說 《馬橋詞典》,不妨也可以看作一個小說家就敘事語
言作出的可貴探索和重要收穫。相比較而言,當我們讀到今天不少北方小說家麻溜的敘述
文字時,不妨暗暗地追問,這是理想的現代漢語寫作嗎?
麻溜的原因在於,他們與日常語
言靠得如此之近,甚至可以直接拿來進入小說。而大部分南方作家在進行漢語寫作時,多
少得經歷一個方言思維翻譯到普通話的隱蔽過程。在早期新文學時期,靠近日常並不是問
題,新文學的發起者們甚至還提倡從日常出發。胡適1917年發表《文學改良芻議》,提出
了新文學的八條意見,其中就有一條:「寫作不避俗詞俗語」。問題在於,100年前提倡
文學語言日常化,為的是與陳舊的文言形式進行斷開。100年以後的今天,作為文學語言
,現代的形式已經確立。今天我們需要怎樣新鮮的現代漢語。寫作者的語言意識和文學實
踐讓現代漢語走了多遠?
1898年,尚在讀大學一年級的喬伊斯,就已經在構想他心目中理想的藝術語言。在一篇題
為《語言研究》的論文中,喬伊斯說這種藝術語言,應該是「超越獨立於索然無味的日常
語言之外,後者只能拿來表達全然呆板的事物,而我說的藝術語言可以從下列要素汲取養
分:某些激情套語裡蘊含的美、一些誇張字眼、一些連珠炮似的咒罵痛斥、文體風格各式
各樣的修辭比喻轉義,
但是這些手法絲毫不減損它內在的和諧,即便在情緒最為激烈的時
刻亦復如此」。值得注意的是,寫作這篇論文時的喬伊斯,還沒有開始寫日後奠定他作為
現代小說大師地位的任何一部作品。年輕的喬伊斯已經萌發了語言意識,即他要創造出區
別於現有文學語言的藝術語言。在他的創作中這都得到了驗證。喬伊斯刷新發展了英語文
學乃至英語這門語言本身。
一個作家的語言意識必須是一種自覺意識。金宇澄的長篇小說《繁花》不也是如此嗎?他
將傳統話本、滬語思維和現代漢語熔煉在一起,鍛造出了獨特又新鮮的小說語言,開創出
了別具一格的敘事範例,漢語寫作由此也獲得了新的補充。
從文學語言的生長性來說,作
家的寫作就是探知語言的邊界,並且嘗試拓展邊界,擴大語言的描述範圍。於作家而言,
貢獻新語言,其價值遠遠超過貢獻一堆故事,喬伊斯顯然就是一個最好的案例。語言意識
就是自覺的文學意識。只有作家創造出了新的語言模式,我們所有使用的人都將是受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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いくらなんでも
廃文すぎる?
さあ、思考回路を疑え!
世間に負けるな、
廃文勇者!! https://i.urusai.cc/sxUOW.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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