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1496 (仙女棒 (原因請Q我))
看板lesbian
標題Re: [討論] 板主新增事宜
時間Sun Jun 15 10:22:26 2014
※ 引述《LonelyRanger (做人沒有苦澀可以嗎)》之銘言:
: --
: 本次板主新增事宜
: 參選人: white9cat 一名
: 文章 : http://webptt.com/m.aspx?n=bbs/lesbian/M.1402153041.A.7EE.html
: 只有一人參選且在上次投票時
: 此板友參選也獲得近半數的票
: 故不另舉行投票
: 上任時間再另行公告(六月內)
: ----------------------------------------------------------------
: FOLLOWBRIGHT
: 以上是版主公告的內容,以下是本人身為一個單純的版眾的看法。
: 首先,很感謝FOLLOWBRIGHT跟White9cat兩位願意擔任版主這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 也感激馬科蚪單獨幫我們管理拉版如此長的一段時間。
: 拉板的對公共事務的參與和討論的風氣一直都不興盛,所以在公共事務的參與度上
: 頗為冷感,這件事情不能怪罪誰,
: 但盡管如此我們仍舊必須維持一個民主精神的程序正義。
: 這是我出來堅持必須要有投票的理由,今天有舉辦這個投票,有沒有投、同意或反對
: 都是版眾自己的自由意志,而有經過這個投票程序,版主的管理權才會名正言順。
: 古代君王統治講求君權神授,孔子說名不正言不順,野百合運動要求國代改選,
: 這一切都是來自於對正當性的追求,如果用上一次投票結果來做為這一次上任的正當性,
: 是否馬英九可以說我當年得了689萬票,以後票數梅高過我就要讓我連任?
: 那我們如何追求往後拉版的民主法治?
: 雖然多一個投票過程會讓時間延後,甚或可能反對票過多以至於無法當選,
: 但是這都是我們的民主結果。
: 如果版主過於勞累沒有足夠的個人時間,那麼尋找下一個版主的過程就更加的重要,
: 我們要永遠用這種方式跟維持這樣大家覺得有人當就好的狀態多久?
: 如果今天版眾認為,我們不需要這個投票過程,直接當選無損於版主管理的正當性的話,
: 那也要全部的版眾都同意才行,而不是由版主自己發佈公告就可以的。
: 以上是在下的一點淺見,不同意的可以一起討論,我樂見大家發表意見。
: → LonelyRanger:無論如何都應該投票吧,這樣直接宣佈當選怎麼可以? 06/12 03:16
: → wensly123:沒人選啊 投票不過版主又沒空要怎麼辦? 06/14 01:04
: → LonelyRanger:所以有人出來就可以徑行當選嗎? 06/14 03:47
: → lesiam:一定要這樣嗎 如果只有一個候選人投票不投票有什麼差別 現 06/14 04:34
: → lesiam:在有人願意出來接下這個擔子不好嗎 繼續放著可能要被罵不積 06/14 04:35
: → lesiam:極處理版務 真的很難做人欸 06/14 04:35
: → lesiam:還是L大來不及報名版主徵選感到扼腕 06/14 04:37
:
: 我原諒你沒有sense,對我所堅持的點沒有理解,所以說出這種話來。
: 但是我誠懇的建議你,批評別人的作為之前,先多讀點書或者多想一想為什麼。
: 這樣絕對比你亂說話還要好。
: → followbright:主要是因為此板友上次有參選 06/14 11:07
: → followbright:票數已經48%了 06/14 11:08
: → esasin:既然是選板主程序盡可能完備其實反而單純,避免爭議 06/14 14:20
: → esasin:畢竟兩人參選得票率48%,和僅一人參選的狀況不能視為等同 06/14 14:21
: → esasin:板主舉辦正式投票,讓W大未來的管理更具正當性,不是更好嗎 06/14 14:21
其實我是支持九貓的,但我不懂不用投就上任的道理
或許流於形式,但形式有它存在的必要。
像法國總統他們先進行首輪投票,最高2位再去pk
要的就是得票務必要過半,那不是也很形式嗎?但它就是有存在必要啊!
像我,近幾個月才重新開始上拉版,上來時就是現在這個版主了
我根本沒有投過票,撇開我這半年,前次上拉版時版主是Amy大大(遠目
或許你會說我都那麼久沒上拉版,是我自己放棄的
那請你也想想新加入的同學吧!他們可不是自願放棄的啊啊啊啊啊
接著,請不要跟我討論公信力,說什麼送出去就不能改?
這跟馬芙丸說服貿不過,恐傷害國際信用沒兩樣
之前因為接受假王晶檢舉而在那邊亂判水桶,就已經收回水桶判決一次了!
那時候,九貓你推文說的公信力,在哪呢?
