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riseva (檸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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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關於館際合作,大家都怎麼把關??
時間Wed Aug 19 21:24:39 2009
今天跟同事討論了這個問題,
我們覺得這要分成兩種情況來討論。
一個是作者有授權,
有授權的話,就看授權書怎麼寫,
例如授權書寫了,在非營利(例學術研究)的狀況下可印一份,
那當然讀者可以申請複印沒有問題,即使他印了全本。
一個是作者沒有授權,
當然這在同一個時間有三個人來申請且各申請三分之一,
這個是有串聯的嫌疑,
但館員似乎也不能預設立場來拒絕讀者的申請,
我同事是說,如果是她,她仍會答應。
另外,想討論的是關於”三分之一”這個說法,
這個”三分之一”的說法,應該是有爭議的吧..
參加了幾次研討會,印象中,似乎不應有這個說法,
應該要用”合理的範圍”這個說法較好
關於這個部份,可參考”校園著作百寶箱”。
http://oldweb.tipo.gov.tw/copyright/copyright_book/copyright_book_57_2.asp#2
原則上,在學校圖書館裡的影印標示應該也都已為”合理範圍”了,
所以以後應該還是要跟同學說清楚,這樣應該會好一些,
不然同學很容易執著於”三分之一”這個點。
以上,小小意見。
※ 引述《Dapper (Jacky)》之銘言:
: 小弟今天收到三封館際合作的信
: 是三個人對同一篇論文各做三分之一的文獻複印
: 也就是說我如果全都接受他們的申請
: 他們就等於是印了整本論文過去了
: 小弟跟主管討論後
: 決定只接受第一位申請者的文獻復印
: 其餘兩位以退件處裡
: 並在退件內容上寫上:此三人在同時間對同一篇論文各做三分之一的申請
: 恐有串聯之疑。故退件。
: 當然還有寫一些著作權的規定
: 想請問大大們都如何處理~
: 另外,小弟有參加過之前在東海舉辦的著作權研討會(研討會還有小折可以抽!!)
: 是說複印不得超過三分之一是以"質跟量"來計算。
: 但是小弟認任職的學校也有邀請阿成老師(http://www.chen0001.idv.tw/)
: 來演講關於著作權的話題。
: 我當時就有問他關於三分之一的問題
: 他說完全沒這規定,有開放授權就可以印,沒有授權就要本人同意
: 不然就告死他!!! 不然就告死他!!! 不然就告死他!!! 不然就告死他!!!
: 不然就告死他!!! 不然就告死他!!! 不然就告死他!!! 不然就告死他!!!
: 不然就告死他!!! 不然就告死他!!! 不然就告死他!!! 不然就告死他!!!
: 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大們,都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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