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yLes (人家會害羞 (拉板匿名ID))
看板lesbian
標題[心情] 關於伴侶制度與同志婚姻
時間Tue Dec 3 19:05:27 2013
先說明一下我的工作背景好了,
我是一名職業軍人,
所以我想藉由政策執行的草率來作為話題的開始,
大家都知道國軍不斷地面臨裁編,
身為基層幹部的一員無奈於這樣的現象,
為什麼無奈...主要有下列幾點:
1.部隊型態不同,人力運用自然不同,無法用一個數據概括.
2.配套措施不足,造成諸多怨懟,留營率下滑,卻施壓下層提升招募率.
我不是學法律出身的,
但是對於許多法案的提出與修正,
是要透過許多註解以及證據最後是達到一定的人數通過,
我想我們的社會是需要進步的,
但是不是制定某些政策或是草案時,
可以一步一步慢慢來?
如同我看到了多元成家努力的當下,
內心很激動...因為過了一定年紀了,
勢必會想要給予另外一半一個穩固的家庭,
在婚姻制度下所保障的各項權利,
我都希望我和我家老大可以享有,
但伴侶制度除卻同志婚姻之外,
還囊括許多...不可諱言...這些種種都是基於人權,
何以要被那些僅信奉一本書所寫的文字來抨擊甚至被嘲諷?
但當社會一下子要乘載過多的改革時,
那種破壞程度是令人畏懼但不可否認是一種新的建立,
為什麼國外明確指出是同志婚姻合法而非伴侶制度合法?
我們爭取的到底只是婚姻平權還是?
我們的立場其實都一樣,
僅是希望在終老時能有一個依靠 不論是同性或異性,
能在緊要關頭給予一個決定的權利,
以及共同承擔生活一切的責任!
我們的目標其實很明確,
但對於其他人來說為什麼有那麼多的人會不懂,
因為光標語-伴侶制度就會令人產生質疑,
你或許可以說"那是他們不願意去了解",
但沒有人一定得去了解我們的訴求啊!
因為是同志所以特別關注同志的婚姻權,
是以出來爭取的幾乎是同志!!!
其他人呢??撇除同志,跨性別等等的人呢?
為什麼就不能明確的指出,
我想要爭取的就是同志婚姻權,
拋出這麼大的範圍...本來就會造成許多誤解了!!!
沒有要筆戰的意思!請各位不要鞭我,
軍隊的環境總要我們目標要明確,
做事要有規劃...但經過幾次裁編跟剖西瓜的太極手法來迴避基層的反映,
我只能說...這種剝削每個環境都存在著,
而政府官員本質上都操控著我們,
最後或許我們都不是漁夫 只是鷸跟蚌!
所以...
我不希望這個法案胎死腹中,
可我很自私啊 我想要爭取的就是同志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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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adparadscha:今天是誰拖累誰都不知道呢 如果今天伴侶制度不是 12/03 19:08
2F:→ padparadscha:因為同志相關推動的 搞不好都已經過了 12/03 19:08
3F:→ padparadscha:婚姻法有很多可怕的缺點 甚至很多知情的異性戀女性 12/03 19:08
4F:→ padparadscha:都不是很想用婚姻法 12/03 19:09
5F:推 ru899:對這樣的觀念我不想說甚麼 只問你一句 你要的是同志婚姻 那 12/03 19:09
6F:→ ru899:麼 你為了爭取結婚權 實際上做了甚麼努力呢? 12/03 19:09
7F:→ white9cat:這種問題有要追溯到伴侶盟起初的連署方式(簽連署是三個 12/03 19:10
8F:→ white9cat:一起支持)與伴侶盟對三個草案的重視程度是一致的(不管 12/03 19:10
9F:→ white9cat:什麼時間點,都是三個一起端出來) 12/03 19:10
10F:→ white9cat:回1F,婚姻平權立委們肯推進立院,伴侶制度那些立委動作 12/03 19:12
11F:→ white9cat:了嗎? 12/03 19:12
12F:→ white9cat:另,對於質疑他人做了什麼的人,我想問:你又為自己支 12/03 19:20
13F:→ white9cat:持的草案做了什麼?你是否真的看完草案內容,注意到婚 12/03 19:20
14F:→ white9cat:姻平權草案所影響到的不可能只有同志?又是否思考過草 12/03 19:20
15F:→ white9cat:案是否有哪些不足?思考過當他人對草案提出疑慮時,你要 12/03 19:20
16F:→ white9cat:怎麼精準的解釋與說服對方? 12/03 19:20
17F:→ white9cat:我這個不完全肯定草案的人都願意看完草案,認真的和誤 12/03 19:24
18F:→ white9cat:解草案的人逐一解釋草案,支持肯定草案的人,不是更該認 12/03 19:24
19F:→ white9cat:真的去和他人解釋草案的細則嗎? 12/03 19:24
20F:→ white9cat:怎麼反而在質疑該去說服的對象? 12/03 19:26
21F:推 padparadscha:那些立委有沒有動作 不能單純拿來評斷伴侶制度的過失 12/03 19:34
22F:→ padparadscha:畢竟伴侶制度雖然在國外行之有年更勝同性婚姻 12/03 19:34
23F:→ padparadscha:但是在台灣和同性婚姻概念比起來 仍少有人知 12/03 19:35
24F:→ padparadscha:加上異性戀者對婚姻制度的問題 通常沒有概念都是受害 12/03 19:35
25F:→ padparadscha:才知道 12/03 19:35
26F:→ padparadscha:從兩年前到至今 我推廣伴侶制度給異性戀女性 並且在 12/03 19:36
27F:→ padparadscha:資訊講解充分前提下(告知婚姻法的利害得失) 12/03 19:36
28F:→ padparadscha:極高機率會得到異性戀女性的支持 12/03 19:37
29F:→ padparadscha:畢竟 只有異性戀婚姻是選擇親屬的唯一方法 12/03 19:37
30F:→ padparadscha:這對於不想進入婚姻 或是不知婚姻法險惡的人是不義的 12/03 19:38
31F:→ padparadscha:婚姻可以是一種選擇 但是不該是一種被法律綁架的唯一 12/03 19:38
32F:→ padparadscha:順便回原po的話 國外很多的伴侶制度造就行之有年 12/03 19:40
33F:→ padparadscha:甚至大多數國家 伴侶制度存在都早於同性婚姻很多年 12/03 19:41
34F:→ padparadscha:許多國家的同志婚姻爭的只是一個「平權」一個尊嚴 12/03 19:42
35F:→ padparadscha:不像我們竟然在爭一個最基本的賦予親屬決定權利 12/03 19:42
36F:→ lumber:一群人對一群人說社會還沒有共識,同性婚姻應該暫緩 12/03 22:02
37F:→ lumber:另一群人對另一群人說社會還沒有這麼進步,不應該推伴侶制 12/03 22:02
38F:→ lumber:嗯,看來要努力的事情還有很多 12/03 22:03
39F:推 cahdy:推 12/04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