有時候質疑的聲音不代表反對的聲音,或想罷免九貓
我強調我是樂見九貓上任的!!!!!
因為樂見所以更不想你這樣不乾不淨的上任
所以“完全”、“不應該”走罷免流程,我心裡還是想要九貓當版主的啊
(手機排版,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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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99.222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esbian/M.1402798948.A.245.html
1F:推 artimiscat:推,雖然才剛加入沒多久,但覺得程序正義做好會更好 06/15 10:30
2F:→ white9cat:妳的舉例還是「依法」產生的形式… 06/15 10:49
3F:→ white9cat:ptt沒有規範必須要那樣的形式,便是因該形式不具必要性 06/15 10:49
4F:→ white9cat:… 06/15 10:50
5F:→ white9cat:投票選板主,只是一種慣例,就如隔壁每年換板主一樣, 06/15 10:50
6F:→ white9cat:並非每個看板都應遵循的必然,僅是看板自治下,各家板 06/15 10:50
7F:→ white9cat:規的規範。 06/15 10:50
8F:→ white9cat:(Ptt的板主,甚至有直接空降新板主的權利,只要板規沒 06/15 10:50
9F:→ white9cat:有禁止。) 06/15 10:50
10F:→ white9cat:只是一昧要求個人認同的形式或「乾淨」不叫「法治」, 06/15 10:50
11F:→ white9cat:照規矩走,就沒有什麼好不乾淨。 06/15 10:50
12F:→ s04102003:覺得現在可以先讓九貓上任 上任處理版務覺得不適任者可 06/15 11:02
13F:→ s04102003:以走罷免 畢竟版主已申請 我覺得現在講已是馬後砲 06/15 11:03
14F:→ s04102003:另外版務和國家最高領導者的產生是不太一樣的 PTT有PTT 06/15 11:04
15F:→ s04102003:的規則 跟各國法律不一樣實在難以類比@@ 06/15 11:05
16F:→ esasin:什麼原因讓這件事變成馬後砲?這可能需要先推敲清楚 06/15 11:11
17F:→ esasin:板主在原公告的回應是再次強調whi大在前次選舉的得票率 06/15 11:12
18F:→ esasin:這並沒有回應大家對於"本次"新增板主程序的疑慮啊 06/15 11:13
19F:→ esasin:如果都要以板規沒禁止來說,板主當然有直接空降新板主之權, 06/15 11:16
20F:→ esasin:那也就要有心理準備承受大家對於如此龐大權力的嚴格檢視 06/15 11:16
21F:→ cat1496:版眾有意見,不是只在意大眾,放生小眾啊!因為你沒辦法定 06/15 11:37
22F:→ cat1496:義大眾小眾啊!如果48%足以讓你做這決定,那難怪芙丸靠689 06/15 11:37
23F:→ cat1496:就為所欲為了啊! 06/15 11:37
24F:→ cat1496:你發言的高度會決定你這個人的高度,如果你認為這沒什麼就 06/15 11:45
25F:→ cat1496:是小事一件,那你何苦來這邊讓人看小自己、也把自己做小了 06/15 11:45
26F:→ cat1496:呢?可以用最高標準要求自己嗎?兩個版主是互相監督,不是 06/15 11:45
27F:→ cat1496:給你同陣線取暖! 06/15 11:45
28F:→ s04102003:先前選版主時就已賦予版主權利 而今版主對發公告當時的 06/15 12:23
29F:→ s04102003:少數也給了交代 不服交代的話就是白九貓上任妳可以用理 06/15 12:23
30F:→ s04102003:由罷免 06/15 12:23
31F:→ s04102003:cat 中華民國憲法和PTT規則不一樣 如此類比馬總統我覺得 06/15 12:24
32F:→ s04102003:也太高估版主的權利 06/15 12:24
33F:→ esasin:程序的事情從頭到尾跟whi大無關,為何要用罷免未來板主 06/15 12:25
34F:→ esasin:的方式解決? 06/15 12:25
35F:→ s04102003:PTT基本上是一級一審制 不服就上訴 這樣吵我覺得對版主 06/15 12:26
36F:→ s04102003:來講難做事 這是我的想法啦 當然最後還是看版主決定了 06/15 12:26
37F:→ s04102003:e大 如若對此版主的程序正義不滿 亦可去板務組申訴 06/15 12:26
38F:→ esasin:我知道可以申訴,但大家提出來不就是想討論嗎? 06/15 12:29
