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odcack (silkworm)
看板lesbian
標題Fw: [新聞] 近30萬人上凱道 反多元成家
時間Sat Nov 30 21:41:28 2013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IcU4Q3S ]
作者: goodcack (silkworm)
標題: Re: [新聞] 近30萬人上凱道 反多元成家
時間: Sat Nov 30 20:58:49 2013
※ 引述《boyo (29大頭)》之銘言:
: 不是這樣 多元成家法案其實是對同性戀者的不公平戰役
: 同性戀成家或結婚其實以台灣社會的接受程度 是正面多於反面的
: 但綑綁在多元成家法案的另外兩個 "伴侶制度" "多元家屬"
: 才是讓目前已經有婚姻或準備踏進婚姻者感到威脅的來源
: 我不是同性戀 但我尊重他們結婚的權利
: 但另外兩個法案是將婚姻的傳統意義破壞
: 從古代的"鳩佔鵲巢" 到現代醫院每天驗DNA人潮的爆滿
: 人類對於基因的傳遞 有著最強烈的痛苦與快樂
伴侶制從來不是狹隘的只能用來處理同性伴侶的問題。
在現有的異性戀關係中也有很大的適用餘地。
鰥夫續弦、寡婦再嫁即為適例。
有人就是不想與對方家屬發生姻親關係,
各自對自己公婆負奉養義務,不需對方也負重擔。
遺產有自己安排,不需惱人的特留份,使自己能完全安排身故後的財產。
又或像這則新聞:
姊養弟妹 終身未嫁 法官感佩准收養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nov/28/today-so10.htm
母親早逝,全賴大姐對這一個家的付出。
弟弟將親生兒子過繼給大姐作為養子。
若此時有伴侶制,弟弟跟大姐結為伴侶後,弟弟可加入收養。
對兒子阿睿亦有法律上親子關係。
若在現行法,過繼後兒子阿睿與本生家的關係暫時停止。(民法1077條第2項)
則兒子阿睿僅和大姐有法定親子關係。
依伴侶制,可讓兒子阿睿保有與生父(弟弟)間自然血緣的法定親子關係,
又可讓大姐單獨收養兒子阿睿,這樣方屬使子女享有最佳利益的作法。
不負性忠貞那是當然的。
像是首段舉例的寡婦再嫁,
我媽有我和弟弟妹妹,叔叔也有原生子女。
不再有生育需求,當然也不必負性忠貞義務。因為根本就沒有發生性行為的可能。
在姊養弟妹那則新聞亦是如此。
到了這個人生階段,"人類對於基因的傳遞 有著最強烈的痛苦與快樂"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有人陪伴,有家的歸屬感。
: "伴侶制度" "多元家屬" 對人性的理解 還太膚淺了
: 如果單獨是同性戀可以結婚 說不定案子早就過了
: 推動多元成家法案那些人 根本是在利用同性戀者的哀愁與悲傷
: 來遂行自己的異想天開
: 骯髒的狗東西
身為人類不知道身邊有這些組成家庭的需求,我也不知道那些人的眼睛到底長哪裡去了。
伴侶制和同性婚姻本來就是基於不同目的而生的制度。
沒什麼誰利用誰的算計。
有的只有鋪天蓋地的荒謬言論及忽視者而已。
--
「你們相遇的故事, 現在是整個國家的故事。」
-主婚人蒙彼利埃市長Hélène Mandroux在法國通過
同性婚姻法後的首場同性婚禮上對兩位新人如此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35.140
(刪除底下推文)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oodcack (111.240.235.140), 時間: 11/30/2013 21:41:28
※ 編輯: goodcack 來自: 111.240.235.140 (11/30 21:42)