39F:→ s04102003:是啊 所以我也提出我的想法這樣 最後決定還是版主 06/15 12:31
40F:→ oiow:願意討論但卻不願意做事,在這裡爭這些,倒不如致力於如何讓 06/15 12:52
41F:→ oiow:拉版變得更好 06/15 12:53
42F:→ esasin:曾幾何時討論也要被扣帽子了(倒) 怎樣是致力讓拉板變更好呢 06/15 13:16
43F:→ esasin:參與討論難道就不是嗎? 06/15 13:16
44F:推 watermoon12:XDD 推有公告就是給小眾交代,等九貓上任再罷免;推服 06/15 13:30
45F:→ watermoon12:貿先通過,之後有問題再來修;推都更案先通過,土地 06/15 13:30
46F:→ watermoon12:先徵收,用不掉用不完再說;推同志平權可以再等等, 06/15 13:30
47F:→ watermoon12:反正異性戀是大宗;推樂生院趕快拆,新莊機廠別停蓋, 06/15 13:30
48F:→ watermoon12:有問題再說。 06/15 13:30
49F:推 jo00147:這也是讓拉板變得更好的一種方式,參與公共事務,參與身 06/15 13:57
50F:→ jo00147:邊的公共事務是非常基本的。 06/15 13:57
51F:推 jo00147:另外推預防勝於治療,罷免絕對不是最好方法。 06/15 13:59
52F:→ dogs:只有一個參選人,就不用說過半啦!(鬼才知道拉板總人口有多少) 06/15 14:24
53F:→ dogs:投個贊成or反對XX當板主的票就好,贊成>反對就通過 06/15 14:25
54F:→ dogs:就算做做樣子,也該給真的不想多加板主的人一個表達的機會嘛 06/15 14:26
55F:→ s04102003:只是覺得當初公告根本沒幾人提 結果現在發文才一口氣人 06/15 14:55
56F:→ s04102003:云亦云 版主難為 06/15 14:55
57F:→ s04102003:w大 基本上國家大事是因為權力人人要的關係才不能隨便 06/15 14:57
58F:→ s04102003: 但今管板事務並是頗吃力不討好的事 我認為這樣類比有 06/15 14:57
59F:→ s04102003:失妥當 06/15 14:57
60F:→ s04102003:如果版主有薪水我非常同意需要尊重不加版主人的意見(畢 06/15 14:59
61F:→ s04102003:竟要多花錢) 但版主沒有領大家的錢 實在是沒必要這樣刁 06/15 14:59
62F:→ s04102003:難人 06/15 14:59
63F:→ s04102003:如果能說出多加一位版主對版眾有什麼損失的話 我非常同 06/15 15:00
64F:→ s04102003:意再投票 06/15 15:00
65F:推 LonelyRanger:等我下班再來回,爲什麼可以遵循民意而不做,卻執意 06/15 15:17
66F:→ LonelyRanger:要走一個已經被質疑的路,拉版一直以來都是投票產生 06/15 15:18
67F:→ LonelyRanger:版主的,從Amy看到現在,我沒見過這麼扯的零法治概念 06/15 15:19
68F:→ LonelyRanger:的版主,爲何拉版不需要法治概念? 06/15 15:20
69F:推 q99:既然有版友提出疑問,補辦投票,或重新票選,不是太困難吧? 06/15 15:30
70F:→ q99:重新走一趟「正常票選程序」,讓新板主名正言順上任,不好嗎? 06/15 15:31
71F:→ q99:即使拖延個幾天上任,但也只是「幾天」的問題 06/15 15:31
72F:→ q99:總好過上任後,「長期」被質疑上任程序合法性。 06/15 15:32
73F:→ q99:即使版友不熱衷版上公共事務,但不能因此免除該走的正常程序吧 06/15 15:33
74F:→ oiow:不然乾脆辦個'九貓上任是否需要辦投票'的投票算了啦啦 06/15 15:33
75F:→ q99:可以發個文章,讓大家認識一下九貓的管理理念、方針,然後投票 06/15 15:35
76F:→ oiow:如果大家都認為這是必要,那就辦投票,不然我覺得實在不需要 06/15 15:35
77F:→ q99:反正目前也無其他競爭者,即使重新投票,也是九貓篤定當選 06/15 15:36
78F:→ oiow:或許這也是個方法 06/15 15:36
79F:→ q99:那就多辦一個投票,把程序走完,大家毫無意見,不是很好嗎 06/15 15:36
80F:→ q99:同樣的,九貓可以藉此,向大家發表一下「她心中的拉版模樣」 06/15 15:37
81F:→ q99:凝聚大家對於拉版的共識、未來的期許、之後該遵守的發言潛規則 06/15 15:37
82F:→ q99:這不會是拉版的「爭端」,不會造成「分歧」,反而是「向心力」 06/15 15:38
83F:→ s04102003:白九貓在再次競選版主時已經有政見了 06/15 19:28
84F:→ q99:謝謝,我知道。我只是想說重新辦投票,可以一併發表政見 06/15 20:47
85F:→ q99:畢竟2008年發表過政見,2012年還是得發表政見吧 06/15 20:47
86F:→ s04102003:q大 白九貓在2014/6/7發表政見 我想應該夠近了 06/15 20:49
87F:→ q99:把政見重新貼一遍,很難嗎?希望這次投票也能看到政見,過分嗎 06/15 20:57
88F:→ s04102003:就還沒辦投票耶 06/15 20:58
89F:→ q99:我再次聲明,從未針對S大,也沒有針對板主、或準板主 06/15 20:58
90F:→ s04102003:妳要人家貼在哪?真過分 06/15 20:58
91F:→ q99:天啊,上面是說一個「期許、希望」,我真的不太明白你講什麼 06/15 20:59
92F:→ q99:如果您是親友團護航,這種方式真的是害到當事人而已 06/15 21:00
93F:→ s04102003:投票當然會有政見啊 沒政見投啥啊 有沒有投過票啊? 06/15 21:00
94F:→ s04102003:我不是親友團所以一身輕謝謝~ 06/15 21:00
95F:→ q99:你只是把他們兩個跟你綁在一起,然後推向違反民意的一邊而已 06/15 21:00
96F:→ q99:所以你確定板主、準板主,真的希望你來護航嗎? 06/15 21:01
97F:→ s04102003:我管他們希不希望?我看不慣的是「法治」 06/15 21:01
98F:→ q99:有沒有可能,他們其實比較希望自己表達意見? 06/15 21:01
99F:→ s04102003:我只是看不慣法治民意民主投票全部綁在一起講 06/15 21:02
100F:→ q99:這篇文章 有提到法治? 06/15 21:02
101F:→ s04102003:這篇文章扯到國家最高領導人 我認為那個意義差很多 06/15 21:03
102F:→ s04102003:領導人有權有領錢 當然不能隨便決定 反之PTT有自己的規 06/15 21:04
103F:→ s04102003:則 硬要別人跟我國甚至是別國法律一樣簡直莫名其妙 06/15 21:04
104F:→ s04102003:有些學校校長是派任的 難不成那個就不是法治嗎? 06/15 21:07
105F:→ s04102003:怎麼沒看到有人抗議 06/15 21:07
106F:→ lumber:台灣有些官員好像也是用國情不同來不讓同性婚姻通過的啊 06/15 21:13
107F:→ s04102003:我簡直認為台灣是亞洲最適合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 也是國 06/15 21:16
108F:→ s04102003:情不同囉 06/15 21:16
109F:→ lumber:想必烏干達也是可以繼續使用同性戀犯法的法律了 06/15 21:32
110F:→ lumber:畢竟國情不同嘛~>.^ 06/15 21:32
111F:→ s04102003:就像女權也沒辦法國際落實一樣吧 06/15 21:33
112F:→ s04102003:我覺得主要是國民教育導致的問題 不過這不在現在討論範 06/15 21:34
113F:→ s04102003:圍裡吧!? 真要拯救烏干達歡迎朝國際人權組織邁進 06/15 21:34
114F:→ cat1496:那到底什麼時候可以版主決定了就好,什麼時候要投票呢? 06/16 03:17
115F:→ cat1496:國情什麼我不懂,但我以為拉版的國情應該是投票選版主, 06/16 03:17
116F:→ cat1496:原來是指派版主啊?大開了眼界欸我說!!如果可以請您給我 06/16 03:17
117F:→ cat1496:翻譯翻譯什麼叫"法治",因為我不懂。再次強調,你的言論 06/16 03:18
118F:→ cat1496:高度決定你這個人的高度。 06/16 03:18
119F:→ cat1496:您的"法治"太特別,小魯一輩子沒見過,願聞其詳 06/16 03:26
120F:→ s04102003:法治就是c大妳一開始在註冊帳號已同意PTT管理規則 現在 06/16 06:14
121F:→ s04102003:規則裡沒有 妳要告也未必告得成 06/16 06:14
122F:→ s04102003:不用一直拿我國法律來說嘴 因為PTT已經"依法"做出責任歸 06/16 06:15
123F:→ s04102003:屬 妳已經同意他這樣管理了~ 06/16 06:15
124F:→ s04102003:簡單來講就是 如果妳不同意PTT的管理規則 我現在也看不 06/16 06:20
125F:→ s04102003:到妳的帳號了 06/16 06:20
126F:→ s04102003:所以我是不懂現有帳號都"已"同意PTT規則 才來拿法律檢 06/16 06:25
127F:→ s04102003:視規則 不知道法律上是否真的可行而已 06/16 06:25
128F:推 joylach:推遙遠的水月大 06/16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